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德宏消费品市场在继续保持平稳运行态势之余,增速较1-10月有所提升。全州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4.79亿元,同比增长11.1%,增速同比提高0.8个百分点,较1-10月上升0.6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增速1.0个百分点,在16个州市中排名跃居第4位,较上月上升了7位。
从销售单位所在地看,城乡差距缩小。1-11月城镇完成消费品零售额127.80亿元,同比增长11.4%,其中城区完成94.11亿元,增长11.3%;乡村完成消费品零售额26.99亿元,同比增长9.6%,增速低于城镇市场1.8个百分点。城乡差距比去年同期缩小0.3个百分点。
从消费形态看,商品零售与餐饮收入同步发展。1-11月全州商品零售完成134.00亿元,同比增长11.2%;餐饮收入完成20.79亿元,同比增长10.5%。
从县市看,发展差距扩大。芒市完成消费品零售额54.28亿元,同比增长11.5%;瑞丽市完成零售额46.04亿元,同比增长13.0%;陇川县完成零售额10.90亿元,同比增长6.1%;盈江县完成零售额36.18亿元,同比增长10.5%;梁河县完成零售额7.39亿元,同比增长6.9%。增速最高与最低的县之间相差6.9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扩大1.1个百分点。
从规模看,限额以上单位支撑作用不断增强。限额以上单位完成消费品零售额43.70亿元,同比增长15.5%,拉动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4.2个百分点,较同期提高1.7个百分点;限额以下单位完成消费品零售额111.09亿元,同比增长9.4%,拉动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9个百分点。
从商品零售类别看,日用品类、金银珠宝类、石油及制品类等商品零售增速居前。1-11月,全州限额以上企业销售的27种大类商品中,零售额增速居前五的分别是日用品类,金银珠宝类,石油及制品类,化妆品类,体育、娱乐用品类,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69.4%、67.4%、42.2%、39.5%和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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