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州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59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量:4727   作者:  日期:2024/5/27

杨朝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产业园区土地要素保障的提案》(第15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土地要素保障情况

全州产业园区、开发区规划总面积2690.1042公顷,已供应土地面积2001.9180公顷。2023年,保障省级及以上重点项目3个,面积16.74公顷。目前,全州各产业园区、开发区批而未供土地面积126.4316公顷,其中:芒市35.4097公顷、瑞丽市21.6832公顷、陇川县44.9647公顷、盈江县24.3740公顷;闲置土地面积68.5109公顷,其中:芒市1.6647公顷、瑞丽市16.6389公顷、陇川县0.9773公顷、盈江县49.2300公顷。2023年,德宏州对沿边产业园“三区三线”范围进行优化调整,其中瑞丽沿边产业园3000公顷(30平方公里)已全部纳入瑞丽市城镇开发边界内进行规划布局,沿边产业园内可用空间共计1461公顷。

为切实推进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根据2023年4月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联发的《关于印发〈云南省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工作指引〉的通知》精神,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信科技局等10部门联发《关于印发〈德宏州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德自然资发〔2023〕33号),明确在6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由当地政府统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等有关区域评估,按照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政策等制定投资、产出、能耗、税收等标准,企业通过出让取得“标准地”后,同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按照“标准”用地。2023年,全州工业用地出让370.8亩,其中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120.89亩,占比32.2%,完成省级下达不低于20%的目标任务。同时,积极推广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等方式,作为用地出让的补充方式,切实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二、要素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收储不足,导致项目无法快速落地。土地储备是土地供应的重要环节之一,是项目迅速落地的有力保障,但由于各县市财政困难,无法有效收储土地,熟地储备严重不足。很多招商引资项目签定投资协议后才开始开展征地、报批等前期工作,有的甚至需要通过项目业主提前垫付征地等前期费用,项目无法快速落地。盈江县、瑞丽市等工业或产业园区均存在政府无法筹措征地等经费,对符合报批条件的土地无法进行报批和收储,这是导致项目落地难的主要原因。

(二)城镇配套基础设施不到位,供地后项目无法按照计划动工。土地报批后,因资金困难,未及时拨付征地拆迁费用、未完成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不具备供地条件,造成批而未供和土地闲置。

(三)企业投资信心不足,造成挂牌土地流拍或已出让土地长期闲置。受宏观经济下行影响,有的企业投资信心不足,改变投资意向或放弃拿地,存在挂牌出让的土地无人摘牌情况。2023年,全州挂牌后流拍土地33宗,面积830.4亩。同时,有的企业前期超需求拿地,后期因企业投资信心不足,造成土地长期闲置。有的项目用地存在涉案、项目业主拘押、银行抵押等情况,闲置土地难以处置。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立足本地产业和功能定位,加强与发展改革、招商引资等部门沟通对接,统筹抓好国土空间规划与产业发展规划有机衔接,引导产业项目科学选址在城镇开发边界线内及各县市产业园区内,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有效保障项目顺利落地。完善行业部门专项规划,做好项目的前期谋划和储备工作,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项目,以清单式纳入州、县市国土空间规划,为项目实施提供前提条件。

(二)加大土地收储力度,着力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促进“地等项目”转变为“项目等地”,主动为项目落地提供土地要素保障。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着力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在坚持“净地”出让的基础上,完善与地块相关的道路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标准地”出让,形成“即时可供、供即能用”的“熟地”,在促进储备土地资产价值和投资效益双提升的同时,大力优化土地市场营商环境。积极推进“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等方式供应产业用地,切实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三)充分利用德宏优势资源,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产业发展等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全面梳理项目清单,按照抓集约、保重点、可持续的原则,处理好整体和局部、当前和长远、特殊和一般的关系,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的土地要素保障力度。加强与行政审批、项目业主等部门沟通协作,及时研究解决用地报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规范和提升用地报件质效,尽量缩减行政审批时间,提高土地要素保障审批效率,促进项目及早落地投产达效。

(四)依法依规将园区自主选择的州级经济管理权限事项赋予园区,实现精准赋权,同时将国家级和省级赋权事项中涉及州级权限的事项一体赋予园区行使。配合园区管理机构围绕瑞丽市沿边产业园区经济发展、产业培育及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积极向上级申请需要的经济管理权限审批事项,重点解决以往需要到省级或国家审批的项目在园区就可以完成审批,充分给予园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激发园区经济发展活力。配合产业园区依托瑞丽市政务服务中心,确保赋权事项和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在园区设立企业服务中心承担帮办代办服务,延伸政务服务触角,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认真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全力做好产业园区等土地要素保障,为推动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自然资源部门力量。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行政审批科马文俊,0692-2127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