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度中央对地方重大传染病防控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浏览量:16393   作者:  日期:2020/12/28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关于《开展云南省2019年度中央转移支付疾控类项目评价工作的通知》,德宏州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于2020年12月2日至9日对全州5县市、州直各项目单位开展了2019年度中央转移支付疾控类项目绩效自查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实施主体为德宏州财政局和德宏州卫生健康委,项目覆盖地区为全州5个县市,受益人群主要为适龄儿童、肺结核患者、在册精神病患者以及精神科医师等。结合《2019年度中央转移支付疾控类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本次绩效评价重点对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结核病防治、精神卫生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以及人才能力建设子项目中的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顺利完成中央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中央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为2207.38万元,提前下达1524万元,结算683.38万元。资金已下拨至各县市、州疾控中心、州中医医院。扩大国家免疫规划260.8万元(芒市29.6万元、梁河县67.2万元、盈江县62万元、陇川县37.2万元、瑞丽市34.8万元、州疾控中心30万元),结核病防治171.7万元(芒市47.72万元、梁河县8.25万元、盈江县34.33万元、陇川县37.5万元、瑞丽市35.21万元、州疾控中心8.69万元),精神卫生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102.44万元(芒市22万元、梁河县9万元、盈江县10万元、陇川县7万元、瑞丽市43万元、州疾控中心5万元),精神医师转岗培训工作由省精神卫生中心负责统筹安排,按省级安排部署,我州定期选派精神科医师参加培训。

德宏州采用分批下达的方式,先后以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州(市)2019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第一批)的通知》(云财社〔2018〕291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19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经费的通知》(云财社〔2019〕170号)文件,将资金、任务、绩效目标分解下达各县市,最后一批资金下达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德宏州人民政府将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结核病防治、精神卫生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州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结合我州实际,2016年11月17日州人民政府印发了《德宏州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2019年9月16日州财政局、州卫生健康委下发《关于下达2019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经费的通知》,对涉及疾控类项目资金明确列支科目,明确资金用途,做到专款专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德宏州高度重视卫生专项资金监管工作,成立有卫生计生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德卫计发〔2018〕213号),形成了财务与业务即分工明确,又相互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经费管理主要参照上级管理办法和定额标准执行,年度资金以当年目标要求管理使用。二是完善项目方案,合理分配资金。德宏州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和各项管理规定,在重大资金安排方面始终坚持集体研究、民主决策。资金分配坚持“钱随事走”原则,根据工作任务、补助标准、绩效目标等要素安排下达。三是加强资金管理,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施单位资金管理制度健全,项目资金使用均按照相关制度执行;设有项目辅助账,对各项目资金进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无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四是加强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工作规范管理。对重大传染病及时开展风险研判,发现风险隐患及时预警、处置。按照既定方案要求,按时间节点有序开展工作。对各县市卫健局、基层项目单位开展业务知识的培训,强化工作执行力。五是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实效。业务科室定期、不定期深入县市、乡镇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工作进度缓慢、措施不力的县市和单位及时进行通报,督促整改,追踪问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项目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云南省2019年度中央转移支付疾控类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方案》要求,对照承担的相应项目、年初工作任务和绩效目标,各县市首先认真开展本地区自评工作,其次州级进行复评,确保自评报告和数据真实、完整。

四、项目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产出分析

1.数量指标

(1)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9.49%;(2)对目标人群开展脊灰、补充免疫和查漏补种工作13500人  (芒市4259人,梁河县1361人,盈江县3671人,陇川县1766人,瑞丽市2173人);(3)对目标人群开展麻疹补充免疫和查漏补种工作7.45万人(芒市1.9万人,梁河县1.05万人,盈江县1.7万人,陇川县1.5万人,瑞丽市1.3万人);(4)肿瘤随访登记数(包括发病、死亡登记和随访330例(瑞丽市330例)。

2.质量指标

(1)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普通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90%;(2)在册精神病患者管理率≥80%;(3)肺结核州级培训督导覆盖5各县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技术骨干人员;(4)高危风险应急处置57人(芒市18万人,梁河县8万人,盈江县14万人,陇川县9万人,瑞丽市8万人);(5)筛查严重精神障碍疑似患者547人(芒市171万人,梁河县80万人,盈江县137万人,陇川县81万人,瑞丽市78万人)。

(二)有效性分析

时效指标。各项指标完成时间为2019年1-12月。

(三)社会性分析

1.社会效益

(1)通过加强疾病的宣传,提高群众防病知识;(2)及时处置重大传染病疫情,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卫生安全。

2.可持续影响

(1)服务群众,为群众提供长期的方便;(2)中长期时间内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提高;(3)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学校、公共场所等的卫生水平,维护群众身体健康。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德宏州无包虫病、血吸虫病项目工作任务。

五、结论

(一)主要指标情况及结论(可附表)

年初确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德宏州完成良好,各个指标均按要求实施,相关数据经复核,指标达到并符合指标要求。

一是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关键指标超过预期,如:2019年德宏州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一类疫苗预防接种接种率99.12%,超过目标(≥90%)9.12个百分点,11苗接种率分别为:卡介苗99.1%、脊灰疫苗99.34%、百白破99.5%、乙肝疫苗99.58%、乙脑疫苗99.43%、A群流脑99.44%、含麻疹类疫苗99.48%、甲肝疫苗99.43%、A+C群流脑99.3%、百破疫苗99.38%。其中,对目标人群开展脊灰、补充免疫和查漏补种工作2635人(芒市175人,梁河县638人,盈江县606人,陇川县546人,瑞丽市670人);(3)对目标人群开展麻疹补充免疫和查漏补种工作19717人(芒市1696人,梁河县511人,盈江县850人,陇川县3291人,瑞丽市13363人)。对照省级指标后产生差距原因分析:根据《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全省2019年脊髓灰质炎疫苗和含麻疹成分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疾控发〔2019〕260号)文件要求,只是对目标人群开展脊灰、麻疹查漏补种工作,而不是强化免疫。因前期基础免疫工作比较扎实,漏种儿童较少,所以接种数据与任务数之间存在差距。

二是结核病防治项目达到基本考核要求,2019年德宏州登记管理肺结核患者793例,成功治疗肺结核患者714人,成功治疗率为90.04%,达到90%的优秀标准。

三是精神病和慢性病防治项目远超预期,2019年德宏州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册数5432人,规范管理4837人,管理率89.05%,超过目标(≥80%)9.05个百分点。芒市、瑞丽市、梁河县常住人口死亡率分别为6.03‰、5.88‰、6.48‰,审核率、身份证填写率、死因编码准确率均在85%以上,死因规范报告率100%,芒市窝沟封闭完好率达86.20%,慢性阻塞性肺病监测任务完成率100%。

四是人才能力建设子项目中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开展顺畅。2019年共培训1人,按质按量完成培训。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

1.加强组织协调,采取有效措施。为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在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业务分管领导负总责,相关科室具体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跟踪督促,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2.强化制度,规范管理。为确保专项资金能落到实处,德宏州严格执行上级资金管理制度和年度实施方案,督促各项目单位严格资金管理,合理安排和使用专项资金,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3.绩效目标制定清晰明确。根据上级提出的目标任务和我州事业发展要求,综合考虑项目单位的实际需求和实施能力,制定了清晰明确的绩效目标,便于考核评价。

(三)存在的困难、问题

中央补助资金有限,地方财政困难,经费投入难以满足边境地区群众对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需求。部分县市预算执行进度不理想,究其原因既有项目单位报账不及时,未形成有效支出的原因,也有县市财政调度安排不及时、拨付不到位的问题。下一步我州将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强化督导检查,督促县市财政部门及时保障各项专项补助资金,提高项目资金执行力度,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四)工作建议

建议国家、省增加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经费,用于当地多部门合作开展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工作,不断加大边境重大传染病防控力度,扩大防治覆盖面和提高有效性,有效控制疫情。




                            

                                                               德宏州卫生健康委

                                                                2020年12月10日

文章来源:委机关财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