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云动监〔2016〕14号)要求,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生猪屠宰厂(场)监督检查规范〉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跨省调动种用动物、乳用动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云南省2016年动物卫监督执法工作意见》的任务内容,2016年9月7日—9日,由省所任联络员、丽江所任组长、迪庆所为成员的省交叉检查组一行4人到我州开展2016年全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专项检查。
检查组严格按照《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云动监〔2016〕14号)文件所规定的要求及检查内容,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材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对我州芒市风平镇兽医站、风平镇检疫申报点、永德生猪定点屠宰场和长丰农牧原种猪扩繁基地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重点检查生猪屠宰厂(场)监督检查规范情况、跨省调运种用乳用动物专项整治情况、暂停征收检疫费后工作经费财政保障落实情况、动物检疫申报点检疫证明电子出证情况等。
通过检查,省检查组对我州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了予充分肯定,有些工作经验值得借鉴和学习,就实际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不足之处提出了改进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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