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7号提案的答复 德建函〔2023〕89号

浏览量:4225   作者:  日期:2023/11/1
州政协提案委:
首先,感谢您对我州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这是对我们工作的极大鼓励和鞭策,关于您提到健全城市亮化管理,防止光污染的提案回复如下:
随着城乡经济社会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县城范围不断扩大,城市道路建设也取得了很大成绩,不仅有效改善了县城风貌,提升了城市的形象,也大大方便了群众的出行,改善了生产生活条件,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称赞和好评。近年来,我州大力实施城市建设、道路硬化、绿化、美化工程,积极推进夜景亮化工程建设,城市品质进一步提升。人民对城市建设已不再满足亮化工作,而是对道路、公园、建筑物、广告牌、LED光等城市夜景有了更高的要求。但光污染作为一种新型的城市环境污染,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也造成一定影响,晚上被LED广告灯照射的无法入睡,即使拉上窗帘也遮不住刺眼的光线。长期受快速变化的灯光、强光照射让人烦躁不安、精神不振,商业性灯光亮化产生的光污染对人体的影响不亚于广场舞产生的噪音对人体的影响,尤其是主街干道、商业及娱乐集中区、居民集中生活区的LED广告屏、闪烁霓虹灯、色彩夸张的灯对城市的道路路面照明过度亮化、城市楼体楼顶灯箱商用光源亮度过亮、普通窗帘难以遮盖严重影响睡眠质量、LED光源时限及区域限制等管控缺乏标准等现实状况均真实存在,对居民的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目前我州尚未制定出台《德宏州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各部门职责不清,城市照明管理混乱,部门与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现象严重。下一步,我局将结合部门职责进一步加大城市亮化管理,根据各县市城市发展现状制定出台《城市灯光亮化设施管理的相关法规》,让负责城市灯光亮化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有法可依。一是督促建设单位进一步提高灯光亮化工程的整体规划设计合理性,相关部门对其应严格审批,尤其对广告屏、霓虹灯应从严控制和管理,从源头预防光污染的出现,提倡节能、低碳、环保型的城市建设。二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影响居民生活的重点路段,生活场所开展现场摸排,对不符合技术要求,违规设置广告牌、LED灯进行整改。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特别是灯光使用业主及受其影响的人群对光污染危害的认识水平,营造人人对光污染说“不”的社会氛围,增强民众对光污染侵权行为的维权意识。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委员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提出宝贵意见。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5日
(联系科室及电话:城乡建设科  0692-2121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