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德宏州2018年棚改半年督查情况

浏览量:19995   作者:  日期:2018/9/22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5月4日全州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整治和城市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两项工作的安排部署。于2018年6月29日—7月1日,由州人民政府李朝伟副州长带领州住建、国土到5县市进行督察、调研。下面将我州半年以来棚改推进情况总结如下:

一、县市棚改推进情况

(一)完成投资情况

截至2018年6月末,全州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9938万元。其中盈江县完成投资5558万元、梁河县完成投资3880万元、陇川县完成投资500万元,芒市、瑞丽市完成投资为零。

(二)建设情况

1、棚户区改造进展情况。芒市2017年棚改项目有序推进,2018年棚改项目选址、“三调”及可研编制工作基本完成;梁河县2017年项目顺利推进,2018年棚改项目选址、“三调”及可研编制工作基本完成;盈江县2017年棚改项目选址与“两违”拆除工作有冲突,导致棚改工作停滞,2018年棚改项目地点、可研编制待领导批示;陇川县2017年棚改剩余53户未开工,2018年棚改规划“三调”完成;瑞丽市2017年棚改项目已确定实施地点并制定征收补偿方案按程序进行公示、公告;2018年棚改项目正在进行“三调”工作。


2、融资情况。芒市2017年向农发行申请贷款9000万元,目前,正在补充相关融资贷款资料;2018年项目总投资27000万元,已获得芒市棚改专项债券资金2.2亿元的申报权限。瑞丽市2017年向农发行申请了12亿元棚改项目贷款,目前已获得贷款额度11.5亿元,待项目拨款条件成熟时可放款;2018年融资贷款前期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预计6月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盈江县2017年棚改项目贷款3.8亿元,已获农发行批准,正在落实贷款条件,目前,已完成资金投放1亿元;2018年棚改计划总投资190000万元,计划贷款130000万元,目前,正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融资相关工作由县级平台与农发行对接中。陇川县2017年计划总投资约8377万元,计划贷款约6700万元,贷款资料已提交到省农发行进行审核;2018年计划总投资约13000万元,计划贷款约1000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同时正在积极与农发行对接贷款融资相关工作。梁河县2017年棚改项目共向农发行申请到8210万元贷款指标,截至6月底已拨付3000万元;2018年计划投资1.5亿,申报贷款额度为12000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棚户区改造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高。主要表现在畏难情绪严重,以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较重为托词,对棚改项目超前谋划意识不强、组织机构不健全、政策熟悉程度不够、项目前期工作严重滞后,融资贷款工作推进迟缓等问题。半年已经过去,没有一个县市按照州政府的工作要求,完成棚改前期工作实现开工,造成了非常被动的工作局面。


 

(二)棚改融资工作面临多重困难。今年是棚改三年计划的开局攻坚之年,棚改融资的难度不同于以往,首先资金需求额度大;其次,国家财政部《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财预[2018]28号)出台,面临着新的融资模式的试点与挑战,融资政策的从紧和调整将面临更大困难。

(三)拆迁难度大,协调时间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各县市制定的棚户区征收补偿方案不能满足被拆迁户的补偿诉求,部分群众对棚改补偿存在较高的期望值,甚至存在个别漫天要价的情况,在实际开展群众工作过程当中需要耗费大量时间进行政策解释。

(四)棚改资金使用率低。部分棚改项目前期成熟度不够,再加上居民意愿变化、融资政策调整等因素,导致项目实施过程中规划、设计方案、建设内容、拆迁安置地块等变更调整频繁,造成工期延长甚至停工,也造成棚改贷款资金的滞留,降低了资金支付使用效率。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推动项目顺利落地开工。督导各县市按照既定目标和实施方案,进一步包装棚改项目,要抢抓机遇,用足用好国家相关政策,超前做好项目的策划上报,“三调”工作完成的基础上,加快规划、用地、可研等各项前期工作,及时启动推进房屋土地征收安置工作。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协调、积极沟通,开辟“绿色通道”服务棚改项目工作。进一步缩减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可研批复等各类审批手续办理时限,推行“并联审批”,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项目进度。

(二)制定征收安置方案,合理确定货币化安置。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征收安置工作实施方案,创新房屋征收安置工作思路,积极研究解决难点问题,加快推进完成征收安置工作。征收安置工作要全面实行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棚户区改造在安置方式上实行实物安置与货币补偿安置相结合,尊重居民意愿自愿选择,通过灵活的安置方式,从不同层面满足居民的安置要求。对主要采取货币化安置方式的棚改项目,应分析项目实施是否会造成房价上涨过快,影响当地房地产市场稳定,消化周期在15个月以下的,适当增加实物安置。

(三)提前谋划2019年棚改工作。根据住建部相关工作要求,省住建厅将于2018年8月至9月间启动2019年棚改计划的申报工作。申报2019年计划的项目,“三调”工作、建设用地、可研编制等前期工作必须落实完成才能列入我州上报计划盘子,确保2019年棚改项目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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