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校园足球存在的问题的提案,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州学校体育和校园足球开展情况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学校体育工作,特别是2019年教育体育职能合并成教体局后,充分整合了教育、体育资源,在场地设施建设中不断加大力度,学校体育场地建设不断完善。近两年来全州学校体育场地新增建设154项,建设面积226476平方米,投入资金17341万元,其中足球场29个,篮球场60块,排球场28块,羽毛球场2块,直跑道4条,操场22块,体育馆2个,篮球馆1个,游泳馆1个,田径场3块,风雨球场2个。同时,进一步整合资源,在足球教练、体育教师等人才队伍建设和联赛体系等方面进行了一体化设计和改革,有效务实开展了一系列校园足球工作。
(一)稳妥推进全国校园足球试点校创建。近两年全州共创建国家级校园足球试点校36所,截止2020年全州共有全国校园足球试点校创建57所,其中州直属2所、芒市18所、梁河县3所、盈江县8所、陇川县17所、瑞丽市9所。州一中成功创建了“满天星”训练营,芒市获批全国校园足球试点市。
(二)扎实开展校园足球师资队伍培训。2019至2020年州级举办校园足球师资、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3次,135人。推荐省级校园足球专项:校长培训12人,教练员12人,参加国家专项教练员培训7人,D级教练员4人,C级教练员1人。考评一级足球裁判员6人。
(三)有序开展相关校园足球赛事工作。2020年起,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近两年来,每年一度的全州校园足球联赛无法正常开展,我州仅举办了1次州级赛事,参加人员332人,组织四支足球队59人参加省级省级最佳阵容比赛,2人代表云南参加全国比赛。投入赛事经费67万元
(四)认真做好“三大球”工作考核。把各县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三大球”工作情况、师资队伍建设、场地建设、联赛体系推进等工作纳入对县市教育体育年度考核目标,对工作开展情况和考核结果进行排序和通报,并与体彩公益金分配和体育项目安排等挂钩。
您在提案中建议的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工作领导,提升师资水平和建立考核激励机制等,都是非常专业,非常好的意见和建议,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吸收采纳,并做好以下一些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在德宏州体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专门单列了“推动青少年足球发展”。创建科学合理的青少年足球训练和联赛体系,建立覆盖全年龄段的足球后备队;建设足球特色学校,广泛开展足球运动;探索和完善足球教练员培养体系;多渠道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足球青训工作。
(二)切实解决师资队伍缺乏问题:落实《学校体育美育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推进建立优秀退役运动员进校园担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制度,推进体校等体育系统教师、教练员到中小学校任教制度。在有条件的县市和地方借鉴目前瑞丽的试点经验,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相关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合作向中小学提供体育教育教学服务,缓解体育师资不足问题。
(三)构建联赛体系:优化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注重“三大球”联赛体系建设。建立分学段、跨区域的青少年足球事体系,支持和鼓励学校利用课余时间组织校内比赛、周末组织校际比赛、假期组织跨区域比赛;在州、县(市)学生(青年)运动会中将“三大球”列为必赛项目;鼓励和支持各类学校建设代表队参加州内乃至全省全国联赛;
(四)特色校创建:根据国家制定的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基本标准。建好满足课程教学和赛事活动需求的场地设施。把农村学校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地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设足球场地,强化足球传统特色学校建设,按照“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模式加强足球传统特色学校建设;出台相应政策,支持优秀足球传统特色学校建立高水平运动队;充分利用冬夏令营活动,实施体育项目技能培训;定期开展足球传统特色学校发展情况评估。
希望您继续关注、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欢迎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予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德宏州教育体育局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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