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交通运输局

对政协德宏州委员第十三届第二次会议 第13020008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量:4687   作者:  日期:2023/7/11


杨富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代驾行业从业人员素质的提案的建议》(第1302000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代驾人员需持上岗,亮证服务方面

 交警部门建议代驾司机在接到预约,到达地点后,向顾客出示自己的身份证、驾驶证、手机号、收费标准、所属平台等信息,完成服务后开据发票,由顾客保留存底。

 二、关于“代驾人员从业素质方面”

控制上岗前的驾驶里程和驾驶经验在实际工作中难于实现。对于驾驶里程,申请加入代驾行业的人员无法提供,相关部门也无法统计和核实。对于驾驶经验也是存在同样的问题。交警部门建议将此项内容改为核查申请人的驾驶资质、违法记录和事故记录情况,根据相关记录综合评判是否准入。具体可通过交警部门运维的交管12123APP可实现驾驶人的准驾车型、违法记录、事故记录等信息的查询,同时可以打印相关证明材料,而且打印出来的纸质材料带有德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的签章。对于申请加入代驾公司的人员,建议由申请人自行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并打印本人的准驾车型、违法记录和事故记录等材料提交代驾公司,代驾公司充分发挥企业主体责任,履行好相关监督职责。

 三、关于代驾公司的监管和代驾人员从业资格证的配发方面

代驾行业是一个新兴的行业,目前国家并无对代驾服务行业设置市场准入或者行业规范的法律法规,专项监管尚且处于真空。代驾的车辆为私家车,不属于营运车辆,代驾人员不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范围内,目前无相关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无法颁发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交通运输部门在代驾市场中没有法律依据进行监管。

 四、关于规范代驾管理的建议

(一)交通运输部门建议

 2011年醉驾入刑后,国内代驾行业开始迅速发展。通过州市场监管局对我州经营范围含代驾项目的市场主体进行梳理,目前有448户(企业299户,个体工商户149户),其中 :芒市150户(企业104户,个体工商户46户),瑞丽市182户(企业138户,个体工商户44户),梁河县25户(企业17户,个体工商户8户),盈江县29户(企业16户,个体工商户13户),陇川县62户(企业24户,个体工商户38户)。目前,代驾行业从市场规模、司机数量、订单数量逐年增长,但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仍处于空白阶段。针对代驾行业的规范,上海、成都、重庆、青岛等地都提出了代驾行业规范标准,倡导行业自律。

代驾行业是顺应市场需求发展的新兴产业,本着包容、审慎的原则,我局建议借鉴成都、重庆、上海、青岛等地代驾行业的规范和经验,由德宏州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牵头,组织代驾服务机构组成行业协会,制定行业服务规范,倡导行业自律,进一步规范汽车代驾服务安全管理要求,减少无序竞争、杜绝行业乱象,打造公平、公开、安全的消费环境,提高服务质量。

(二)交警部门建议

 一是代驾公司聘用的驾驶人参照出租汽车驾驶人的准入条件进行规范管理。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2、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纪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3、无暴力犯罪记录;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是明确代驾公司、代驾司机和客户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并将代驾服务人员纳入一个合法体系,明确职责,建立健全相关保护车主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保障体系,规范管理好专职和兼职的代驾司机。

 三是各代驾公司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诚信和守法观念教育和宣传,树立企业信誉和对顾客负责任的良好服务风气。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按照职能职责和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进行监管。一是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强化市场主体和职能部门信用信息公示责任,增强企业信息透明度,加大对守信、失信企业联合奖惩力度。二是维护市场秩序,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不断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营商环境。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四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强化市场主体守法意识,提升群众知晓率。五是进一步做好消费提示,加大消费纠纷的调处力度。

德宏州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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