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职责,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德府办明电〔2016〕22号)通知要求,将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
(一)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调整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制定《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同时,建立了政务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基本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平台的管理,完善网站首页的栏目、内容和布局,增设重要会议、三公及预决算、抽检信息、行政审批等栏目,充分发挥局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
(二)强化学习培训,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德宏州食药监系统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年度工作议程,召开专题学习会议,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奠定思想基础。
(三)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1.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工作,全面推进权责清单,对涉及的6项行政许可、129项行政处罚、5项行政强制、9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奖励及29项其他权利的权责清单对外公开。认真贯彻省州随机抽查规范和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精神,对州级部门的随机抽查事项进行清理,共梳理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9项,报州委编办,在我局网站进行公布。开展双随机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在局网站进行公布。
2. 加大食品药品安全重点信息公开力度。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在网站工作动态栏目及时公开专项整治、督查调研、食品药品知识宣传培训、GSP认证检查等工作信息。发布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抽检不合格样品1批次,合格样品674批次。及时发布食品安全知识预警公告。针对容易发生食物中毒的情况,及时通过报刊、网站和发文等形式对公众和食品经营单位发布预警公告,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对2016年全年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发布。
3. 根据财政部门要求,在我局网站主动公开我局2016年部门预算与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度部门决算。同时公开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德宏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6年部门预算与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2015年度部门决算。
4. 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推进政策解读工作,在网站开设文件与解读专栏,发布《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问题解读》《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解读》《新修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解读》等。同时,由闵勇胜局长率相关监管科室负责人做客德宏人民广播电台“德宏热线”栏目,就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在线解答。
(四)推进政务服务公开。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行政许可办事指南,编制食品经营许可办事指南、食品生产许可办事指南、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办事指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办事指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办事指南、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办事指南,明确受理范围、审批条件、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申请材料、审批时限、办事流程等内容,摆放于办证大厅,并在局网站进行公开。
(五)加强与新闻媒体联动。积极主动加强与德宏团结报、德宏网、“掌上德宏”、德宏广播电台(民语广播)、德宏电视台的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在德宏团结报、德宏网发布食品药品日常监管、专项整治、预警公告等信息共102篇。在“掌上德宏”微信公众号发布食品药品信息9篇,在德宏广播电台(民语广播)全年共播出傣语和栽瓦语公益广告4条(2190次),德宏电视台播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11期,发布夏季吃菌子注意事项、冬季慎吃草乌附片等预警公告4期,增强信息传播效果。
(六)加强依申请公开和投诉、行政复议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发布《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明确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时限和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具体步骤。2016年收到州政府转来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份,已按时办结。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重点
2016年,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比上级和群众的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对政务信息定位把握还有待加强,宣传与引导工作需进一步深化等的问题。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从四个方面抓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从严从实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审查,热情做好咨询服务。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发挥平台优势,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群众。
(三)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落实近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提出的重点领域公开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事项信息。
(四)认真做好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严格按照规定慎重稳妥地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使答复事项依法有据、严谨规范。
返回首页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