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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财政局关于德宏州扶贫办2020 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

浏览量:13414   作者:  日期:2021/9/7


德宏州扶贫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部门决算管理制度》和《德宏州州本级部门决算批复办法》及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单位2020 年度决算。

 一、2020 年度部门收支决算数

(一)核定你单位2020 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5.48 万元,本年收入1,729 万元,本年支出1,220.87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13.61万元。    

(二)核定你单位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5.47 万元,本年收入1,728.77 万元,本年支出1,220.86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13.38 万元。    

二、决算分析评价和审核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一)你单位2020 年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4.87%,人员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为-8.72%,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为-4.31%。请你单位确保单位预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充分、合理预计单位预算中的各项收入、支出,真实、完整反映各项收支。    

(二)你单位2020 年公用经费预算执行差异率为-13.33%,“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为-32.79%。请你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硬化预算约束力,严格预算执行,切实提高预算执行准确性。    

(三)你单位2020 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率为29.6%,财政拨款结转上下年变动率为12,018.39%。请你单位认真分析结转结余原因,按照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要求,制定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控制结转结余资金规模。

(四)你单位2020 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中开支在职人员及离退休经费比重为0.34%,请你单位认真分析开支原因,细化预算编制,严控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切实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三、对部门决算工作的要求    

(一)请你单位自财政部门批复决算之日起15 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29 号)和《德宏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决算信息公开规范的通知>的通知》(德财库〔2019〕12 号)要求,参照省财政厅制定决算公开格式,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和德宏州财政局门户网站同时公开本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二)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7 号-会计调整》(财会〔2018〕28 号)和《2019 年部门决算编审问答(第2 期)》,待部门决算批复后,若因批复内容与账簿内容不符、审计事项和其他检查需要调整会计账表数据的,调整2021 年度结转结余和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并按规定程序报财政部门审核、备案。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2.收入决算批复表

3.支出决算批复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9.部门决算量化评价表



德宏州财政局

2021 年9 月13 日



 [附件: 附件:德宏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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