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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20058   作者:  日期:2021/9/27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317日挂牌成立,由原德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德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是德宏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德宏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德宏州知识产权局牌子。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以及合作协定、协议和议定书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州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许可。组织指导全州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许可工作。落实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州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州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州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州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州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德宏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基本药物目录的有关工作。

12.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制度。依职责指导和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流通环节的许可或者备案、检查和处罚。

1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工作。

14.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定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度,依职责指导和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

15.负责全州执业药师管理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16.负责指导县(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

17.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8.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19.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20.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州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21.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22.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23.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4.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州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州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执行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医疗器械安全、化妆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加强对知识产权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从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5.有关职责分工

1与德宏州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德宏州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德宏州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案件查办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与德宏州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一是德宏州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二是德宏州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三是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人工繁育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5与德宏州医疗保障局有关职责分工。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德宏州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德宏州食品药品检验所作为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下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提供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技术支撑,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业务范围包括辖区内食品(包含食用农产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洁净间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督的技术检验检测及其受理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委托检验检测和开展科研工作,为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培训等服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是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全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用实际行动,扎实履职尽责,强化使命担当,为全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1.强化疫情市场监管全省率先实施购买发热、咳嗽相关药品登记报告制度,强化职能“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监管,严把口罩质量关,严防哄抬物价乱涨价等违法行为;加强食品餐饮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全州共下架封存进口冻南美白虾18708.075公斤,销毁21.45公斤召回18686.625公斤现已全部处置完毕开展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共检查冻库289家,核酸检测2645个样品,全部为阴性。

2.“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净餐馆”行动,截至1130日,全州城区中型以上餐馆440家,完成率100.00%小型餐馆3229家,完成率100%;学校食堂59家,完成率100%;单位食堂119家,完成率100%;食品摊贩126家,完成率100%管集市”行动,实行一场一策”,截至1130日,全州32个城区市场已完成提升改造6个,淘汰取缔1,重建5个,正在提升改造20

3.积极推动“两大战略”。一是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州战略落实特色农产品等9个领域质量提升行动,加强质量管理,大力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活动,服务企业173家次;做好标准化工作,审定签封烤烟实物标准样品13443把;积极推进强制检定器具实现网上备案和报检,备案强检计量器具7282台件;落实停征计量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强制检定收费政策,停征计量强制检定费252.698万元;降低30%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105.52万元;对130家商品条码用户减免服务费2.6万元。二是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战略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设立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中心;加强知识产权强企工程建设,芒市工业园区被确定为德宏州首个云南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新增认定2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全州发明专利有效量70件,商标累计有效注册量9003件。

4.着力营造“三大环境”。一是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宽松便捷市场准入环境。统筹推进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证照分离”试点全覆盖,德宏片区共受理“证照分离”改革事项2296;积极探索创新企登记模式,率先在全省自贸区出台了《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试点办法》;优化便民服务,推行自助打印,打通登记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互联网自主申报登记与自助打印无缝对接;2020年,全州有3085户企业通过“一窗通”进行申请设立登记注册,占新办企业申报总数的75.39 %2020年上半年第三方机构对德宏企业开办时间评估仅为1.8个工作日,企业开办“一窗通”效率明显提升;在2020年第三季度全省新设企业登记时间排名中,德宏名列全省第四名;目前,全州登记在册各类市场主体达123733户,同比增加12618户。二是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市场竞争环境。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自贸区德宏片区建立和实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知识产权执法“铁拳”等专项行动顺利举办德宏州首次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口头审理工作,依法对2件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作出处理决定三是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共有来电总量12522个次,其中:咨询9022件、投诉2774件、举报726件,涉及金额803.86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41.20万元全州共建设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132个、“一会两站”614个、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店69个。

5.严守“四大安全底线”。一是严守食品安全风险底线。对7562家食品经营企业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评定在全省率先开展省州级监督抽检和网络食品抽检工作。目前,德宏州4197批次抽检任务已完成抽样4210批次,总体抽样完成率为100.31%已出具报告4174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9.45%。大力推进“明厨亮灶”工作,积极开展网络厨房改造建设,打造明厨亮灶8965户,学校食堂“明厨亮灶”100%全覆盖,全州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二是严守药品安全风险底线。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药品、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质量安全;强化日常监管,立案查办“两品一械”案件11起;完成药品抽检计划150批次,完成率达100%;完成化妆品抽验任务(国抽)25批次,经检验全部合格;做好进口中药材通关备案工作,今年以来,自瑞丽姐告口岸进口中药材20556.625吨,进口药材的抽样率达100%,成为全国进口中药材最大的口岸。三是严格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底线。共检查企业(场所)1390家,排查安全隐患140个,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87份,立案3起;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四是严守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底线。加强产品质量地方监督抽查,共抽查18家企业生产的27批次产品;制定13232个产品《全州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有力增强了质量监管工作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6.不断完善市场监管机制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实行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网上报、零见面”措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相比去年分别上升2.927.45个百分点;切实做好涉企信息归集与共享工作,共向40个单位推送市场主体登记信息38423条;共归集涉企信息96618条;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异常状态标记管理,全州进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16128户,市场监管部门向有关部门推送失信市场主体16237条;深入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荣获2020年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取得突出成绩单位表彰积极开展创新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机制,率先在全省出台了《关于服务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创新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机制服务措施》

7.开展“专项行动”一是开展白酒生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白酒生产企业30户次,散装白酒生产小作坊2557户次,散装白酒经营户2904户次,限期责令整改144户,签订责任书874开展散装白酒甲醇快速筛查工作,完成快速检测1508批次。二是持续深入开展“过桥米线放心消费”专项行动,严格许可准入、原料控制、加工制作等环节监管,督促过桥米线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让过桥米线消费更加安全放心。三是开展中药饮片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加大对中药饮片的专项检查,2020年共抽检中药饮片17批次,检验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率为5.88%四是开展重要工业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开展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和车载罐体隐患排查,排除隐患12起;开展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专项检查治理,检查54家;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例行检查,发现问题17个;开展非医用口罩等防疫物资产品质量专项检查抽查,排查生产企业5家,抽检非医用口罩2批次、原材料风险监测4批次。五是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发现存在问题2家,已整改2家;清退违规收费26530元;责令清退违规收费11908.244万元。六是开展促进地理标志运用行动。新增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件,累计22件;新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件,现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4件。

8.切实规范市场秩序,竞争执法扎实开展。加大价格违法、假冒伪劣、特种设备违法、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违法广告、商标侵权、食品安全、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力度,全州市场监管部门查办各类经济违法案件742件,案值2116.56万元,罚没款1648.38万元。深入推进市场流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紧扣市场流通领域“行业清源”、“线索清零”的目标,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源头治理,坚持深挖彻查,确保高质量打赢收官战;加强无传销社区(村)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全州共创建无传销社区(村)123个,创建无传销网络平台18个。开展“防范传销,构建和谐校园”主题宣传活动,召开专题讲座524次、反传销主题班会4597次,发放宣传材料158390份和《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161600份。2020年,完成67户直销企业服务网点抽查工作,抽查工作完成比例100%

9.认真落实帮扶政策,助力脱贫攻坚。2020年,州市场监管局共直接投入和协调引入资金58.8万元,用于挂钩村道路硬化、产业帮扶、阵地建设、捐资助学等项目,有力的支持了核桃林村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鼓励村民开展“核桃鸡”养殖项目,成立了养殖专业合作社,建立500多亩的森林养殖基地;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2020年已经入账55.82万元;在挂钩村打造“反走私综合示范村”,把反走私综合治理融入到各项脱贫攻坚工作中。

2020年德宏州药品检验所在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强化技术支撑服务监管为理念,以确保民众饮食用药安全为目标,紧紧围绕州局中心工作和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检验检测和科研能力建设,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具体工作如下:

 严把产品质量关,检验工作取得新成绩。我所在年初制定了全年工作计划和年度考核管理办法,针对我所工作实际,对检品完成、培训工作和日常管理都进行了科学安排和周密计划,科学管理、精益求精、准确及时、争创一流,检验工作取得新成绩。

1检品完成情况

药品按时完成了监督抽检任务150批次。实际抽检150批次,目前已全部完成,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率0.67%

另外还与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共同承担瑞丽口岸进口药材检验,截至目前我所承接了458批次进口药材检验,以期更好地促进我州口岸经济建设与发展,更好的服务州内企业,推动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

为准确反映进口中药材质量,促进我州口岸经济发展,在经费紧张的前提下我所还免费承担了瑞丽口岸进口中药材质量检验702批次。

食品共完成1074检验检测任务,其中302批次省级食品监督检验任务、260批次州级食品监督检验任务及512批次州级食用农产品检验任务目前已完成省级食品监督抽检312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率0.64%;州级食用农产品检验任务515批次,合格率100%;州级食品监督检验任务257批次,不合格4批次,其中包括节令性食品——粽子10批次,合格率100%,节令性食品——月饼15批次,合格率100%

2实验室管理工作

强化管理、争创一流,是实验室管理的总体目标。明晰职责,严肃认真是实验室管理的关键,2020年我所认真贯彻RB/214-2017RB/215-2017相关文件的要求。努力完善实验室各项管理工作,做了如下几项:

制定和实施了年度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年度所全员培训工作计划,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提高业务素质。为提高检验的科学性、公正性,保障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有效采取派出去学习和本所不定期组织业务学习等方式进行在学习时采取轮流讲课及结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讲课等多种形式进行全年本所组织科室人员到上级业务单位及外出学习培训10余人次,所内组织集中培训5次,对外培训2次,进一步提高了业务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从理论到实际有了很大的推动。

实施实验室内审和质量管理工作体系建设,认真完成年度实验室内审及管理评审工作,各科室对不符合项进行了整改,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检验检测能力,为我州行政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2020年我所结合《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共同支持德宏州药品检验能力建设合作协议》的项目,以进口药材检验为切入点,在药品检验检测业务技术提升、人员培训、药品检验质量管理上都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

为有效控制检验工作质量,保证检验数据准确可靠,不断提高检验人员技术水平,德宏州食品药品检验所积极参加能力验证。2020年开展了由中检院组织的膏霜类化妆品中4-甲基苄亚基樟脑的测定、大米粉中镉的测定、肉糜中苯甲酸的测定以及食品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能力验证,目前已完成全部能力验证项目,等待组织方公布验证结果。通过参加实验室能力验证,既提升了检验能力规范了检验流程,也看到自己的不足之处,促使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正。

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责任按上级要求落实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同时,继续强化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在保证完成检验业务工作的同时,积极落实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六稳"工作“六保”任务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指示精神,按照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部署和要求一是做好辖区内复工复产企业产品质量检验的技术指导工作,以全面提高生产单位检验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本年度共对10生产单位的检验人员进行业务技术指导,通过授课老师的仔细讲解、教学人员间的相互讨论和现场实验操作,企业检验人员表示收获很大。二是为支持州内企业复工复产,派出技术骨干多次深入州内多家卫生用品生产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本年度共为8家次卫生用品生产企业洁净生产车间免费进行洁净度检测。为企业排忧解难,确保该企业新冠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用品正常生产使企业尽快规范生产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服务

为更好地提升我所实验室管理水平,在所领导的支持下,本年度我所实验室管理系统——添翼实验室管理平台新增了样品条码管理模块,该功能可通过扫码枪识别样品标识上的一维码,进行样品签收、流转、入库、定位、下架等功能,更好地规范了样品管理。

继续开展技术合作活动,做好实习基地的教学指导工作,积极与云南省中医学院、德宏州职业学院、德宏州师专院校开展技术合作活动

严格执行实验室管理规范。召开各类业务会议20余次,规范检品流程、规范原始记录、完善综合管理、严格质量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全年没有发生质量事故。

 加大措施,全面落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德宏州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在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下,在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级医疗监测单位和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机构的大力配合支持下,认真开展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工作。

为更好地督促四项监测工作的推进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结合业务工作的开展不断完善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德宏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AEFI监测工作程序》及《德宏州疫苗疑似异常反应信息互通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完善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化妆品不良反应工作机制。并依照工作机制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一是加大工作动态信息上报力度。对在日常监测工作的动态信息及时编辑、上报州局、省中心。目前共计上报10篇工作动态信息二是强化对基层报告单位监测员的业务指导。完成监测单位使用的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监测系统的注册、维护工作三是对梁河县人民医院上半年发生的疫苗死亡病例开展了现场核查工作,并将现场核查情况按时报送省中心。完成5次器械不良事件现场核查,并形成核查报告上报省中心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围绕化妆品监管工作,主要开展了5.25护肤日”活动,围绕“安全用妆,伴您同行—美白类化妆品的安全使用”的主题进行线上、线下并举的宣传。针对农村这一药物滥用防止的薄弱点,积极利用6.26”国际禁毒日、“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等宣传活动,对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及药物滥用“四项监测”工作进行积极的宣传五是加强学习。根据云南省药品评价中心要求完成云南省药品评价中心视频培训系统的注册并按时学习四项监测工作的相关知识培训。六是省中心下达的报告任务数要求,积极协调卫健部门,与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病例报告上报工作

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新冠疫情发生后,州食品药品检验所积极投入到疫情防控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来。根据上级部门和局党组的安排部署,所班子及时研究制定了我所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目标、督察方法,全力以赴开展全方的防控工作,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积极将上级部署的疫情防控工作抓实、抓牢、抓细。

3严格落实“值班、测温、报告”制度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教育职工做好个人防护,进出公共场所戴口罩,保持手卫生。不去人群密集场所,不参加聚餐聚会,不接触野生动物,居室定时消毒,常通风,单位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利用微信、QQ、宣传展板、电子屏幕开展防病知识和健康科普宣传。支部组织党员干部通过“云岭先锋”、学习强国APP学习了疫情防控知识。落实州疫情指挥部《关于全面开展“云南健康码”扫码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进行“云南健康码”扫码登记,做到人人扫码登记全覆盖。疫情发生及时开展值班制度,实行门禁管理,严格落实“疫情出入码”扫码制度,做好服务管控内环境防疫消杀工作层层抓落实,做到守土尽责。

4积极参与社区疫情联防联控工作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第四党支部充分发挥党员在疫情防控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全所职工踊跃报名,深入勐焕街道团结社区、城南社区参与疫情防控及志愿服务工作。为社区营造安全、有序、整洁的生活环境、为群众身体健康、疫情防治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5认真贯彻落实防控疫情的宣传工作

一是在疫情期间单位内各科室进行了小范围针对疫情防控的学习,在所工作微信及所工作QQ群上学习《中共德宏州委宣传部 德宏州司法局 德宏州普法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印发(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二是党员同志结合巡视巡查、防疫健康志愿服务宣传工作,在社区管辖范围内宣传防疫健康知识;三是在社区所辖范围入户、入铺排查外来人员、外籍人员的详细情况,并向广大市民进行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及2020年维权消费主题“凝聚你我力量”的宣传;四是德宏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为贯彻落实《云南省药品评价中心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等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通知》,开展了扎实有力的推进工作,中心工作人员到州级定点收治医院设备科及芒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进行此项工作沟通宣传,督促各监测机构要提高认,加强对疫情防控医疗器械产品不良事件的监测工作,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所需器械的质量安全;五是积极落实州普法办关于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行动的要求搞好标语宣传活动六是落实省局关于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对“米袋子”“菜篮子”重点食品开展专项监督抽验。

6结合本所工作职责助力疫情防控

疫情发生以来,州所结合工作职责,一是开展省州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我州食品药品安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为监管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二是在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全省首家抓住疫情期间减少群体性聚集活动降低疫情蔓延风险的网络购买食品特点,首次开展了网络第三方销售食品的电商平台的网络抽检工作。三是深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云南傣药有限公司 、瑞丽市畹町经济开发区博鸿实业有限公司的消毒生产线开展洁净间洁净度检测和纯化水免费检测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确保该企业新冠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用品正常生产,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四是为更好地进行扶贫挂钩帮扶工作,我所发挥自身工作特点,针对挂钩点的20批次饮用水进行了检验,确保疫情期间挂钩点挂钩户的饮水安全。

7多措并举,为企业排忧解难

努力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奋力为企业排忧解难积极响应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的安排,我所党员同志深入企业门店商铺19余家次,关心关怀非公企业复工复产及存在困难情况,企业员工在疫情期间外出、往返、身体情况等。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狠抓工作作风的业务素质在机关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和要求,没有发现“吃、拿、卡、要”等以权谋私、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现象,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德宏州“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办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一系列党纪条规,抓好日常普法学法工作。开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3+X”学习。

认真开展创建“五型”机关活动,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执行力、凝聚力、创新力。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参加政采云学习培训使用,落实重点岗位轮岗制度,完善财务内控制度,严格按规定规范使用“三公”经费。

坚持问题导向,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全面融合。抓党建促业务,认真按职责和程序开展食品药品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相关产品的法定检验、监督检验、执法检验、应急检验等委托检验工作,在检验检测工作中加强党员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

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加快脱贫步伐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县各级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脱贫攻坚工作当作重点之重,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细化措施,督促落实,各项工作扎实有效。积极贯彻落实梁河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所内抽调1名干部为驻村工作队员,充分发挥脱贫攻坚纽带作用;今年以来全所干部职工参加了三次帮扶培训会,会上帮扶干部认真学习扶贫会议精神,学习扶贫最新政策、新知识,全体帮扶干部深刻领会和精准掌握了脱贫攻坚新政策新知识,并积极深入帮扶户家中宣讲,提高政策知晓率、明白率;帮扶干部落实到个人为贫困户制定个性的帮扶措施,确保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按时做好结对帮扶的走访工作,有效落实扶贫各项政策。帮扶干部在走访过程中,把国家各级扶贫政策宣讲作为一个工作重点,让老百姓真正了解国家扶贫政策,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并通过走访,切实掌握每个贫困家庭实际情况,分析致贫原因,了解脱贫致富需求,帮助他们充分运用国家扶贫政策脱贫。全体干部职工分批深入挂钩点梁河县平山乡核桃林村入户走访,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职工干部分别深入建档立卡户家中,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认真写成帮扶手册和政策核实、明白卡更换等工作,鼓励他们要多学习生产技术,多参加脱贫培训,保持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坚定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为平山乡核桃林村进行生活饮用水质量检测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德宏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8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9人),事业编制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5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83人。

实有车辆编制18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057.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35.11万元,占总收入的99.2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2.22万元,占总收入的0.73%。与上年对比减少30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财政补助收入减少;二是人员在职转退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129.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1.16万元,占总支出的77.69%项目支出698.08万元,占总支出的22.3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了312.93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财政补助收入减少;二是人员在职转退休;三是我局严控各项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31.1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3.22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退休增加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61.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9.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8.0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9.71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财政补助收入减少;二是罚没收入返还减少;三是我局严控各项经费支出。具体项目开支:12013699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5.84万元;220138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7.50万元 32013804 市场监督管理专项支出80.50万元42013805 市场监管执法支出27.83万元;52013810 质量基础支出4.03万元;62013812 药品事务支出32.28万元;72013815 质量安全监管支出 10.00万元;82013816 食品安全监管支出223.90万元;82013850 事业运行支出2.00万元;92013899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194.29万元;1020199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91万元;112080503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支出0.93万元;12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01万元;13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00万元;14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5.0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及抽检业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1.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8%与上年对比支出占比减少,主要原因:一是综合财力纳入预算减少;二是在职转退休人员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85.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15%。主要用于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8.54万元。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2512.56万元,其中:2013801 行政运行支出1371.41万元,20138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87.41万元,2013804 市场主体管理专项支出80.5万元;2013805 市场监管执法支出27.83万元;2013810质量基础支出4.03万元;2013812 药品事务支出32.28万元;2013815 质量安全监管支出10万元;2013816 食品安全监管支出223.9万元;2013850 事业运行428.5万元;2013899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146.71万元;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6.29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4.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公共卫生-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5.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2013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5.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85万元,支出决算为14.79万元,完成预算的37.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71万元,完成预算的62.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的0.4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大幅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4.01万元,下降21.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29万元,下降13.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2万元,下降95.4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大幅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1万元,占99.45%;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占0.5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7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市场监督管理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2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26万元,主要原因我局严控办公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电费、工会经费、邮电费、印刷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4532.15,其中,流动资产593.77,固定资产3764.34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无形资产174.05,其他资产0(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8.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49.4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532.15 

593.77 

3764.34

1572.81 

301.77 

220

1669.75

0 

0 

174.05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6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及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公开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08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3.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4.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5.人员经费支出:指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8.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9.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10.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附件: 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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