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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审计局

2025年第8号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浏览量:2096   作者:德宏州审计局  日期:2025/12/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德宏州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52—4月,对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属于州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11个机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预算总额为25106.36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4年部门总收入8709.38万元,总支出8708.8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16万元,当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6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反映了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年度预算编报、预算执行及财政资金管理基本规范,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真实反映了单位的各项经济活动。本次审计也发现,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存在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精准,应缴未缴存量资金和非税收入,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精准。

2预算编制不完整。

3应缴未缴存量资金127.07万元。

4应缴未缴非税收入2.33万元。

5无预算支出4.75万元。

6差旅费超年度预算支出2.26万元。

7扩大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专项经费使用范围。

8预算执行进度慢,未绩效目标。

9决算不实3.38万元。

10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开展绩效评价和信息公开。

11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依据不细化、不可衡量。

12超标准配置资产,涉及金额1.04万元。

13未定期清查盘点固定资产。

14重大经济事项未经集体决策。

15未制定项目库管理办法、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制度。

16拖欠中小企业项目款。

17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不充分,导致项目停工,存在损失浪费风险。

18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监督管理不到位,矿业权人欠缴采矿权出让收益费583.60万元。

三、审计整改要求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州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预算编制方面发现的问题,要求科学编制年度预算,将结转结余资金纳入预算管理;针对预算执行方面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将存量资金、非税收入上缴州级财政国库,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控制和压缩差旅费支出,将扩大使用范围的资金归还资金原渠道,切实加快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进度;针对决算草案编制方面发现的问题,要求规范会计核算及支出管理,不得提前预支,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针对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要求积极组织项目绩效评价和信息公开,提升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绩效,合理编制资金绩效目标,确保绩效目标可衡量、可考核;针对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要求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配置的限制性标准购置资产,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定期清查盘点;针对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方面发现的问题,要求完善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对涉及重大经济事项按规定进行集体研究决策;针对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发现的问题,要求积极争取资金,及时支付拖欠款项;针对其他方面发现的问题要求加强项目管理与监督,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配合税务等部门及时向有关企业催缴采矿权出让收益。上述问题中,立行立改问题要求在2025820日前完成整改,分阶段整改问题要求在2026528日前完成整改。

审计建议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对预决算、项目绩效及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定完善相关制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积极整改。截至202512月,15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15个,3个分阶段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针对预算编制不科学、不精准、不完整的问题,严格预算编制,准确完整编报本部门预算;针对应缴未缴存量资金及非税收入的问题,已上缴应缴存量资金及非税收入116.27万元;针对无预算、超预算支出问题,严格执行预算收支,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控制和压缩差旅费支出;针对扩大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专项经费使用范围的问题,已上缴州财政2.82万元;针对预算执行进度慢未达绩效目标的问题,已编制州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针对决算不实的问题,体检费、电费已全部支出,水费已支出0.54万元;针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开展绩效评价和信息公开的问题,认真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和信息公开;针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依据不细化、不可衡量的问题,合理编制资金绩效目标;针对超标准配置资产、未定期清查盘点固定资产的问题,按照国有资产配置的限制性标准购置资产,对本单位资产进行实地盘点并登记造册;针对重大经济事项未按规定进行集体研究决策的问题,严格执行内控制度,规范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针对未制定项目库管理办法、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制度的问题,已制定完善制度3项;针对拖欠中小企业项目款的问题,已与州财政局对接,正在整改;针对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不充分,导致项目停工的问题,已加强项目管理监督;针对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监督管理不到位,矿业权人欠缴采矿权出让收益费问题,已配合税务部门向有关企业催缴采矿权出让收益费527.70万元。

文章来源:德宏州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