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4号),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修订形成《德宏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德宏州清单),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将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州教育体育局主管,州教育体育局和县级体育部门实施。
二、根据《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承接“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分委托实施;承接“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审批”,受省林草局部分委托实施。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情况以及《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原州林草局(委托县级林草部门实施)的“省重点保护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现省清单修改为“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实施机关“省林草局”,此事项不列入德宏州清单。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明确的实施机关以及我州机构改革的情况,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实施机关作出调整。
五、根据上级部门机构改革的情况,将德宏银保监分局单位名称修改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德宏监管分局。
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和《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调整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德宏州清单,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过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有关单位要按照德宏州清单调整完善本部门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权责清单,并按照要求及时公布实施规范;各县市人民政府要依据德宏州清单在2023年9月底前调整公布本行政区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此前我州行政许可事项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
联系人及电话:刘艳菲,0692-2275623。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德宏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