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6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浏览量:9298   作者:  日期:2021/11/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6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一、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德宏州市场监督局统计确定的第二期“你点我检”食品安全专项抽检活动抽检品种,涉及8个大类10个品种15批次样品

1.保健食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GB 16740-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菌落总数、沙门氏菌、总砷As)、铅(Pb、大肠菌群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1批次。

2.方便食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调味面制品》(Q/KHD 0001 S-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2批次。

3.蜂产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14963-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地美硝唑、果糖和葡萄糖、蔗糖、菌落总数、呋喃西林代谢物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2批次。

4.糕点,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三氯蔗糖、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1批次。

5.肉制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沙门氏菌、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氯霉素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2批次。

6.水果制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GB 1488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霉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日落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2批次。

7.糖果制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果冻》(GB 192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菌落总数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3批次。

8.餐饮食品,抽检依据:《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可待因、罂粟碱、吗啡、那可丁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2批次。

共通告合格样品15批次。

[附件: 第62期附件:食品抽检合格-2021年11月18日-保健食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肉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餐饮食品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118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