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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德宏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德宏州中医药管理局、德宏州防治艾滋病局、德宏州疾病预防控制局牌子。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云南省、德宏州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对州内药品价格政策和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六)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执行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七)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八)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九)贯彻落实国家、省、州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起草中医药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十)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十一)推进德宏州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卫生健康辐射中心。
(十二)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指导德宏州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四)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德宏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卫生健康辐射中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发展与信息宣传科、财务科、法规监督管理科(行政审批科)、体制改革与药政管理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公室、爱卫办)、医政医管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妇幼健康科、综合监督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中医科教科、防治艾滋病科、离退休人员办公室、机关党委(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办)、州干部保健管理中心。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6人,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无经费自理人员。
我单位2024年末无其他人员。无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无经费自理人员。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无退休人员)。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0人(无离休人员,退休40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无超编车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领导。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端正行业风气、净化行业生态,以风清气正的“大气候”营造干事创业的“好环境”。
(二)全面落实三年行动计划。对标对表《云南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10项工程44个项目清单,做好强学科、强县级、强基层、管慢病、控疾病、重妇幼、新爱卫、强人才、固支撑各项工程33个项目清单的德宏课题,推动全州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推进健康德宏建设工程。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入推进“7个专项行动”,实现人人抓健康、人人有健康。扎实开展卫生城市创建,力争到2024年,5个县市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命名,2025年创建1-2个健康示范县城。引导广大基层医务工作者当好群众健康的宣传员、指导员、服务员,让健康的理念、知识走进千家万户。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远离吸烟、过量饮酒等不健康行为,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四)推进优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培育工程。加快推进州人民医院西院区、州中医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项目等卫生健康重点保障工程建设,确保“双提升”新建项目投入使用。实施好“百县工程”,提升县级综合医院达到三级医院医疗服务水平。依托省内外5所三甲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新增特色专科5个,积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10项以上,全面提升受援县级医院管理服务水平。以“1+5”院前急救调度模式为基础,完善州、县(市)、乡镇(街道)三级院前急救体系。持续深化三医联动改革,推动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取得新成效。
(五)实施中医药服务提升工程。加强重点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加快推进中医类区域诊疗中心、技术推广指导中心、“治未病”诊疗中心、中医康复中心及民族医药研究推广服务中心建设,不断提升中医药服务内涵。配合做好傣医药立法和颁布实施工作。
(六)实施全生命周期健康保障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和能力达标,实现能力达标或创等州县全覆盖。落实人口生育支持政策,抓好“一老一小”健康服务,完善儿童、老年人疾病预防救治体系,做好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实现85.0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做好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加强心理健康专业机构建设和人才培养。
(七)实施强人才工程。落实《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实施临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骨干医师培养计划和执业(助理)医师增量提质计划,加强医学高端人才、医学学科带头人、医学后备人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和中医药传承人才遴选培养。优化落实“两个允许”政策,合理提高医务人员待遇,构建优秀人才引得来、留得住、发展好的良好环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14508442.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06843.81元,占总收入的99.9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598.24元,占总收入的0.0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019367.44元,下降17.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013943.24元,下降17.20%;上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无事业收入;上年无经营收入;上年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5424.20元,下降77.24%。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统筹压力加大,严控各部门项目预算经费,预算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14506843.81元。其中:基本支出9795821.96元,占总支出的67.53%;项目支出4711021.85元,占总支出的32.4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014696.36元,下降17.2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12015.73元,增长4.39%;项目支出减少3426712.09元,下降42.11%;上年无上缴上级支出;上年无经营支出;上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财政投入资金减少,导致总体支出下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795821.9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244759.73元,占基本支出的94.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51062.23元,占基本支出的5.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11021.85元。其中: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中医(民族医)药发展专项项目经费269240.00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生物安全培训、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第二届南北民族医药论坛、中医药工作指导,不断促进中医药事业创新发展。
卫生健康事业专项州级补助项目经费541437.36元,主要用于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保持并提高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减毒活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和麻疹类疫苗高水平的接种率、全面提升卫生应急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体系,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巩固提升拓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国家卫生县城(城市)提标升级、持续推进健康德宏行动,深入推进16个专项行动有效实施,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实现、在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督等5项制度有新的突破、做实做细建档立卡四种重点慢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干部保健项目经费194224.82元,主要用于开展保健对象的医疗巡诊服务、厅级干部(省管、州管在职及离退休厅级干部)体检、保障厅处级干部州内、外就医,确保厅处级干部能够及时就医。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项目经费1960.00元,主要用于开展2024年度全科医师转岗培训。
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项目经费12158.00元,主要用于开展支部活动、支部规范化建设。
2023年中央及省级专项项目经费333824.76元,主要用于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社区药物滥用领域、暗娼领域、男男同性领域、感染者管理领域、其他高危人群领域宣传、干预、动员检测及相关转介工作、开展等级医院创建督导检查、调研妇幼健康工作、开展产科、儿科业务培训。
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项目经费99223.00元,主要用于“12·1”世界艾滋病日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及网上有奖知识问答等活动、印刷“三病”防治宣传资料。
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省级补助项目经费740320.00元,主要用于开展青浦医疗队赴德宏开展2期讲学义诊活动、骨干医生培训、卫生管理人员培训、中医适宜技术培训。
健康云南考核以奖代补项目经费404036.50元,主要用于开展职业健康督导、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创建和营养指导员师资培训、健康德宏行动宣传品采购、健康德宏行动家庭知识竞赛活动、参加全省健康云南行动家庭知识竞赛。
公益性岗位中央就业补助项目经费268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公益岗各项报酬及保险。
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省级补助项目经费280000.00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培训。
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会保险补助项目经费23930.52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会保险缴纳。
基层党组织活动项目经费17825.70元,主要用于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149628.50元,主要用于孕产妇死亡评审、妇幼专干培训、开展职业健康免费检查。
州级领导工作项目经费319629.00元,主要用于植树费、订报刊费、体检费,维修维护费、保安工资、购买会计凭证装订机、乡村振兴挂钩点工作经费、文书档案装订费、日常办公维修维护费。
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工作项目经费10696.80元,主要用于“第一议题”落实、开展“七一”系列活动、购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学习用书、到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学习教育、开展老党员慰问。
爱国卫生工作项目经费69071.66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州5县市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工作调研督导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宣传活动。
离退休党组织工作项目经费12107.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党员主题活动。
计划生育中央转移支付中央结算补助项目经费1136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奖励与扶助工作调研核查、计生特殊家庭慰问活动。
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项目经费133913.00元,主要用于开展防治艾滋病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宣传活动、开展12.1文艺演出、开展全州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督导、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报告、开展全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培训。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项目经费208400.00元,主要用于表彰选进个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工作项目经费15028.57元,主要用于开展边境疫情防控督查或社区网格化责任落实督查、开展疫情防控其他专项督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央补助项目经费169960.00元,主要用于新冠病毒、疟疾、登革热等传染病防控物资等储备、生命支持导师(中级)课程培训班暨德宏州统一调度杯第一届心肺复苏技能比赛。
生物医药及大健康产业招商引资工作项目经费60550.00元,主要用于全州策划包装项目、赴外招商引资、对接“链主企业”、招商服务项目合同签订。
防治艾滋病专项经费242819.76元,主要用于抗病毒治疗、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检测、娱乐场所高危人群干预、实施母婴阻断、HIV感染者/病人随访CD4检测。
非税征管成本补助项目经费362876.90元,主要用于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医疗事故鉴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06843.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3013943.24元,下降17.20%,完成年初预算的129.6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680.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非公经济党组织等活动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
2.无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无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无公共安全(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无教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无科学技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47005.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2%,完成年初预算的181.55%。主要用于事业运行、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就业补助支出、死亡抚恤、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143880.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82%,完成年初预算的117.10%。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计划生育服务、中医(民族医)药专项等项目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10.无节能环保(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无.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7403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沪滇协作人才交流培训项目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
13.无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无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2295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9%,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无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无债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900.00元,决算为122917.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4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637.57元,下降7.2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数;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1900.00元,决算为113354.1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2.22%,完成年初预算的92.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元,决算为956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78%,完成年初预算的32.9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190.57元,下降8.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53.00元,增长6.1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563.00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53.00元,增长6.1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900.00元,支出决算为122917.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4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637.57元,下降7.2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数;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1900.00元,决算为113354.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元,决算为956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98%。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厉行节约,严格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压缩接待数量和范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190.57元,下降8.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53.00元,增长6.1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563.00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53.00元,增长6.1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有关规定,加强厉行节约,提倡简朴作风,杜绝铺张浪费,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调研较上年有所增加,故接待费较上年小幅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无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数,无累计人次。
2.无购置车辆数。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开展卫生健康各项重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117人(其中: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德宏州调研督导卫生健康事业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无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无接待人次。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1062.23元,比上年减少63237.77元,下降10.2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在职公用经费预算收入减少,用于机关运行的办公费、工会费、劳务费、交通补助等经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委机关基本运行所需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资产总额2329673.98元,其中,流动资产113770.92元,固定资产1634902.06元(净值),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无形资产581,001.00元(净值),无其他资产(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00676.4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7573.05元。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数,无账面原值;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15400.00元;无报废报损资产,无账面原值,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800.00元;无出租房屋数,无账面原值,无实现资产使用收入。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33025.1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86118.00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46907.1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196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196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报告取自决算报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10000536101111
[附件: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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