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对州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51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量:5284   作者:  日期:2022/9/16

张苗云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全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关注和关心!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医防协同助力健康德宏建设的提案》已交由我委办理,我委对此高度重视,并安排责任领导及责任科室负责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州临床医院医防协同的现状和做法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前,医院感染科、发热门诊等科室在传染病的诊断、筛查等方面的功能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同时非传染性科室的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的意识和知识素养没有得到进一步提升。公共卫生科的设置和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置均不到位,我州五县市人民医院除盈江县人民医院外,均设立了公共卫生科,主要负责传染病数据等相关信息的报送。除瑞丽市人民医院和盈江县人民医院各配置1名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外,其他县市人民医院均未配置。

疫情发生以来,让人们看到了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性,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医防协同已形成各级领导的共识,我州历经2年多新冠肺炎疫情后,临床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长足进展,特别是实验室硬件投入明显加强。“但仍面临公共卫生人才数量、能力‘双不足’,新发传染病和疫情监测及响应能力较低,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县级公立医院医防结合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在医防结合方面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医防结合能力相关培训。加强县级人民医院共卫生知识全员培训,包括临床流行病学调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传染病报告、院感防控、实验室检测、重点疾病规范化诊疗等内容。

(二)提升实验室核酸检测能力。加快医疗机构PCR实验室的建设,配备必要核酸检测设备,提升我州实验室检测能力。目前,芒市人民医院、芒市妇幼保健院、瑞丽市人民医院、畹町人民医院、瑞丽市妇幼保健院、陇川县人民医院、盈江县人民医院、盈江县中医医院、盈江县妇幼保健院、梁河县人民医院均已具备核酸检测能力。

(三)完善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工作。加强县级医院发热门诊、感染病科一体化建设,规范院内感染控制管理,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医院按照规范填平补齐方式加强发热门诊设备配备,使发热门诊满足诊疗、处置、隔离留观、医务人员活动、医疗废物暂存等功能,规范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流程,减少医院内交叉感染风险。提高医疗机构门急诊、呼吸科、感染科等重点科室传染病鉴别诊断能力,做到疾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四)提升重症救治能力。县级医院进一步加强重症监护病区(ICU)设备配备,使重症病区具备心电监护、呼吸支持、心肺复苏、抢救等重症救治基本功能。

二、提案落实情况

(一)关于加快紧密型医共体建设问题。

1.2020年3月州委、州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德宏州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了“落实防治结合要求,坚持预防为主,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医共体牵头医院负总责,完善医防协同工作机制,做到防治服务并重。争取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等机构纳入医共体,实现公共卫生及医疗业务职能相对独立,强化监督协助机制建设,发挥好专业机构的作用,推进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专业医师下沉到基层一线,定期开展业务培训,蹲点到基层指导工作,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和防病知识,减少疾病发生。”

2. 2019年州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19-2020年度全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里要求各县市在2019年12月至2020年4月底以前制定医共体管委会、行业主管部门、医共体的主要职责和权责界限等清单并持续完善。2022年要求5县市上半年必须挂牌,目前陇川、盈江已出台方案,召开启动会。芒市、梁河也在有序推进。瑞丽市政府5月17日召开医共体管委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通过市医共体管委会、市卫健局、市总医院权责清单问题(简称“三个权责清单”)、市总医院理事会、市总医院理事会任命;、民营医疗机构申请加入医共体成员单位;6月13日,市卫健局召开全市医共体理事会预备会讨论酝酿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议程(草案)、《瑞丽市总医院章程》、《瑞丽市总医院理事会会议议事规则》、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长会议选举流程、总医院挂牌、下设机构设置等事项。

3.建立州、市、乡三级疾控体系人才帮扶机制,推动疾控人才下沉到基层。一是严格执行州级基层人才对口培养计划。按照《中共德宏州委关于印发<德宏州“英才兴边”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德宏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德宏州基层人才对口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关于确定2021年州级基层人才对口培养计划研修人员的通知》要求,州疾控中心接收县市疾控中心专技人员进行全脱产专业研修,研修期间明确培养目标和计划,采取“导师+助手”等培养方式,直接参与具体科研工作,提高培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疾控人才到基层锻炼。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德宏州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若干措施任务分工方案》要求,疾控部门定期派出专技人员到基层锻炼,有效促进疾控人才能力提升和队伍建设。

(二)关于加强临床医院的防疫体系建设,强化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能问题。

当前,国家、省、州一致明确要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职能建设是公立医院维护公益性、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2020年以来,全州各级公立医院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认真落实“四早”要求,全力以赴做好院感防控和医疗救治,发挥了疫情防控主力军作用,但也暴露出诸多问题,如提案所述,存在医防协同机制不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数据共享难、发热门诊等建设不规范等短板弱项。这些问题制约了公立医院在疫情防控早期监测预警及预防处置能力。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职能建设,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可以有效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为新冠肺炎疫情等新发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提供坚实基础。在工作推进中,将从以下4个方面完善机制,采取措施,提升能力。

一是完善组织架构。督促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成立公共卫生工作管理委员会,设置公共卫生科并作为委员会办公室,具体承担医院公共卫生工作的综合管理、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和绩效考核等。全州仅有盈江县人民医院未独立设置公卫科,我们将加强指导,督促设置。进一步明确各级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职责清单,明确需要履行公共卫生职责事项。科学核定公立医院公共卫生岗位人员编制,每年争取一定数量的选优、招考名额充实公共卫生人员队伍。二是优化运行管理。考虑二、三级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感染科、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等科室公益属性,探索设置公共卫生岗位奖励基金,确保科室人员收入不低于本单位同年资医务人员收入平均水平。加大对公共卫生相关岗位职称评聘倾斜力度,适当增加高级岗位比例。进一步发挥绩效考核导向作用,将各相关科室公共卫生职责落实情况纳入全院科室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与科室绩效工资挂钩,体现公立医院公共卫生事业公益性。三是强化应急救治。充分利用“千县工程”、对口支援、医联体、医共体等帮扶政策,推动医院呼吸、重症、急诊、感染、检验、中医等重点学科建设。加大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使用力度,探索实施公共卫生继续教育制度,加大临床、疾控、管理等卫生技术人员深造进修力度,开展公立医院和公共卫生机构交叉培训。四是创新医防协同。建立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疫情联合处置与分工协作机制,构建以疫情防控为中心,联合开展病原微生物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医疗救治、科学研究等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探索将疾控机构纳入医共体建设,建立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卫生健康服务网络。

(三)关于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效率的问题。

州卫生健康委已初步拟定德宏州“互联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方案,并向州政府专题汇报。但从当前看,由于州和县市县财政十分困难,政府暂无力拿出专项资金统一建设州及县市“互联网+健康”信息平台。加之,疾控机构使用的平台大部分是国家和省统建平台,要“打通”接口需要上级统筹。目前,全州正在推进“城市大脑”“数字德宏”建设,州卫生健康委组织相关人员与州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及建设团队多轮对接,将卫生健康的相关需求提供州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及建设团队统筹规划,积极争取将相关需求纳“城市大脑”规划。

(四)关于制定“拴心留人”政策,确保公卫工作人员的薪酬待遇和职业发展空间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医疗卫生事业不断发展,群众对卫生健康服务需求不断提高,现有的在编人员难以满足需求。特别是疫情期间公共卫生人员抽调到疫情防控岗位上,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工作压力巨大,工资待遇与实际付出不成正比,加之部分在编岗位招录门槛高,导致出现人才留不住、难招入的情况。对此,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州卫健委积极协调编办部门商议医疗卫生机构增编事宜,增加医疗卫生机构编制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特别是2020年增加了卫生人才专项招聘,全州共招录医疗卫生人员264人,其中瑞丽市招录64人,占24.24%。

州卫健委将继续与编办、人社部门就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人员增编和适当降低特殊岗位招录门槛事宜进行协调。同时按照编制属地管理有关规定,加强指导各县市卫健局积极开展医疗机构公卫人员核编、增编和人才招录工作,医疗机构要按照薪酬制度“两个允许”政策,进一步对公卫人员待遇给予倾斜,让优秀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甘愿留在公卫岗位,有效发挥医疗机构的“哨点”作用。

下一步,州卫健委将争取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强全州医防协同工作力度,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再次感谢你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为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4日

文章来源:委机关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