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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政局殡仪馆2024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2486   作者:  日期:2025/9/15


监督索引号53310000531400101000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政局殡仪馆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殡葬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地方殡葬法规;宣传殡改政策,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丧葬习俗;在德宏州民政局的监管指导下独立开展经营管理和接待服务工作;

负责遗体火化,提供遗体冷藏、整容化妆、悼念服务、骨灰寄存、殡葬礼仪服务及丧葬用品等系列化服务;负责为治丧家属提供殡仪服务场所及设施;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车间管理、公墓管理、后勤管理五个内设机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政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无公务员,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6人;无经费自理人员。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7人。包括无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经费自理人员7人。

年末无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无离休人员,无退休人员)。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无离休人员,退休11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无超编车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坚守岗位,不断提升殡葬服务质量。殡仪馆全体干部职工始终坚持以“让逝者安息,让生者安心”的服务宗旨,牢固树立基层民政窗口服务单位形象,在全馆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殡葬服务工作,截至12月31日我馆共火化遗体2168具,遗体接运16具,遗体冷藏71具,骨灰寄存15盒,骨灰取走42盒,家属委托处理骨灰深埋不留坟头32盒。

(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始终坚持“一岗双责”责任制,积极谋划和部署2024年殡仪馆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

(三)狠抓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做好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坚持每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2、冬春季节多次组织工作人员对红木山公墓的杂草及森林防火通道进行清理。

3、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4、提前部署安排清明节祭扫工作

(四)规范殡葬服务情况。

1、认真开展殡葬服务评价落实。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开展殡葬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殡仪馆从2024年7月1日起在火化车间服务窗口设置好“扫码点”牌,对所有治丧亲属认真开展殡葬服务评价工作,自7月1日以来共评价1001人;

2、认真落实殡仪服务“七个体现”和殡仪服务“二十个不准”。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殡仪馆服务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殡仪馆于7月24日下午召开职工学习会,同时把殡仪服务“七个体现”和“二十个不准”制成宣传展板上墙并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3、积极调整殡葬服务收费项目。2024年9月3日德宏州民政局主持召开“德宏州民政局关于州殡仪馆调整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座谈会”,州民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管局、州人大代表、州政协委员、芒市民政局和州殡仪馆参加会议。这次调整会殡仪馆的延伸服务项目由原来的18项,调整为现在的11项。州殡仪馆于2024年12月20日制作公示栏上墙公示,同时抄送州市场监管局备案,接受群众的监督。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政局殡仪馆2024年度收入合计2083533.7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5226.46元,占总收入的88.08%;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248153.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11.91%;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54.25元,占总收入的0.0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173117.08元,下降51.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81908.91元,下降53.15%;上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减少84554.00元,下降25.41%;上年无经营收入;上年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6654.17元,下降97.73%。主要原因是政策成本变动,殡葬行业受政策管控严格,实施限价政策,经营业务缺乏竞争力,未拉动收入提升。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政局殡仪馆2024年度支出合计2967789.36元。其中:基本支出2260715.10元,占总支出的76.18%;项目支出707074.26元,占总支出的23.8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948406.76元,下降39.6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18040.77元,下降8.80%;项目支出减少1730365.99元,下降70.99%;上年无上缴上级支出;上年无经营支出;上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财政减少了对殡葬基础设施设备的资金投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政局殡仪馆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60715.1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80527.16元,占基本支出的87.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0187.94元,占基本支出的12.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政局殡仪馆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07074.26元。其中: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非税征管成本补助项目经费707074.26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政局殡仪馆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5226.46,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1.84%。与上年相比减少819595.63元,下降30.87%,完成年初预算的94.7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无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无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无公共安全(类)支出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04171.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86%,完成年初预算的95.1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的发放,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支出,遗属补贴和退休人员公用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缴费预算与结算产生差异,预算基于“预估数据”计提,而决算依据“实际数据”核发核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1054.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4%,完成年初预算的90.2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及生育保险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及生育保险缴费预算与结算产生差异,预算基于“预估数据”计提,而决算依据“实际数据”核发核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440.00元,决算为33239.2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9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27368.75元,下降87.2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500.00元,决算为33239.2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68.5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40.00元,无决算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250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368.75元,下降6.65%;公务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也无决算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440.00元,支出决算为33239.26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27368.75元,下降87.2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数;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48500.00元,决算为33239.26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40.00元,无决算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也无决算支出数;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250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368.75元,下降6.65%;公务接待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也无决算支出数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023年购置殡仪车一辆,2024年无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的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无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数,无累计人次。

2.无购置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3.无安排国内公务接待批次(其中:无外事接待批次),无接待人次(其中:无外事接待人次)。无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政局殡仪馆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政局殡仪馆资产总额3009193.12元,其中,流动资产928746.90元,固定资产2031169.36元(净值),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无形资产49276.86元(净值),无其他资产。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0424.7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48226.42元。无处置房屋建筑物;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48224.40元;报废报损资产4项,账面原值800002.02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8930.00元;无出租房屋,无资产使用收入。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012.0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00.00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312.0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572.7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572.7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政局殡仪馆2024年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10000531400101111




[附件: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政局殡仪馆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政局殡仪馆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附件: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政局殡仪馆2024年度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