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对政协德宏州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10020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量:3819   作者:  日期:2023/7/24

赵德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德宏州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的建议》(第13010020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州无偿献血基本情况

无偿献血事业是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拯救患者生命、确保血液安全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的重要举措,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德宏州近三年(2020-2022年)分别有14977、11962和13195人次参加无偿献血,千人口无偿献血率分别为11‰、9‰、10‰。2023年1-6月全州无偿献血7507人次,献血量10137.75U。与去年同期相比,无偿献血人数增加519人次、增长率为7.4%。

州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多措并举,指导州中心血站按照“以用定采,自求平衡”的采供血机制,确保采供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州中心血站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宣传、教育、组织、动员等工作,持续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攻坚克难,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宣传组织和动员工作。严格按照无偿献血工作要求对接献血单位和献血场所,做到“精准预约、有序献血、确保安全”。

无偿献血是一项没有终点的长期工程和系统的社会工程,目前我州在无偿献血科普知识宣传和献血者权益保障方面,存在宣传单一、普及面窄、持续性不够和献血者激励保障政策措施欠缺等问题,群众远远没有达到深入了解和自觉关注无偿献血的状态。如何提高社会公众参与无偿献血的意识,如何保障献血者应有的权益,是我州无偿献血事业发展亟待突破的关键瓶颈。

二、提案落实情况

德宏州曾两次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称号,无偿献血工作得到国家、省的肯定。随着全州卫生健康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无偿献血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全州亟待建立健全无偿献血工作新机制,建立无偿献血者激励机制,制定出台获得国家无偿献血表彰的奖励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相关规定,迫切需要将无偿献血工作进行地方规范,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引导作用,广泛调动全社会力量,提升献血者的社会荣誉感和认同感,共同倡导和参与无偿献血的积极性。为增强政府立法科学化、法治化水平,提高政府立法实效,按照立法程序,州卫健委组织州中心血站工作人员,重点围绕加强无偿献血组织管理、献血用血政策宣传、激励和保障献血者权益措施等内容草拟《德宏州献血用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初稿,争取2023年出台。

您在提案中提到的“三方面”的建议:

一是结合德宏州实际,政府尽快出台《德宏州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二是制定献血者的优待措施;三是以本地鲜活的典型故事宣传无偿献血,让老百姓形成情感共鸣。以上建议内容对我州推动无偿献血工作有很大的促进作用,结合实际,在充分进行调研后将作为参考并积极采纳。即将出台的《办法》,适合于我州无偿献血长效发展工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共同推进无偿献血工作深入开展,充分保障献血者和志愿者的权益,确保患者医疗临床用血安全。

感谢赵德顺委员对无偿献血工作的关心与关注,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加强无偿献血机制、能力建设,把科学献血有益健康的理念宣传到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无偿献血、参与无偿献血的社会新风尚。最后,希望通过您的呼吁,让社会各界更多的人士共同关注和支持无偿献血工作,促进我州无偿献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德宏州卫生健康委

                             2023年7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朱福林,2132027)

文章来源:委机关医政医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