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
《德宏州关于开展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德宏州关于开展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创建文明吸烟环境、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有关部署要求,现就全州开展文明吸烟环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健康中国战略和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总体要求,坚持以政府为主导,把创建文明吸烟环境全面融入建设文明城市、和谐社会发展大局,按照统筹协调、多方参与、建管并重、依法合规的建设思路,探索建立一套完备的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管理模式,打造一批文明吸烟环境设施,积极倡导文明吸烟行为,营造烟民与非烟民和谐共处的良好环境,进一步丰富德宏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内涵,提升德宏城市文明形象,为建设美丽中国、健康中国、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先行,统一实施。全州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以各县市为单位,以环境的和谐共存为出发点进行前期规划,并由全州统一组织、协调安排建设的具体工作。
2.多方并举,合力推进。突出政策支持和行为引导,与创建文明城市一体化推进,形成多方参与、广泛宣传引导、多部门协同配合的建设管理格局。
3.循序渐进,分步落实。以点带面、先易后难、突出重点、逐年推进,逐步建成一批设施齐备、环境整洁的文明吸烟场所,基本实现全州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全覆盖。
4.建管并重,资源整合。建设和维护工作实行属地负责制,既要做好环境创建,又要整合公共资源,坚决做到抓实建设、抓牢管理、抓铁规范、抓好维护,把好建设质量关,落实管理维护责任,提高管理水平。
(三)工作目标
1.2019年全州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重点在交通枢纽区、公众休闲区、旅游景区、商业区、行政区等“五区”内,以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覆盖的其他重点区域内,建设一批具有民族地方特色的文明吸烟环境,探索建立一套完备的建设管理模式。
2.从2020年起深入推进,到2022年基本实现全州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全覆盖。提升德宏城市环卫水平、保障公众权益、倡导文明吸烟等方面充分发挥出显著的正面效应。
二、建管工作任务
按照“统一规划、分批建设、建管分开”的建管工作要求,2019年全州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重点是在全州政府行政(事业)单位(接待区、大型会堂)、机场、主要旅游景区、城市商业区、汽车客运站、体育休闲活动场馆等吸烟人群聚集区域和具备使吸烟人群与非吸烟人群互不影响条件的场所开展文明吸烟环境建设。为扎实推进2019年全州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全州落实以下工作任务:
(一)积极开展建设规划工作。以各县市为单位,按照“先易后难、符合要求、方便实用”的基本要求,坚持“室内为主、室外为辅”的布局规划,认真做好文明吸烟环境建设规划工作。全州2019年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类型为室内吸烟房、室内吸烟室、室外吸烟亭、室外吸烟区四种类型。请各县市和有关单位(部门)按照《德宏州文明吸烟环境建设选点管理办法》(附件2)中的规划选点范围、条件和流程,在本行政区域开展不同类型的文明吸烟环境的规划选点工作,并填写德宏州文明吸烟环境建设规划选点统计表(详见附件2),报送至州文明吸烟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统筹做好规划审批工作。由州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州住建、环保、卫生、应急管理、旅游、烟草等有关部门对各前期建设规划进行论证审核,审核结果报送州文明吸烟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批准。
(三)全面落实建设实施工作。州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云南省烟草公司德宏州公司作为全州文明吸烟环境建设资金投入主体,在2019年8月底前,完成全州文明吸烟环境建设施工单位招标,并启动建设工作。各县市和有关单位(部门)要做好支持和配合等工作,确保全州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并于2019年11月上旬全面完成建设施工工作。
(四)严格执行竣工验收工作。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的验收工作实行州县两级验收。验收工作以文明吸烟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为主导,根据《德宏州文明吸烟环境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要求,安排建设投入主体单位组织开展,邀请文明吸烟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县级验收工作以各县市为单位组织开展,各县市于2019年11月中旬前完成各自行政区域内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竣工验收工作,验收率要求达到100%。州级验收要统一对各县市采取实地抽验,要求于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各县市各类设施抽验率不低于20%(建设个数不足5个,要全部验收,建设个数不足25个的,按5个抽验,高于25个按20%抽验)。州、县两级验收完成须分别提交验收报告,验收报告要求一式两份,交由州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云南省烟草公司德宏州公司分别保管。
(五)持续抓好管理维护工作。全州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完成后,根据《德宏州文明吸烟环境建设项目移交及管理使用协议》要求,由云南省烟草公司德宏州公司与各县市及有关单位办理移交手续,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由各县市、有关单位进行管理维护。移交手续要求于2019年11月30日前办理完成。接收单位要将有关配套设施设备管理维护职责明确到部门,确保项目管理维护到位,确保配套设施设备持续发挥作用。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推进全州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州人民政府成立全州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州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和统筹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云南省烟草公司德宏州公司,具体负责方案制定、组织协调推进等工作。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县市要按照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州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成立工作机构,认真抓好文明吸烟环境建设规划制定、组织实施验收和管理维护等工作;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按照全州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计划和要求,逐个环节抓落实,确保全州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三)强化督查督办。由州政府督查室牵头,定期对各县市和有关单位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进行督查督办,确保全州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四)严格规范管理。各单位在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过程中,要做到严格规范管理,按照规定进行项目招标、工程建设质量把关、资金兑付和资料收集归档等工作,确保全州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规范有序。
[附件1:德宏州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德宏州政府办公室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