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财政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 基层“三保”工作文件的通知

浏览量:9516   作者:  日期:2020/11/27

各县市财政局

现将《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三保”工作文件的通知》(云基层202041)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县市要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对本县市“三保”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摸排,一是在前期全面排查2019年及以前年度历史拖欠情况的基础上,自查乡镇岗位补贴、教师及离退休人员等重点群体工资、随工资计提项历史拖欠的化解情况;二是对县级年初“三保”预算安排和今年1-9月执行情况进行自检自查,突出对基本民生项目落实及教师、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情况的自检自查,相关情况1030日前报州财政局。由于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财力性转移支付已向各县市倾斜,各县市要兜牢兜住“三保”底线州委已将“三保”纳入对县市综合目标考核,对“三保”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将加大扣分力度,同时扣减转移支付。

                     

  德宏州财政局

                   20201028

 [附件: 德财预〔2020〕248号附件1—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三保”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基层〔2020〕41号)

 [附件: 德财预〔2020〕248号附件2-2020年县级“三保”需求、执行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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