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教育体育局

对政协德宏州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22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量:4805   作者:  日期:2021/9/28

解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向社会开放中小学体育场地的提案,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州中小学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工作开展情况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7〕1号)文件精神,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8〕5 号)第十条“符合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一律向社会开放”的要求,我州于2018年就结合实际出台了《德宏州公办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德教发〔2018〕39号)有序推进向社会开放中小学体育场地工作。

2019年3月全州机构改革中教育和体育职能合并,教育体育局成立,进一步整合了教育、体育的运动场地资源,为学校体育场地提供对公众开放服务提供了便利条件。据我们了解,全州范围州少体校、畹町少体校、陇川民族少体校在不影响训练的情况下,都免费向社会开放了专业场馆,部分县市城区有条件的公办学校在寒暑两个假期也适时开放了部分场地。但自2020年起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校园安全升级管理等特殊原因,全州各级各类学校都暂停了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工作。

2021年全州教育、体育工作会议又专门对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工作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和部署,并将此项工作纳入了对县市教育体育年度工作考核指标。需要特别向解委员说明的是,当前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也面临着:学校体育场馆设施的资源总量不足与学校、社会需求之间的供求矛盾;面临着学校教学使用、学生日常锻炼与社会开放时间冲突的矛盾,面临着对外开放与校园安全特别是学生安全责任的问题,且就目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来看还面临着校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巨大压力。以上这些问题矛盾和压力,既是我们的努力方向,也是促使我们改革创新,做好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动力。根据以上实际情况,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全民健身条例》的有关要求,把学校体育场馆开放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积极、稳妥、逐步创造条件推进开放工作。

二、继续做好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工作的思路和打算

(一)遵循的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统筹,多方参与。以政府为主导、以学校为主体,加强部门协作,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加快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政策体系。

坚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根据地方、学校实际情况,加强分类指导、稳步推进,分批分阶段推动实施,形成健康有序的学校体育场馆开放格局。

坚持校内优先,安全为重。学校体育场馆要首先保证本校师生的教育教学需要和日常活动需求,优先向青少年学生和社会组织开放,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职责,形成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的安全保障机制。

坚持服务公众,体现公益。明确服务对象,完善服务条件,建立健全服务规范,立足公益,积极探索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多元化的成本补偿机制。

(二)想要实现的目标任务

通过创造条件到2021年底,在全州每个县市内都打造几所学校体育场馆对旬开放试点学校,通过试点探索,积累经验,示范、引领、带动具备条件的中小学积极进行对外开放,使校园内的体育场馆开放水平及使用效率得到普遍提升;为推动我州全民健身事业,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做出积极贡献。

(三)打算推行的开放办法

—明确场馆开放学校的基本条件。

1.学校体育场馆区域与学校教学和生活区域相对独立且有物理硬隔离,有无须进入或穿越校园通往体育场馆的单独路径,场馆开放不影响学校其他工作的正常进行。

2.学校体育场馆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范,明确的责任区分办法和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条件、机制及应对突发情况的处置措施和能力。

3.学校体育场馆在满足本校师生日常体育活动需求的基础上,还应有向社会开放的容量和时间段。

—明确场馆开放时间。

学校的体育场馆开放应该在教学时间与体育活动时间之外进行。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优先向学生开放,假期在保证校园安全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可实行定时定段与预约开放相结合。开放具体时段、时长由各地、各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明确规定并对外公示。

—合理确定开放对象。

学校体育场馆开放主要面向本校学生、学区内学生、学校周边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根据体育场馆面积、适用范围和开放服务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开放对象范围和容量。

—实施开放人群准入制度。

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建立开放对象信息登记或发放准入证件制度,提出健康管理和安全使用场馆设施的基本要求,明确各方责任。明确要求开放对象持证登记入校健身,并做好身份识别。疫情常态化管理期间务必:扫描健康码、测量体温符合疫情防控条件方可进入学校运动区。

—明确开放的收费标准。学校体育场馆根据不同对象可采取免费、优惠或有偿开放方式,有偿开放不能以营利为目的。根据《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学校可以根据维持设施运营的需要向使用体育设施的开放人群收取必要的费用,收费标准应经当地物价部门核准,并向社会公示。对青少年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原则上实行免费。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还将通过.加强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信息化,建立风险防控和安保机制,培训场馆开放管理人才方面进行努力,统筹考虑各地经济发展、学校体育条件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在不同区域的实施和发展。

希望您继续关注、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欢迎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予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德宏州教育体育局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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