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盈川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保障全州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的提案》(第1301008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快递行业的迅猛发展,快递业从业人员队伍不断壮大,维护快递员社会保障权益成了当前面临的一大挑战。由于快递员流动性大、快递业用工复杂等原因,使快递员权益保障工作面临着很多困难和问题,快递员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刻认识到快递员权益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2022年以来,人社部门加大统筹协调、强化政策宣传、优化经办服务,加大快递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力度。
一、出台配套政策,推进工作落实
为切实保障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2022年以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发展改革委、州交通运输局、州应急管理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医保局、州法院、州总工会制定《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德人社发〔2022〕5号),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邮政管理局制定了《德宏州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德人社通〔2022〕18号),州交通运输局、州邮政管理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总工会、州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德宏州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德交发〔2022〕16号),《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及相关配套措施,2022年以来州总工会利用节假日对德宏州加入工会组织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4640人开展节日慰问、送温暖(送清凉)、金秋助学等送关爱和温暖活动。2023年州总工会要完成对900名己加入工会组织的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开展免费健康体检工作(芒市200人、瑞丽市200人、盈江县200人、陇川县150人、梁河县150人)。
二、抓实快递行业相关工种的技能培训和从业人员技能评价工作
近年来,人社部门以实施大规模职业培训为契机,组织开展快递相关工种职业培训,坚持职业培训“按需培训、因人施教”,既对接人力资源需求,又针对劳动力个体需求,将技能培训服务送到乡、村,送进企业,切实提高快递类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和能力,切实提升技能人员的素质能力,为快递业发展提供有技能的从业服务人员。三年行动实施以来,人社部门组织开展快递类培训5296人次,其中包括叉车操作培训1521人次、安全生产培训1266人次、快递服务培训193人次、邮政业务相关人员培训27人次、通用职业素质培训446人次、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1595人次、装载机操作培训248人次。
为进一步抓好快递类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落实,促进快递类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德宏州通过职业技能鉴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能力考核和合格证考试等方式,组织开展快递业相关职业工种的评价工作,组织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职业技能鉴定995人次,初级获证967人、中级7人、高级6人。叉车司机技能等级认定627人,获初级工证书540人,快递服务培训合格证193人。有力提升了参训人员的技能和服务水平,为快递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三、加大政策宣传,优化参保服务
人社部门及时召开宣传动员会,通过多渠道向全州基层快递企业主宣传社会保险政策,调动企业参保积极性。同时,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建“社保服务先锋队”深入基层快递企业讲解工伤政策、发放宣传材料,动员企业积极参加社会保险。对企业享受稳就业补助、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政策申请条件作了解答。同时,在办理工伤保险参保中不断优化服务,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快递企业开通绿色道,允许线下窗口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
截至2023年5月31日,全州快递公司共48家,快递从业人员2300余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867人,参保率为37.7%。
下一步人社部门将认真制定措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加大政策宣营造良好氛围。以人社政策法规“五进”活动和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为抓手,有针对性开展快递行业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提高快递企业社会保险政策知晓率和参保积极性,提高快递员维权意识。二是建立快递从业人员专项培训制度。鼓励实行“快递行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落实“快递行业”从业人员就业上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政策,建立适应“快递行业”市场需求和人员就业需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以贯彻终身职业培训制度为依托,以落实大规模、多层次技能培训为抓手,大力实施“技能云南”行动,大力开展“快递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提升其技能服务水平和能力。三是落实快递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评价。积极争取设立本地评价服务机构,鼓励具备条件的机构申请成为第三方社会评价组织,经备案后按规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备案后的企业可面向本企业职工,自主开展技能人员评价工作,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推进评价认定信息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共享,为快递行业从业人员培训、使用和监管提供数据支撑。四是加强部门联动,建立长效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德宏州“三方四家”作用,会同工会、工商联、工信科技局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指导和服务好新就业形态企业,推动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五是进一步畅通维权渠道,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会同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工会、法院、邮政局等部门加强新业态企业劳动关系风险动态监测,规范新就业形态企业用工行为,防范化解劳动纠纷,优化劳动保障服务,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政策落实落地,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积极做好稳控服务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涉及新就业形态矛盾纠纷。
最后,感谢你对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希望能继续关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祝你们工作顺利、家庭安康、万事如意。
此函。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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