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对州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119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量:4605   作者:  日期:2022/10/11

尊敬的杨顺东委员:

你在德宏州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边境一线抵边村村医队伍建设的提案》(第119号)已交由我委牵头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基层服务能力提升的有关政策,高度重视全州基层卫生工作发展,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体系建设,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逐渐提升。

一、适当提高政府补助,留住乡村医生,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保障乡村医生的合理收入,是筑牢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州卫生健康委认真落实乡村医生补偿政策,全力提高乡村医生待遇:一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补助。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到人均84元,已将40%以上的工作任务安排给乡村医生, 并按考核完成的工作量核拨服务经费到每名村医手中。二是落实基本药物补助。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综合考虑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情况,给予定额补助。三是提高乡医基本医疗收入。一方面,全面实施加强乡村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快卫生室基础建设,配齐诊疗设备;另一方面,定期组织村医进行适宜技术等培训,提高村级诊疗服务质量。四是对在岗乡村医生发放村医补助。由省、州、县政府共同承担,对在岗乡村医生按800元/月标准发放在岗村医补助,其中200元为乡村医生购买养老保险补助。

目前全州有1114名在岗乡村医生,人均收入约3394元/月,其中政府补助800元/月(省级500元、州级100元、县级2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1399元/月,基本药物补助328元/月,医疗收入663元/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及其他收入204元/月。由于我州财政困难,近年来州级补助仍为100元,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关注乡村医生待遇问题,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努力提高村医待遇。

二、采取返聘措施,加大离任乡村医生养老保障

我州各县市均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但对确有一技之长的老乡村医生,仍十分关注,按照《德宏州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要求,在办理退出手续后,在卫生院与乡村医生本人均自愿的前提下可返聘使用,目前全州返聘的老村医有4名;从2016年起,我州就建立了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机制,执行“一次性解决离岗村医补助”的政策,村医离岗时按照“离一补一”的原则办理,以村医离岗时财政月平均补助为标准,根据工作年限,按照每人每年发给1个月补助的方式进行一次性补助。2021年我委制定了《关于做好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对于参保的乡村医生省财政给予200元/人/月的补助,2021年全州有1035名乡村医生参加了养老保险,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基本解决。下步,我们将争取政策最大限度的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

三、加强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

近年来我委加大了村卫生室建设力度,所有村卫生室建筑面积均大于80平方米,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坝区建设了一批面积240-300平方米的卫生室,功能完善,附属设施齐全,每千乡村人口配备村医比例为1.07‰,每所村卫生室均至少有1名村医,全州304个村卫生室达到并保持脱贫检收标准。2021年以来省财政对全州57个抵边村的卫生室投资382.39万元用于卫生室建设、配置乡村医生及基础医疗器材药品等,目前除卫生院所在地的5个村无卫生室外,52个抵边村卫生室的环境、设施均得到了改善。

四、加强人才的培养

州卫健委建立了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库,与德宏职业学院联合办班,连续7年开展三年制中专农村医学专业医学生培养工作,已有633名毕业生走上村医岗位。每年还通过线上线下的培训方式让乡村医生接受为期3个月的培训,近5年来共投入57.39万元,让298名乡村医生接受了专项培训,其中抵边乡村医生47人;同时各乡镇卫生院还采用“以乡带村”的方式持续提升乡村医生服务能力。下步,我们积极争取资金加大对乡村医生的培养力度。 

近三年来,因疫情原因,大部分村医不得不放下能为他们带来收入的诊疗服务、基本公卫等日常工作,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特别是边境一线抵边村村医承担了更重的“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

乡村医生是我们卫生健康工作的网底,我们将时刻关心关注他们的困难和问题,并尽力去解决。也希望县市党委政府给予乡村医生更多地关心帮助,让他们安心地守护基层群众的生命与健康。最后,再次谢谢你对全州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感谢你的理解。



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必凤,2107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