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对州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1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3585   作者:  日期:2025/7/4

尹会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补充养老金短板的建议》(第111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州人社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州人社局党组2025年第5次会议上,研究通过了《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切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部门总门具体办、专

人负责抓落实。现阶段,云南省已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德宏州严格贯彻落实省级政策,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目前,我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为143元/月,并对年满65周岁及以上享受待遇的城乡老年居民,每月加发5元的基础养老金,切实提升老年群体保障水平。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关于为农村70岁以上无收入老人每月发放600元养老金的建议;我单位研究核实认为:一是受省级政策框架制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需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级统一标准;二是德宏州作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财政自给率较低,尚不具备单独大幅提高基础养老金待遇的经济条件当前暂无法实施。

(二)关于延迟退休和一次性补缴问题、确保退休工人每月领取3000元养老金问题;我单位研究核实认为: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企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而您提出的延迟退休至累计缴费满30年或一次性补缴满30年的建议,超出州级政策调整权限。二是企业职工养老金待遇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原则,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等构成,其待遇水平与缴费基数、缴费年限、退休时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直接相关。目前,我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严格按省级统一核算办法计发,因参保人员缴费情况不同,待遇存在差异。另由于养老金待遇调整需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指数、财政承受能力等多种因素,短期内难以实现所有退休工人每月领取3000元养老金的目标。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为农村70岁以上无收入老人每月发放600元养老金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下一步,我单位将持续关注农村高龄无收入老人群体需求,积极向省人社厅反映基层实际困难,争取政策突破;同时,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政策宣传力度,鼓励引导群众通过提高缴费档次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升养老保障能力。

(二)关于延迟退休和一次性补缴问题、确保退休工人每月领取3000元养老金问题。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目前,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主要面向城乡非从业居民,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分属不同体系。我局将密切关注国家和省级政策动态,及时收集基层企业和职工诉求,积极向省人社厅反映,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二是为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德宏州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级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每年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同时,持续加强养老保险政策宣传,鼓励企业和职工依法依规参保缴费,通过提高缴费基数、延长缴费年限等方式,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未来养老金待遇水平。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