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5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
1.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氧乐果、敌敌畏、毒死蜱、氟虫腈、甲胺磷、总砷(以As计)、恩诺沙星、氟苯尼考、磺胺类(总量)、金刚烷胺、沙丁胺醇、氯霉素等指标,公告合格样品40批次。
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抽检依据:《食用调和油》(SB/T 10292-19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酸价、过氧化值、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乙基麦芽酚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4批次。
3.乳制品,抽检依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GB 25190-2010),《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商业无菌、脂肪、蛋白质、酸度、非脂乳固体、三聚氰胺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1批次。
4.豆制品,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2批次。
5.餐饮食品,抽检依据: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可待因、吗啡、罂粟碱、那可丁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4批次。
共通告合格样品51批次。
[附件: 附件第56期食品抽检合格-2021年10月29日-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等(州抽51批次)]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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