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保萍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州住建部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这是对我们工作的极大鼓励和鞭策。《关于积极推动红旗路五云路上高空电网入地工程建设的建议》(0035号),我局高度重视,经与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研究、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切实把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了解民情、倾听民意、汇聚民智的重要渠道,认真研究、逐一落实,积极主动将代表的真知灼见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造福人民群众的实招硬招,将各方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我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当中。一是坚决落实主办责任。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照《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州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NO.30)要求,具体指定城乡建设科负责该建议主办,切实明确工作分工、职责、要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按时完成人大建议面商意见回复;二是深入开展分析研究。会同芒市住建局及勐焕
街道办到红旗路、五云路现场勘察,对照建议指出问题,逐一研究,逐项梳理,合理确定下步工作目标。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建议中反映的红旗路、五云路上受高空电网及空中悬挂移动网络、电信网络、广电网络等各种网络的影响,导致社区居住群众出入困难,群众改建原始住房受困,交通事故频发的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该现象确实存在。但因目前红旗路、五云路未纳入城市市政道路管理,且受《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23〕47号)文件影响,云南省属于国家管控的12个省份之一,市政领域除城市燃气、排水、供水、供热设施以外的其他市政项目列入禁止建设名单。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积极推动红旗路五云路上高空电网入地工程建设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因目前红旗路、五云路未纳入城市市政道路管理,且受《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23〕47号)文件影响,云南省属于国家管控的12个省份之一,市政领域除城市燃气、排水、供水、供热设施以外的其他市政项目列入禁止建设名单,暂时无法解决该问题。下一步州住建局将指导芒市加强对政策的学习,探讨能否纳入城市更新范围,向上争取项目资金,逐步解决。同时,也请代表向电网的产权单位和电力主管行业部门反映,能否由电力部门协调解决。
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继续监督、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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