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政协德宏州十二届四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量:5799   作者:  日期:2021/5/30

番华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陇川县芒统水库基本农田问题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陇川县芒统水库项目用地位于陇川县户撒乡项姐村,项目经《陇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立项建设陇川县芒统水库的批复》(陇发改复〔20174号)批准新建。项目总用地面积18.1921公顷(272.8815亩),其中:枢纽区用地4.0672公顷(61.008亩)、管理用房0.1公顷(1.5亩)、淹没区14.0249公顷(210.3735亩)。按照陇川县水利局提供的项目用地范围线,经核查,项目用地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0.2376公顷(3.564亩)。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精神,现阶段允许占用基本农田的项目共有6大类,其中水利类项目允许占用基本农田的情况需要列为国家级规划明确的水利项目。因陇川县芒统水库属于县级立项,不符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情形,无法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出工作。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切实将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的政策落到实处,经州和陇川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陇川县水利局对接,该项目设计单位已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3.564亩的范围进行了避让,建议项目业主单位尽快提交用地报批有关材料,州和陇川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积极配合做好该项目用地报批工作。

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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