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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政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2511   作者:  日期:2025/9/15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政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拟订民政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县(市)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3.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全州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按照规定权限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组织研究行政区划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州地名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州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5.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6.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7.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8.承担州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9.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

12.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州民政局要推动老龄工作向主动应对和统筹协调转变,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强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能,协调有关部门和县(市)不断完善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待、宜居环境、社会参与等政策,增强政策制度的针对性、协调性、系统性。推动养老服务向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转变,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

14.有关职责分工。

一是与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德宏州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人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是与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德宏州民政局会同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德宏州行政区划图。

三是与德宏州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德宏州民政局、德宏州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德宏州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给德宏州医疗保障局,德宏州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科级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科、社会组织管理科和慈善促进科、区划地名科、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儿童福利科、社会事务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政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5人,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5;无经费自理人员。

我单位2024年末无其他人员。包括无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无经费自理人员。

年末无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无离休人退休人员)。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9(无离休人,退休29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无超编车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精准实施基本民生保障

一是全面落实救助政策,继续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持续开展居住地申办低保特困供养,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探访工作制度。总结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工作经验并在全州推广。二是继续推广使用好“一部手机办低保”和“政府救助平台”,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截至2024年9月,通过“政府救助平台”申请3766件,已办结3685件,办结率97.85%,无超时件。三是发放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8597人859.7万元,及时将党中央、国务院关心关爱送到困难群众手中。四是持续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工作,2024年以来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6.67万人次1529.02万元。

(二)强力推进基本社会服务

一是落实落细《德宏州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服务工作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按照19条具体措施扎实推进4项重点工作,目前全州共有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人员6584人(留守儿童4869人,留守老人1715人)。2024年以来通过开展温暖送到家、爱心义诊义剪、入户陪伴、政策宣讲、“把爱带回家、暖童心护成长”、“真情暖童心、相伴护成长”等活动,服务“一老一小”对象1.43万人次,链接资金4.88万元为困境儿童发放暖心礼包。二是严格落实《德宏州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持续推进2019—2023年147个项目建设和补助资金拨付,完成115个、在建32个、建设资金已拨付8327.86万元,拨付率为65.6%。下达2024年建设补助资金1386万元,新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2个、农村养老互助站5个、老年活动室3个及400户适老化改造共11个项目。按照州委“紧盯助餐抓养老”要求,启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全州5个社区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三是按照《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稳步推进6个专项治理行动,计划建设的6个乡镇公墓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兑付殡葬惠民奖励1108.5万元、困难群众火化补助44.6万元。四是持续推进“精康融合”行动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五主动”专项行动,5个公园式婚姻登记点投入使用,婚姻领域移风易俗成效明显,持续开展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行动,救助安置规范有序。

(三)积极拓展基层社会治理

一是按照“六同步”“两纳入”要求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全州社会组织共有实体党支部20个、功能型党支部69个;统筹好社会组织发展和安全,加强对社会组织发起人、负责人资格审查;持续开展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整治、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等专项行动,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全州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投入资金1008.16万元。当前,全州共有社会组织688个,排查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3个。二是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完成6个慈善组织、1个基金会年检,培育慈善组织5个,组织开展“9·5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2024年以来共筹集慈善款物50余万元,销售福利彩票1.87亿元,筹集公益金约6012万元。三是编制德宏州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及分布图,积极开展“乡村著名行动”,采集地名信息1050条,更新地名信息650条。“梁盈线”界桩公园建设和盈江县支那乡更名工作稳步推进。

(四)抓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制定《全州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强化教育管理,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排查,加强应急处置预案演练,扎实推进民政服务机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筑牢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的安全“堤坝”。

(五)全面加强机关建设

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纲”和“魂”,不断夯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理论基础。落实“第一议题”18次、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聚焦服务州委“三支柱一标杆”主攻方向,制定《德宏州民政局2024年“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实干德宏”工作目标计划》,推动各领域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聚焦干部队伍建设,扎实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党纪学习教育,民政系统干部有党性、有爱心、有奉献、有担当意识进一步增强,“落实”效率明显提升。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政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13545614.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43329.71,占总收入的99.98%;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285.08,占总收入的0.0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74895.54元,增长10.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74595.53元,增长10.39%;、上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无事业收入、上年无经营收入、上年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300.01元,增长15.11%主要原因:一是本年福彩销售业务量增加;二是本级开展福彩公益金项目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政局(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13587669.71。其中:基本支出5121296.52,占总支出的37.69%;项目支出8466373.19,占总支出的62.31%;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17945.53元,增长10.7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3399.30元,下降2.54%;项目支出增加1451344.83元,增长20.69%;上年无上缴上级支出;上年无经营支出;上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是本年退休及调出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减少;二是本年工作任务重,开展的工作项目增加,导致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政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21296.52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754026.16元,占基本支出的92.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7270.36元,占基本支出的7.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政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466373.19其中: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1.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720099.00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前期经费,占项目支出的8.51%;

2.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422.40,主要用于机关党组织、基层党组织、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经费,占项目支出的0.24%;

3.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47924.79元,主要用于民政工作经费和单位资金(利息等其他收入)项目经费,占项目支出的4.11%

4.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支出12600.36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作经费,占项目支出的0.15%

5.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24879.10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社保单位部分,占项目支出的1.47%;

6.儿童福利支出43757.00元,主要用于留守儿童经费,占项目支出的0.52%;

7.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3175086.54元,主要用于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开支,占项目支出的37.50%;

8.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805580.00元,主要用于养老、殡葬及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占项目支出的33.14%

9.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216024.00元,主要用于福利彩票销售网点规范化建设及福彩中心提升改造,占项目支出的14.3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政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46639.17,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6.71%。与上年相比减少1227789.50元,下降16.21%,完成年初预算的114.6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48021.4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9%,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养老项目前期费720099.00元,公务员考核奖励、党建工作经费支出27922.40元。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养老项目前期费工作项目。

2.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23781.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58%,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1%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缴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州民政局机关运行保障及开展民政、儿童福利等各项职能工作所需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社会保险缴费预算与算产生差异,2024年新录用2人,调入3人,调离1人,退休2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8275.86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3%,完成年初预算的98.7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及生育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导致社会保险缴费预算与算产生差异,2024年新录用2人,调入3人,调离1人,退休2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656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0%,完成年初预算的97.14%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社会保险缴费预算与算产生差异,2024年新录用2人,调入3人,调离1人,退休2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500.00元,决算为76823.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3724.62元,下降61.6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3500.00,决算为72500.1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37%,完成年初预算的114.1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决算为432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63%,完成年初预算的28.8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2219.62元,下降62.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05.00元,下降25.8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323.00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05.00元,下降25.82%国(境)外接待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500.00,支出决算为74880.11,完成年初预算的95.3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1571.62元,下降61.8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3500.00,决算为72500.11,完成年初预算的114.17%;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000.00,决算为238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5.87%。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支出管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民政重点工作增加,需要到县市调研、督促项目的开展,导致公务用车费用增加。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经费支出监管,从严控制接待费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2219.62,下降62.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48.00,增长37.4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380.00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48.00元,增长37.4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支出管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车管理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重点工作增加,接待费用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无累计人次

2.购置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民政工作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2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民政工作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29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无接待人次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943.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接待费年初无预算安排,决算支出数1943.00元。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福彩中心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业务经费为省级资金,属于本年新增项目,无年初预算数。二是州福彩中心因工作需要产生接待费开支。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上年无此项支出,也无决算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153.00下降52.5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43.00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153.00下降52.5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政付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无累计人次

2.购置车辆,无开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福彩工作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1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无接待人次

(四)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政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7270.36比上年减少11379.64,下降3.0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发放其他交通补贴、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如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报刊杂志费、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政局(本级)资产总额33064912.70元,其中,流动资产433812.55元,固定资产15472890.81元(净值),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无形资产17158209.34元(净值),无其他资产。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980523.92,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981263.27处置房屋建筑物;处置车辆;报废报损资产10项,账面原值51647.00资产处置收入;出租房屋,资产使用收入。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98302.1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92606.50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5695.6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4102.1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4102.11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福利彩票:国家为筹集社会公益资金,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而特许发行、依法销售的一种凭证。


 [附件: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政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政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附件: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政局(本级)2024年度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