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公布〈德宏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为便于各级各有关部门抓好贯彻落实,以及社会公众更好的理解文件内容,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3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2023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德宏州对照《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结合我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际,调整修订《德宏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经过意见征求,形成《德宏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德宏州清单),经州人民政府同意,以《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德宏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印发实施。
二、目标任务
通过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公布,更好的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助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构建形成省级统筹、分级负责、规范统一、权责清晰的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为“十四五”时期基本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打下坚实基础。
三、主要内容
《德宏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主要调整情况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州教育体育局主管,州教育体育局和县级体育部门实施。
(二)根据《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承接“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分委托实施;承接“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审批”,受省林草局部分委托实施。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情况,以及《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原州林草局(委托县级林草部门实施)的“省重点保护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现省清单修改为“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实施机关“省林草局”,此事项不列入德宏州清单。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明确的实施机关,以及我州机构改革的情况,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实施机关作出调整。
(五)根据上级部门机构改革的情况,将德宏银保监分局修改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德宏监管分局。
(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和《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调整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四、与上级文件的异同
德宏州清单共纳入行政许可事项364项,其中承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在德宏州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361项,承接云南省地方性法规、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在德宏州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3项。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