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住宅小区违建治理工作的建议》(第21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4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下发《关于持续推进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全省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以来,我们及时报请州政府、州委办同意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统筹推进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治理工作,督促各县市对城镇住宅小区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违建拆除。截至目前,全州排查150个小区,发现违建5575户,面积136719.89平方米,已拆除913户41507.79平方米。2022年完成10个省级试点小区整治工作,涉及198户,违建面积7060.91平方米,经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专家验收后,给予通过。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制定政策,统筹推进全州清理整治工作。州级及5个县市均建立违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工作专班,明确住建、规划、执法等13个部门工作职责,层层推动工作落实;制定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强化物业行业监管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夯实违章搭建整治工作基础;建立工作联席会议,落实“一月一次推进会,一月两次调度,一月一次通报”的工作制度,开展实地调研督导,掌握存在的问题及短板,指导帮助解决问题。
(二)采取“两个一批”,分类处置,逐步消化违建存量。因住宅小区违建形成的时间长、种类多、原因复杂,综合考虑居民实际生活需求,德宏州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分而治之”的工作措施进行治理。一是必须拆除解决一批。针对存在建筑安全隐患,影响相邻建筑安全、通风、采光、日照的,侵占小区道路、消防通道、广场、公共绿地等公共设施、公共场所用地的以及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由业主自行拆除或执法部门强制拆除。二是通过提升改造解决一批。对确因规划缺陷、防漏防晒和生产生活必需建设的、无法拆除的,可以通过提升改造达到与小区环境外观协调一致的,通过统一规划、统一材质、统一色彩后由物业统一申报经批准同意后,可以进行提升改造。
(三)坚持“两个带头”,“三个先拆”,发挥公职人员
带头作用。针对我州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违章搭建行为十分突出,占比达到52.61%,相关执法部门不敢碰硬,为啃下这块硬骨头,组织部门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按照“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模范人物带头,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带头,对顶风突击建设的违法建设先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先拆、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建设先拆”的原则,动员公职人员带头拆,对拒不配合整治的工作人员纳入提拔考核、组织任用的重要参考。
三、存在的问题
2021年以来,德宏州顺利完成了省级要求的本年度试点小区的整治工作,基本建立了“州级统筹、县市负责、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分而治之”的工作格局,但是在具体的推进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缺少房屋全生命周期的监管办法及措施,尤其是在房屋交付至灭失阶段,缺少具体的管理措施、监管机构、处罚措施及工作制度,以致出现监管缺位,违建现象大量存在。二是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涉及群众利益,拆违阻力较大,在房屋设计、规划审查、交房验收、装修设计、日常巡察、违法处置等节点上环环相扣,需要多个部门群策群力、合力攻坚,才能坚决堵住违建行为的发生。三是部分建筑建设年限较久或是存在设计缺陷,大部分群众对整治工作抵触情绪高,且法律意识淡薄,对违建行为边界认识不清,自觉配合整治的积极性不够。四是个别县市人民政府思想认识和重视度不到位,工作机制不够健全,未在党委和政府统筹部署、全面领导下形成高位推动、合力攻坚的态势,以致长效综合治理体系缺失,相关工作融合创新力度不够,宣传引导不够充分。
四、下步工作措施
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涉及群众利益,关乎美丽德宏建设,我们将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责任,加大督促指导和统筹协调力度,强力推动清理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一)统筹力量,持续推进清理整治。充分发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规划、综合执法、信访、消防、组织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完善州级督促、县市具体抓落实的工作网络,注重专班能力建设,积极提升违建治理统筹协调能力,建立涵盖违建治理事前、事中、事后的工作闭环,持续推进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切实提升社区居住环境。
(二)循序渐进,加快消化违建存量。目前全州违章搭建现象突出,清理整治工作任务重,为全面推进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切实提升社区居住环境,通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开展专项行动,结合美丽县城、文明城市、健康县城等创建工作,采取“先易后难”“示范引领”“党员干部带头拆”等方式分类处置,以完成试点小区整治为切入口,逐步打开全面推进整治的工作局面,切实推动全州上下各级各部门共同参与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
(三)源头防控,杜绝新增违章搭建。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在规划审批、项目监督、房屋销售、装饰装修、物业管理等环节上严格把关、落实监管措施、明确审批责任,积极推出防止违章搭建行为发生的政策保障,充分发挥物业前沿监管作用,联通物业、街道、社区、执法部门治理渠道,建立查处违法建设“早防范、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的运行机制,真正做到“防范有力、发现及时、处置迅速、坚决杜绝”的工作目标,坚决刹住违建的不正之风。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如有意见,请和我单位联系,以便改进。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提出宝贵意见。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0日
(联系科室及电话:房地产业管理科 0692-212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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