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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公安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浏览量:29179   作者:德宏州公安局  日期:2018/1/22

德宏州公安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2017年,在州委、州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州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和重点任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政务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各方面工作提质增效,圆满完成年初既定的目标任务。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州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重点工作,州公安局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情报信息委员会工作范畴,由局长任主任的委员会定期研究部署和组织推进该项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推进落实,还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州局常务副局长任组长,成立专门工作办公室,从组织领导、任务分解、责任落实、问责问效等方面积极推进工作。与此同时,州公安局还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了综合业务考核范畴,于年初制定下发了《德宏州公安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以制度为抓手,以考核为载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在州局情报信息委员会和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专项办公室的组织推进下,在局直各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下,在考核细则等相关制定规范的引领推动下,我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向着规范化、精细化的方向发展,主动公开更加广泛深入,依申请公开更加积极规范,政策解读更加贴近群众,回应社会关切更加及时高效,服务稳增长、努力促改革、助力调结构、积极惠民生、着力防风险等方面工作效果显著,能力水平显著提升。目前,州公安局建立了由警令部负责统筹协调、新闻办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局直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一年来,州公安局共投入40余万元用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平台建设和信息公开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和州委、州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的总要求,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努力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渠道,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效能。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编制发布工作,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的前提下,及时将州公安局机构、职责、办事指南、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及工作情况等;二是及时公布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政策规定,并及时进行政策解读;三是及时公布社会普遍关注的社会治安及违法犯罪打击处理情况;四是及时公布便民利民措施等,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五是向广大群众公布安全防范知识、警方提示等,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有效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促进社会治安群防群治格局。六是通过治安、交警、出入境、边防、消防等实体政务大厅或窗口向群众提供咨询和信息查询服务。七是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和“96128”政府热线为群众提供查询咨询服务。

2017年,州公安局通过 “德宏警方”(www.dhzga.com)、警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报刊、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主动更新发布政府信息,做到更新及时、内容鲜活、规范便民。一年来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6550余条,其中:官方网站“德宏警方”发布信息350条,官方微信“平安德宏”发布信息1809条,腾讯、新浪官方微博“平安德宏”发布信息1026条,推送警方头条号信息2000余条,条通过新华社、《法制日报》、《人民公安报》、《云南日报》、《云南法制报》等中央和省级新闻媒体发布信息159条,制作州级节目广播806期、电视70期、德宏团结报专栏328期。不断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发布公开信息,全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行政策解读10次(其中:以新闻通气会形式解读政策9次、广播电台1次)。开展《反恐怖法》和反恐宣传“七进”、“6.26”国际禁毒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集中宣传月等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0万余份,征求意见建议60余条,通过手机短息发送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告知短信320300条,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15000余件,化解矛盾纠纷1000余起。由一把手带领局直各部门负责人做客省广播电台“金色热线”和德宏广播电台“德宏热线”,对群众咨询和求助的7个问题全部办结或转交办结,办结率达100%。今年以来举办新闻发布会1次,由主要领导向社会公布公安机关“放管服”工作举措和相关内容。年内共发现并妥善处置本地互联网舆情360条,开展互联网舆情引导工作9起,为维护正常有序的舆情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根据重大建设项目建设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主动公开了“德宏州涉毒特殊群体救治救助管理中心安防系统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并于2017年1月17日在德宏州交易中心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云南磐川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697.83万元,工期90日天。目前已建成完工。

根据中央、省和州关于信息审核发布的相关要求和保密工作规定,州公安局制定了《德宏州公安机关新闻发言人制度》等一系列媒体采访及宣传工作制度。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德办通【2017】61号)文件要求,于2017年12月制定下发的《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严格落实信息发布逐层审批、层层把关、全程监督的管理机制。2017年以来,州公安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对机构概况、信息公开、网上便民、警营文化等各项工作进行了信息公开,信息报送、公开均严格履行公开保密审查程序,未出现延时、泄密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充分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通过窗口公示的办事指南、门户网站公开的查询方式和公布的查询电话等途径依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力。历年来,州公安局对属于职责范畴并符合公开规定的,及时向申请人进行了全面准确的信息公开;对属于职责范畴但不符合公开规定的,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不予公开,并认真细致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和原因;对属于职责范畴但公开会损害国家、公众和其他公民利益但,均依照相关规定不予公开;对不属于职责范畴的,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以及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和申请途径。2017年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数381927件(均为当面申请),按时办结依申请公开事项381927件,办结率达100%。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梳理并上报省厅全国人大建议素材、全国政协提案素材各2份,牵头组织办理和回复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5件,满意率达100%,完成政协德宏州委员会十一届一次会议至五次会议33件提案的回头看和督导检查工作,并得到州政协督查组的充分肯定;扎实推进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德宏州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上报中央、省、州巡视相关材料5篇、国务院第十六督察组转交涉及德宏问题线索转办单工作情况报告4篇。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严格依程序依规定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充分保障广大群众知情权,做到服务热情、工作到位,年内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举报投诉等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回顾一年的工作,州公安局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工作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升行政效能、做好服务群众工作的有效抓手,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但在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短板和不足,亟待改进和加强。一是少数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工作推进不协调的问题;二是部分存在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全面、系统和深入的问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有待加强。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一步州公安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加强谋划部署、抓好组织领导、强化问责问效,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制建设。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州局对局直部门的年度综合考核,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指标要求、严格督导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力有效推进。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平台建设。按照中央、省、州关于政务网站建设的规范要求,切实抓好州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德宏警方”的建设,并实时更新发布政务信息,并加强办证大厅、广播、电视、报刊、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建设,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升“放管服”水平和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加强局直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培训,提升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工作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措施落实。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州政府关于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切实开展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回应解读、保密审查等方面工作,促进政府信息工作规范化发展,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德宏州公安局

                                 2018年1月19日

 

文章来源:德宏州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