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5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
1.茶叶及相关制品,抽检依据: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草甘膦、灭多威、克百威、氧乐果、甲拌磷、毒死蜱等指标。
2.淀粉及淀粉制品,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二氧化硫残留量、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等指标。
3.豆制品,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等指标。
4.方便食品,抽检依据:GB 174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水分、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指标。
5.肉制品,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胭脂红、氯霉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指标。
6.蜂产品,抽检依据: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GB 14963-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地美硝唑、洛硝达唑、果糖和葡萄糖、蔗糖、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霉菌计数、嗜渗酵母计数、氯霉素、甲硝唑、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等指标。
7.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 GB 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整顿办函〔2010〕50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四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挥发性盐基氮、恩诺沙星、克伦特罗、沙丁胺醇、氯霉素、磺胺类(总量)、地塞米松、多菌灵、敌敌畏、氧乐果等指标。
8.水产制品,抽检依据: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干重计)等指标。
9.水果制品,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1488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亮蓝、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等指标。
10.调味品,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指标。
11.罐头,抽检依据: GB 7098-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商业无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指标。
12.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抽检依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大肠菌群、霉菌等指标。
共通告合格样品42批次。
[附件: 附件第57期食品抽检合格-2021年10月29日-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等(42批次)]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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