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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审计局

2025年第9号 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浏览量:2268   作者:德宏州审计局  日期:2025/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德宏州审计局于20252—5月,对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州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州文化和旅游局属于州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及6个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预算总额为5907.39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4年部门总收入6699.38万元,总支出6703.7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8.9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4.5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州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提供的预决算会计资料基本反映了年度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情况,资金支出基本能够按照既定目标完成。本次审计也发现,州文化和旅游局及下属单位还存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未完成、预算编制不完整、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重复列支费用、往来款列收列支、应缴未缴非税收入、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内控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2项重点工作任务未完成。

2预算编制不完整。

3扩大开支范围使用专项资金20.2万元。

4将文旅品牌培育及创建补助资金50万元兑付到非奖补对象。

5州文物管理所46笔经济业务财务报销审批手续不全即支付资金75.79万元。

6州文物管理所在无预算、未经州局党组批准情况下对多功能厅进行改造装修,且用免开资金支付工程款26.4万元。

7重复列支消防设施维护服务费0.42万元。

8未经批准,自行调整州级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计划内容。

9用免费开放补助资金支付活动赞助费0.3万元。

10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图书馆部分费用核算不实,涉及资金3.6万元。

11未按规定进行定点租车,涉及资金1.14万元。

12往来款列收列支18.94万元。

13应缴未缴非税收入0.25万元。

14州文化旅游局未认真落实部门预算和绩效管理主体责任。

15州文物管理所违规授权2家企业合作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并无偿提供场地给合作企业经营使用。

16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文化馆及州文物管理所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17超标准配置资产6.41万元。

18购置固定资产2.86万元未进行政府集中采购。

19无预算购置固定资产48.73万元。

202个下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且部分制度设置内容未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三、审计整改要求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州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重点工作任务未完成的问题,要求压实责任,加强工作统筹,细化工作措施,完成各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针对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要求加强预算管理,结转结余资金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列入单位下一年度收入预算编报;针对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使用专项资金问题,要求加强项目前期经费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批复使用财政资金,杜绝扩大开支范围使用资金;针对违规兑付文旅品牌培育及创建补助资金问题,要求及时追回违规兑付资金50万元,并按规定向奖补对象重新发放;针对46笔经济业务财务报销审批手续不全即支付资金问题,要求严格财务报销程序,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合规;针对违规使用免开资金26.4万元问题,要求归还资金原渠道;针对重复列支消防设施维护服务费问题,要求对多收取的消防设施维修费0.42万元进行清退;针对未经批准自行调整州级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计划内容问题,要求督促州文化馆向州财政局完善补报相关手续,今后杜绝此类情况,对确需调整、变更的项目,应按规定重新申报;针对违用免费开放补助资金支付活动赞助费问题,要求对违规支付的0.3万元进行清退;针对部分费用核算不实问题,要求严格执行会计法相关规定,按照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真实反映费用支出情况;针对未按规定进行定点租车问题,要求严格执行州级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租赁服务有关规定,杜绝向非定点租赁服务企业租车;针对往来款列收列支问题,要求规范非财政拨款收入核算管理,真实反映本单位财务收支状况,杜绝往来款科目列收列支;针对应缴未缴非税收入问题,要求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及时将利息收入上缴州级财政;针对未认真落实部门预算和绩效管理主体责任问题,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确保绩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并按照职责要求开展预算和绩效管理检查、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工作;针对违规授权2家企业合作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并无偿提供场地给合作企业经营使用问题,要求加强对知识产权及国有资产的管理,对违规合作开发文创产品、无偿提供场地供企业经营使用行为进行整改;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捐赠程序,并督促下属单位对固定资产定期清查盘点,做到有物必登、登记到人,确保账账、账卡、账实相符;针对超标准配置资产问题,要求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配置的限制性标准购置资产;针对固定资产未进行政府集中采购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针对无预算购置固定资产问题,要求合理编制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收支,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针对内控制度建设不健全及制度设置内容不全面问题,要求两家下属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且设置内容应遵循全面性原则。上述问题均为立行立改问题,要求在2025829日前完成整改。

审计建议州文化和旅游局加强预决算、项目绩效、国有资产及内部控制管理,制定完善相关制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州文化和旅游局高度重视,积极整改。截至202512月,21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针对2项重点工作任务未完成问题,已稳步推进重大文旅项目建设,持续推进A级景区创建;针对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针对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使用专项资金20.2万元问题,已修订印发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前期经费管理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加强项目前期经费管理,杜绝扩大开支范围使用资金;针对违规将文旅品牌培育及创建补助资金50万元兑付到非奖补对象问题,已追回违规兑付资金,并按规定向奖补对象重新发放;针对州文物管理所46笔经济业务财务报销审批手续不全即支付资金问题,已组织财务人员及相关经手人对涉及的账务进行认真核对,完善各项签批手续;针对州文物管理所在无资金预算、未经州局党组批准情况下对多功能厅进行改造装修,且违规用免开资金支付工程款26.4万元问题,已经将违规使用资金退回本单位自有资金账户;针对重复列支消防设施维护服务费0.42万元问题,已进行清退;针对未经批准,自行调整州级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计划内容问题,已完善补报相关手续;针对违规用免费开放补助资金支付活动赞助费0.3万元问题,已进行清退;针对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图书馆部分费用核算不实,涉及资金3.6万元问题,已组织开展州级文旅系统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培训,规范财务管理,明确财务管理和办文办会的审批权限和议事规则等;针对未按规定进行定点租车,涉及资金1.14万元问题,已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州级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租赁服务有关规定;针对往来款列收列支18.94万元问题,相关费用已进行账务调整,并组织开展财务制度培训;针对应缴未缴非税收入0.25万元问题,已上缴财政;针对州文化旅游局未认真落实部门预算和绩效管理主体责任问题,已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针对州文物管理所违规授权2家企业合作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并无偿提供场地给合作企业经营使用问题,已完成德博系列商标注册相关材料上报,对出租资产市场租赁价格进行了评估,与合作企业签订了补充协议;针对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文化馆及州文物管理所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已完善相关报批手续、组织下属单位开展了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并粘贴资产条码;针对超标准配置资产6.41万元问题,已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对采购标准要求进行了明确;针对购置固定资产2.86万元未进行政府集中采购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规范固定资产购置,按单位实际需求和政府采购标准进行采购;针对无预算购置固定资产48.73万元问题,已修订印发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下属单位参照执行,严格执行预算管理;针对2个下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且部分制度设置内容未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问题,已按规定修订完善内控制度。

文章来源:德宏州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