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交通运输局

对政协德宏州委员第十三届第二次会议 第13020018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量:3602   作者:  日期:2023/7/11


多丽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机场净空保护工作的提案》(第1302001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4月26日,我局召集州委宣传部、芒市自然资源管理局、芒市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局、风平镇政府、芒市机场等多家单位召开加强净空保护工作推进会,明确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多渠道、多样式做好机场净空保护宣传

协调媒体配合机场等部门做好机场净空保护相关政策、净空保护区域内,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等知识宣传,通过报纸、广场、电视、网站、两微一端等全媒体平台广泛刊播公益广告,并通过线下发放办事指南、宣传册的方式引导广大市民群众提高净空保护法律、安全意识,让政策更贴近群众、更易于理解,共同维护航空飞行安全。

二、严格管控项目规划

(一)根据民航云南安全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在德宏州芒市试点应用“机场净空参考高度图计算软件”的会议纪要》要求,芒市自然资源局将在审批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前,在“机场净空参考高度图计算软件”中合适建设项目的“允建高”,严格按照软件的“允建高”审批建设项目,控制拟建建筑的最高点高程。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抓好村镇建设规划管理。对接上级部门和机场净空保护要求及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对拟建建(构)筑物审核意见,严格建设报批制度,进一步规范构建物的管理,加强查出力度,对违章现象立行立改。

三、持续做好秸秆禁烧

(一)禁止未加装切碎装置的全喂入联合收割机下田作业,及时发放《关于禁止未加装切碎装置的全喂入联合收割机下田作业的通告》到每个村民小组,确保家喻户晓,同时,风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及时组织安排加装设备,确保全镇范围内所有全喂入联合收割机都能加装上切碎装置。

(二)通过巡逻车、广播、微信公众号发布《芒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傣语版)、《致芒市广大村民朋友的一封信》等秸秆禁烧宣传材料,在公务车上加装高音喇叭到村寨流动宣传播放汉、傣语秸秆禁烧公告,与各村居委会签订责任书,将禁烧责任落实到村、到组、到户。

(三)引导村民对秸秆进行定点摆放,村民把田中的秸秆搬运到固定堆放点,由政府进行统一集中处理。

(四)积极与风平镇辖区相关企业对接寻求处理秸秆方法,积极探索相关回收利用方案。

(五)加大巡查力度,由风平镇各站所,各村委会抽调人员组成巡查组,制定秸秆禁烧网格,进一步压实镇村两级秸秆禁烧巡查工作队责任。对出现的火点责令立即停烧并且及时进行扑灭,并把相关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通过不断的强化宣传发动,加强巡逻督查,出现火情立即扑灭和立案等工作措施秸秆焚烧得到有效控制,同时,积极探索秸秆综合利用的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从而实现全面禁止焚烧秸秆。

四、加大人居环境整治力度

(一)加大芒市风平镇及机场周边环境卫生、爱国卫生和人居环境宣传力度,严格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落实“周五环境卫生清扫日”和“环境卫生整治日”制度。

(二)常态化开展芒市风平镇及机场周边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行动。按照“科学整治,有序推进,标本兼治,注重长效”的原则,继续开展以“清垃圾、建设施、拆违建、保长效”为重点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三)积极申报芒市风平镇及机场周边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项目。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战。

五、做好绿化植物超高修剪工作

(一)芒市住建局园林所将绿化树木修剪树枝一部分粉碎做堆肥,其余运到垃圾填埋场处理,严格遵守不做焚烧处理。

(二)进行净空安全排查,发现园林绿化树木影响到净空安全需要修剪的,属地政府全力配合机场消除安全隐患。

六、加大芒市城市建成区违规工程查处力度以及电磁环境保护区联合检查力度

(一)根据省政府批复市政府的执法权限方案,授权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的执法范围仅限于芒市城市建成区。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依法查处芒市城市建成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露天焚烧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全力配合芒市机场开展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区联合检查,对相关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和查处。

(三)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对芒市地区乡镇的违法建筑处置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德宏州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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