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通〔2024〕34号)要求,为做好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整改问题的销号工作,现将整改问题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绿色发展理念不牢固。德宏州产业结构单一、产业层次较低,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缓慢,能耗双控任务艰巨。全州现有工业硅企业36家,正常生产企业29家,产能50.4万吨,2022年全州工业硅产量29.5万吨,累计用电44.52亿千瓦时,占全州总用电量的66%,工业硅生产平均每吨用电量15000千瓦时,远高于每吨12000千瓦时的标准,生产企业小、散、弱,生产装置配置低、生产技术低端落后,生产能耗高、排放高,截至督察,28家企业还未进行技术升级改造。
二、整改措施
(一)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引进企业延长下游产业链,实现硅产业转型升级发展,2024年计划引进硅光伏项目1个以上;
(二)通过开展工业节能监察,分类制定企业技改升级和淘汰退出计划,稳步有序推进工业硅整合工作。从2024年开始,每年开展工业硅节能监察1次,根据节能监察结果,分批次指导企业进行整改或产能置换,确保2026年底前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招商引资情况。德宏州成立硅全产业链招商引资专班,积极谋划硅光伏产业链发展,专班成立以来,签订投资协议4个,已经建成落地项目1个。
(二)工业硅企业节能监察情况。2024年度,对辖区内27户正常生产的工业硅企业开展工业节能监察,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全部达到《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的基准水平。
四、整改验收情况。
对照整改方案中的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在各县市完成自查自验基础上,于2025年12月18日通过州级复核验收。
现将以上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2026年1月4日共10天(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到德宏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德宏州芒市目瑙纵歌路40号),联系人及电话:杨佳伟,0692-3990553,15925580987。
德宏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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