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政协德宏州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15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量:6108   作者:  日期:2021/5/30

李升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继续加强“两违”整治及厘清部门监管职责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2016年启动“两违”整治工作以来,州和各县市均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两违”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2020年5月20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两违”建筑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策法规组、宣传报道组、“两违”处置组和综合工作组4个工作组,负责抓好日常业务工作。目前,州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德宏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正在组织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等部门修订完善《德宏州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芒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芒市违法建筑处置办法》,下发《芒市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实施方案》《关于做好违法违规建筑治理相关工作的通知》《芒市综合治理违法违规建筑实施指导意见》等10多份文件;其他县市也结合实际,相应制定下发了具有可操作性的“两违”整治有关文件,为抓好“两违”整治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强化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等方式,广泛宣传报道“两违”整治的目的意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两违”建筑拆除现场视频。2021年3月12日,州政府组织各县市政府、州直有关单位,在梁河县芒东镇召开全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暨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推进现场会议,现场组织拆除芒那公路两旁“两违”建筑,进一步推进“两违”整治宣传报道,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抓好统筹协调,密切沟通配合。为加强“两违”整治统筹协调工作,2021年3月3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集各县市自然资源局专题研究“两违”建筑大排查大整治,进一步安排部署“两违”整治工作;3月8日,州委胡小成副书记、州政府冯皓副州长召集各县市政府、州直有关部门召开全州城镇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暨爱国卫生“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专项行动第5次调度会,对“两违”整治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州和各县市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通报、研究、协调、部署、督促“两违”整治工作。坚持“市乡联动、属地管理、点面结合、以点带面”的原则,密切沟通配合,住房城乡建设、综合执法、自然资源、乡镇政府等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两违”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公安等部门负责对暴力抗法或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依法及时果断处理;供水、供电等部门负责采取合理合法的手段,停止“两违”建筑的水电供应,合力推进“两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严格依法行政,扎实开展整治。按照“杜绝增量、消化存量、建立机制、确保长效”的总体目标,对“两违”分批逐宗核实建筑现状情况,制定整治措施,限时完成整治任务。目前,全州城乡存量“两违”建筑共计4946宗(原人居办获取的存量数据),建筑面积1716239.14㎡,已处置2083宗、拆除建筑面积554359.21㎡;全州城乡增量“两违”建筑共计364宗,建筑面积170967.12㎡,已处置34宗、拆除建筑面积11967.63㎡。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违法监管困难。城乡结合部、居民小区、背街小巷私搭乱建行为隐蔽性强,部分群众利用节假日或者夜晚的较短时间内完成搭建,致使新增“两违”建筑行为仍然存在。

(二)执法力量薄弱。“两违”整治需由政府组织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公安等多部门协同推进,当前存在部门联动机制不健全、工作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两违”建筑核实认定后,整改难度大,难以及时有效处置。

(三)群众配合不够。“两违”整治涉及多方利益,部分群众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了解不足,执法人员开展询问调查时,当事人拒不见面、拒绝签字认可、拒绝执法人员执法笔录和视频记录、拒绝执法人员现场勘查;有的在发放文书时突发拒绝签收、当面撕毁执法文书、面对执法文书时翻案改变当事人、下发法律文书时无法找到当事人等情况,执法人员无法对违法行为采取有效的强制措施。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督促各县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充分调动自然资源、公安、住房城乡建设、综合执法等部门,发挥基层乡镇组织作用,统筹部门力量,确保“两违”排查全覆盖、认定准确、整治到位。

(二)进一步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等媒介,广泛宣传“两违”整治法律法规、目的意义、整治范围等内容,鼓励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参与、支持“两违”建筑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三)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持续排查整治。督促各县市结合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等日常工作,全面开展“两违”排查整治,尤其加大对涉及侵占永久基本农田的“两违”建筑以及公职人员涉及的“两违”建筑排查整治力度,加快“两违”整治工作进度,扎实推进整治工作。

(四)进一步抓好跟踪问效,确保整治实效。认真贯彻落实全州城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调度会议精神,加强跟踪问效,督促各县市、州直有关部门强化督促指导,防止“两违”整治成果反弹回潮,确保整治实效,争取年底实现现有“两违”存量基本消除。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