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000431801000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和执行全州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州财政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改革和完善州、县(市)财政管理体制。
2.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的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金融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负责编制全州和州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州人民政府委托,向州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州和州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州级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地方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办理中央、省对州的转移支付,制定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4.按照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拟订地方税制改革方案,提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拟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州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指导和监督县(市)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7.按照规定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州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州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8.拟定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9.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州本级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10.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11.参与拟订州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12.承担州人民政府交办的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多双边财经对话,开展财经领域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外国政府的贷(赠)款。
13.负责管理会计工作。拟订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14.承担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具体职责。根据州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国家和省、州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
15.履行辖区内“7+4”类等地方金融组织及相关活动监管、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和风险处置相关职能。
16.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有力统筹财政收支,防范财政运行风险。紧盯年度收入目标,加快推进资源资产盘活,拓宽财政收入来源。建立支出保障机制,强化财政运行风险监测分析,根据收入进度,统筹安排支出,合理安排顺序,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其次保障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再次保障重点事项基本需求,最后根据“轻重缓急”原则,合理安排一般性支出,确保做到收支进度匹配,全力保障财政收支平稳运行,着力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全州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17700.00万元,为年初预算数409284.00万元的102.10%,较2022年决算数293027.00万元增长42.50%(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增长15.90%)。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23638.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43762.00万元增长55.60%(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增长5.80%);非税收入完成194062.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49265.00万元增长30.00%。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2987.00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28348.00万元的80.20%,较2022年决算数56114.00万元增长83.50%(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增长1.00%)。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4823.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27353.00万元增长173.50%(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增长2.10%);非税收入完成28164.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28761.00万元下降2.10%。全州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756471.00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951120.00万元的90.00%,较2022年决算数1840563.00万元下降4.60%。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93600.00万元,为年初预算数485679.00万元的81.00%,为调整预算数443799.00万元的88.70%,较2022年决算数362920.00万元增长8.50%。
2.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着力增进民生福祉。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在财政极为困难的情况下,全力筹措资金,加大民生投入力度,民生领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2.00%,较上年提升1.70个百分点。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强化库款监控和保障,全州“三保”支出完成839717.00万元,基层“三保”需求得到有效保障。全州教育支出完成262279.00万元,支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帮助县市化解完成历史教育专项资金38329.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285742.00万元,有效保障社会保障事业资金需求;卫生健康支出完成260613.00万元,持续提升医疗卫生公共服务能力。统筹用好中央、省级就业补助资金10061.00万元,推动各项就业扶持政策落地生效。获得中央、省级疫情防控常态化补助资金78658.00万元,州级财政安排999.27万元,积极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州级统筹管理,进一步提高基金运行安全性、有效保障60周岁以上老年人待遇按时发放。积极筹措资金解决历年社会保险财政欠拨及欠缴社会保险费问题。
3.强化资金资源统筹,集中财力支持乡村振兴。牢固树立财政涉农资金“全州一盘棋”工作格局,及时调度项目推进和资金保障情况,确保资金拨付进度与项目实施完全匹配。当年统筹中央、省、州、县四级财政资金共计61579.00万元,全力保障乡村振兴事业资金需求。积极申报争取到中央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40400.00万元,有力支持盈江县高标准农田、梁河县湾中河水库工程、芒市果朗河大新寨至芒里大桥段治理工程、瑞丽市南宛河南涝河治理工程等7个重点项目建设。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补贴共计13901.00万元,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继续巩固提升重点产业培育,延伸产业链,持续加大产业扶贫投资力度,积极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向产业扶贫倾斜,产业投入比例达60.00%以上,其中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10317.00万元(含州级160.00万元)、州级投入咖啡产业资金963.00万元、烟叶生产扶持专项资金680.00万元、甘蔗高质量发展补助417.00万元,调优产业结构布局,推动现代特色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4.强化重点产业、项目资金保障,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58000.00万元,支持盈江县国家储备林、瑞丽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工程、德宏州人民医院西院区等15个项目建设。争取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1000.00万元,支持梁河县人民医院迁建、州委党校基础设施建设等7个项目建设。争取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38000.00万元,支持德宏州中医医院特色重点医院、瑞丽市瑞丽江南惹河段等24个项目建设。争取省预算内基建投资40000.00万元,支持瑞丽市弄岛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苏典水库、芒牙河水库等24个项目建设。安排州级重大项目前期经费5000.00万元,支持芒市空港保税物流中心、德宏职业学院基础设施补短板、芒市老旧小区改造等49个项目建设。安排专项经费250.00万元,支持畹町口岸提级管理及有关口岸运转事务。及时拨付、调度瑞丽国际口岸城市建设综合财力补助20000.00万元,拨付外经贸扶持资金、口岸建设运维资金、商务专项资金共计33090.00万元,支持边境贸易、智慧口岸等项目建设。争取省商务厅支持,统筹调整上级专项资金用于芒满通道前置作业区和联检楼旅检通道建设。出台《德宏州新引进制造业企业地方税收州级分享部分补助县级暂行办法》,通过州级让利,帮助支持县市更好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助力产业培育发展。
5.积极落实金融支持政策,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成功申报2023年度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获得奖补资金5250.00万元,增强州融资担保公司资本实力,公司评级预计由AA级提高到AAA级,积极稳妥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增效扩面,精准“灌溉”小微企业和“三农”,累计审批贷款108笔,累计担保金额13182.00万元。积极推动落实《德宏州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帮扶企业上市,2023年6月、12月芒市德源粮油有限责任公司、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铂钛科技有限公司、德宏小匡粮油食品有限公司3户企业进入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实现德宏州股权上市挂牌企业零突破。认真贯彻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农惠农政策,下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4087.00万元。严格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申报、审核、拨付监管措施,下达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2532.00万元。
6.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制定完善全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工作机制,科学编制债务风险化解方案,构建“州县联动、协调有力、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层层扛牢压实责任,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7.积极落实“清廉云南”建设要求,深入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切实履行财会监督职责,牵头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重点围绕6个方面37种具体情形及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涉及财经纪律不规范问题1个方面6种具体情形,在全州范围内开展自查和延伸检查。全州共排查出6个方面179个问题,涉及金额20513.00万元,已督促整改问题166个、涉及金额16759.00万元,正在整改问题13个、涉及金额3754.00万元,“清源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
8.坚持多措并举,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对全州50个重点项目和12个重点部门开展绩效评价,评价金额416962.00万元,评价范围覆盖“四本预算”以及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对州级7个重大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和7个重大项目开展绩效目标审核现场评审,部门申报预算金额19222.00万元,建议安排预算金额8331.00万元,预算审减率57.00%。积极为企业提供融资便利,继续支持政府采购合同应收账款质押融资,4家企业成功融资6笔、金额2769.00万元。严格落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规范管理要求,全面核查和分类处理项目21个,涉及交通运输、市政建设、水利、旅游等多个重点领域。持续深化全州医疗卫生机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全州医疗收费电子票据覆盖率达90.00%。稳步推进全州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电子票据改革,1214家行政事业单位实现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工作上线操作使用,累计开出电子票据44万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降费政策,共降费减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852.00万元,有效减轻企业负担。
9.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及时谋划德宏州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重点目标和任务,推动州委、州政府出台《德宏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及时提请印发了《德宏州深化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实施方案》,深化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
10.全面落实金融稳定监管协调责任。健全完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调整优化德宏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持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强化地方金融机构日常监管,积极推进政银企合作。
11.干部队伍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放在首位,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扎实开展党组会议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各支部“三会一课”集中学习,组织党员参加州委州直机关工委举办的“万名党员进党校”、党的二十大学习培训,与企业、社区之间联合开展“主题党日”、工作交流等活动,全方位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狠抓警示教育不放松,让广大财政干部受教育、知警醒。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预算科(税政、基层财政)、债务管理科、绩效监督管理科、国库科、经济建设科、行政政法科、科教文化科、社会保障科、资源环境综合科、农业农村科、对外合作金融科、政府采购法规科(行政审批科)、会计资产管理科、非税收入管理科、金融科、国资科、退休人员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州级会计核算中心、州财政预算评审中心、州债务监管中心,无下属预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根据有关要求,人员编制数不宜公开。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3人),事业人员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7人(离休0人,退休47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财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010.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2.58万元,占总收入的99.6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8.14万元,占总收入的0.4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86.30万元,下降16.1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94.44万元,下降16.46%;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一致;事业收入与上年一致;经营收入与上年一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一致;其他收入增加8.1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和硬件采购经费收入较上年减少87.66万元,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施服务采购经费收入较上年减少271.40万元。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拨入考试考务费8.14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财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016.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1.50万元,占总支出的70.50%;项目支出594.89万元,占总支出的29.5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02.90万元,下降16.6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6.75万元,下降2.52%;项目支出减少366.15万元,下降38.10%;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一致;经营支出与上年一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因在职人员减少4人,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和硬件采购经费收入较上年减少87.66万元,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施服务采购经费收入较上年减少271.4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21.5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20.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1.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4.8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经费支出187.11万元,用于宣传贯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开展全体财政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提升财政干部队伍整体业务素质,改善局机关办公条件,提高部门整体工作效率,改进后勤服务管理水平。
2.财政业务信息系统运行建设维护经费支出79.72万元,用于保障财政部门核心业务的正常运行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等工作。包括网络安全加固、内网存储扩容、网络数据中心及终端运维、一体化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试点项目、预算执行信息系统运维、决算业务管理平台运维、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等项目。通过对信息化建设工作的不断推进,有利于预算管理的规范化,提高国库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政府财政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增强财政管理的透明度。
3.预算绩效管理、预算评审、财政监督中介服务经费支出44.03万元,用于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项目组织实施,抓好绩效监督和评价,不断改善民生水平,牵头做好全州性、系统性重点监督和专项检查。
4.政府采购系统运维经费支出25.00万元,用于支付政采云平台系统第三方运维管理费用,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5.预算单位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集中存储系统运维经费支出6.28万元,用于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系统运维费。
6.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编制端)运维服务经费支出20.60万元,用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技术(编制端)运维服务费。
7.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经费支出7.79万元,用于监测预警、案件处置、宣传教育等办公费、差旅费和培训费等。
8.地方金融监管考核工作经费支出6.30万元,用于小贷公司监管分类评级考核检查第三方机构委托业务费。
9.考场建设及会计人员培训经费支出47.31万元,用于会计人员专业素质培训费和会计资格类考试电脑购置。
10.非税征管成本补助经费支出6.36万元,用于会计资格考试考务人员劳务费和会计资格类考试电脑购置。
11.单位资金安排注会考务费项目经费支出7.32万元,用于注册会计师考试考务人员劳务费和相关办公费。
12.2022年边境事业建设管理费资金支出16.87万元,用于办公区域建设管理维修维护费用。
13.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支出0.90万元,用于局机关党组织开展的各项工作开支费用。
14.直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支出1.10万元,用于局机关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开支费用。
15.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州本级专项经费支出1.43万元,用于州财政局下属企业党组织开展的各项工作开支费用。
16.2022年科普专项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及绩效目标经费支出0.14万元,用于科普宣传培训支出。
17.2023年州直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支出1.31万元,用于退休干部党组织开展的各项工作开支费用。
18.2022年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工作经费支出9.18万元,用于社保基金预算管理有关差旅费、劳务费。
19.2022年度中央、省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奖补资金支出10.00万元,用于财政事业建设差旅支出。
20.清算2022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支出30.00万元,用于普惠金融发展差旅支出。
21.2021年省级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发展专项资金支出10.00万元,用于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发展相关办公、差旅支出。
22.2023年省对下融资担保行业监管业务补助经费支出1.26万元,用于融资担保行业监管相关办公支出。
23.全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省对下补助资金支出2.40万元,用于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相关办公、设备支出。
24.德宏州香料厂上诉案件受理资金支出8.18万元,用于香料厂上诉案件法院诉讼费。
25.代理律师经费支出5.00万元,用于聘请法律顾问委托业务费
26.州属企业经营业绩数据审计经费支出8.90万元,用于州属企业经营业绩数据审计第三方机构委托业务费。
27.国有企业经营业绩检查和年报审计专项资金支出50.38万元,用于国有企业经营业绩检查和年报审计第三方机构委托业务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财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0.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72%。与上年相比减少375.71万元,下降16.2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4人,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和硬件采购经费收入较上年减少87.66万元,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施服务采购经费收入较上年减少271.4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74.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41%。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人员工资、津贴、绩效奖金等人员经费支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单位挂钩点购置开展宣传科普知识活动;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0.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9%。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厅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病故人员家属的丧葬补助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92.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1%。主要用于在职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4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7%。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差旅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2%。主要用于保障发展境外替代种植工作;
16.金融(类)支出3.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主要用于保障融资担保建设体系发展工作;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8.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0%。主要用于局机关干部职工按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1万元,决算为8.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44万元,决算为7.4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9.44%,完成年初预算的65.1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7万元,决算为0.8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56%,完成年初预算的9.1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8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财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1万元,支出决算为8.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44万元,决算为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1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7万元,决算为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门根据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德宏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德宏州财政局机关经费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德宏州财政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了公务支出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活动总量、开支范围和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台账,加强车辆使用管理,从严控制车辆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经费支出监管,从严控制接待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78万元,增长27.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52万元,增长25.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6万元,增长41.9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开展的调研接待、会议活动增多,使燃油费、过桥路费增加,接待批次和人次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增加主要原因:由于工作需要,公务用车需要频繁用于出差、会议、检查指导等,导致运行维护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增加主要原因:上级单位到我州市开展调研、指导工作增加,接待批次和人次增加,导致接待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财政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省财政厅、州委州政府安排的各项接待任务以及上级部门调研检查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财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63万元,比上年减少3.82万元,下降3.88%,主要原因是为落实州委、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本年度物业管理费、办公设备购置等较上年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62万元、水费1.78万元、电费2.17万元、邮电费3.08万元、培训费0.06万元、劳务费1.24万元、工会经费24.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3.8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财政局资产总额3712.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13.85万元,固定资产325.5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772.83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9.1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3.9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827项,账面原值164.8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6.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5.0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5.0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3.46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报表,因以万元为单位,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10000431801111
[附件: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返回首页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