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要求,现将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承办州人大代表建议、州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议提案承办基本情况
2022年,州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州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期间,州人大、州政协共向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2件,其中人大建议3件,主办2件;协办1件;政协提案19件:主办10件、协办9件。截至9月底,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承办2件代表建议、10件政协提案已全部办结,办理结果12件A类,面商率为100%、满意率为100%;协办1件人大建议、9件政协提案已协助办结。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二、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一是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收到建议、提案后卫健委高度重视,主任主持召开了州代表建议、州委员提案办理专题会议,对我委承办的22件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做安排部署,明确办理工作具体要求。二是建立自上而下的办理工作网络。委办公室负责州建议、提案办理的督促、检查和协调工作,并向州人大、州政府、政协汇报办理工作情况,及时传达各级领导对办理工作的要求和规定。对重点提案(第119号),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分管副主任钱玢牵头负责,严格落实“1个工作方案、1次联合调研、1场面商会议、1份情况报告”的“四个一”工作制度进行办理。三是将办理工作纳入科室日常工作。各承办科室进一步强化办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办理工作纳入部门日常工作,依法抓办理,层层抓落实,全程抓管理,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工作方案,强化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落实。
(二)充分沟通协商,提高建议办理工作的面商率。承办工作始终坚持先协商、后答复的办理原则,广泛运用现代信息通信技术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协商,做到办前了解实情、办中探讨对策、办后征询意见,积极创造条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面商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面对面沟通交流。如第140号建议《关于疫情过后加大对瑞丽公立医院的投入恢复并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建议》的办理工作,委领导高度重视,及召集提案委员及相关科室进行研讨座谈,根据实际情况时制定《德宏州人大140号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责任科室、具体工作措施,成立了委分管副钱玢副主任任组长,办公室、医政医管科负责人组成的德宏州人大140号重点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邀请州人大相关领导和建议者对全州部分县市卫生部门进行了实地调研。根据实地调研结果和办理情况,召开了重点建议、提案督办协商会,建议者对卫健委的承办情况表示非常满意。
从办复的过程看,切实把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工作作为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机关办事效能,加强与群众联系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开展面商工作,力求与代表达成共识,从而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做到面商率、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100%。
(三)按时完成办复任务,推进办理结果公开。一是我委加强办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把办理工作与本部门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对办理工作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二是建立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主要对办理工作不重视,办理工作制度不健全,不按办理要求和程序规范办理,敷衍塞责,草率应付,代表、委员意见较大的,在年度绩效考核中进行扣分。三是严格办理时限。要求各承办单位一般建议、提案3个月内办理并答复代表、委员。2022年卫健委承办的2件建议、10件提案均在规定的时间内办复完毕。四是按照“谁主办、谁答复、谁公开”的原则,将政协提案、人大建议办理结果在网站上进行公开,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委员、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以获得群众的信任、理解和支持。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从办理结果来看,卫健委2022年的州代表建议、州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虽然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代表、委员的认可,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提案基本得不到落实。特别是对涉及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医务人员待遇等涉及面广、需要多个单位协作完成的建议、提案,缺乏破解手段,很难使建议、提案得到彻底落实。二是办理工作的思路还比较狭窄。针对一些代表、委员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少数科室还停留在原有工作思路上,没有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主动调整办理方向、整合办理力量,尤其是在办理一些涉及社会发展同疫情防控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建议时,办法不多,措施不力,往往推脱客观原因,而少有积极改进,致使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对于上述问题,卫健委将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认真改进,努力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一是不断深化认识,进一步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办理责任,强化目标考核,提高办理质量和实效性。二是继续探索创新办理工作的方式方法,努力为代表、委员提供更方便、快捷的知情渠道。积极做好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和沟通,充分倾听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畅通与代表、委员交流的渠道。三是对目前条件尚未具备,时机尚未成熟的建议、提案,将其列入今后工作计划,努力创造条件,力争早日解决或实施。
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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