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州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督察调研工作的通知》精神,特编制2015年德宏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本在德宏州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h.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布。
一、概述
2015年,德宏州公安局深入贯彻《条例》,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规范行政权力和服务人民群众两条主线,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推进全州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方式,切实增强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努力提升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一)强化管理,推进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组织推动有力。州公安局党委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警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警务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全面开展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刊、新闻发布会、网站、微博、微信、微电影等媒体主动向社会公开公安工作情况,发布便民利民举措,让老百姓了解公安机关,方便群众办事,回应群众诉求。
二是规章制度健全。相继出台《德宏州公安机关警务信息公开工作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不断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及舆情处置机制,推动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工作中,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从文件起草源头把关,将政府信息公开贯穿到公文审核过程中来。
三是狠抓工作落实。认真学习领会州委、州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对涉及公安机关职能范围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逐项筛选,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印发《2015年全州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部门、警种;对涉及多部门、警种的工作任务,指定牵头部门,明确责任分工,提出具体要求和完成时限,积极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多措并举,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严格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交流互动、在线办事三大功能定位和州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要求,不断优化德宏州公安局门户网站功能,及时发布各类公开信息,积极推进网上办事。并组织对各业务警种对所涉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整合,充实更新网站各栏目内容,确保公开信息权威、有效,方便群众浏览、查阅,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
二是搭建新媒体平台。将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延伸至公安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在德宏网及腾讯、新浪微博上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适时更新内容,解读政策法规,提升微博发布质量。
三是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州公安局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会48次,及时发布全州公安工作阶段性成果和大要案件侦破等公安工作情况,及时回应公众关注,满足群众知情权。
四是强化新闻媒体协作。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对重大警务活动进行报道,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电影,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德宏公安重要工作信息和取得的工作成效,满足公众对打击犯罪工作和社会治安情况的知情权,回应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有效提高了公安工作透明度,赢得社会公众对公安机关的关心和支持。
五是依托传统方式公开。继续依托传统公开方式,设立宣传点、制作宣传展板、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发放各类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宣传政策法规和便民举措,增强群众守法意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在出入境接待大厅、车辆管理所等窗口单位,统一设立政务公开栏,并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等方式公开便民服务指南,实现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示内容、服务时限和服务设施的统一,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让政府信息公开更加阳光化、透明化。
(三)倾听民意,增进警民互动交流。
一是组织开展开门评警活动。通过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汇报及开展警营开放日等主题活动,邀请代表、委员、群众走进警营,使群众通过参观公安机关、听取公安工作介绍等形式,走访相关业务警种,零距离感受公安工作和警营氛围,增进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和队伍的认知和了解,州局领导与群众代表面对面交流,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当面回应群众期待。
二是积极参加在线访谈。组织相关业务警种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4次,并积极参加州广播电视台《孔雀之声》栏目等各类访谈活动,结合公众、网民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就服务群众、打击违法犯罪等公安工作接受访谈,与网友和听众进行现场互动交流。
三是认真办理网民留言。优质高效地为网民解决困难、答疑解惑,应用门户网站和公安政务微博、微信,积极回应网民留言,回应网友诉求,一大批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据统计,共在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2590条,在政务微信发布1460条,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48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46次,微博微信回应事件13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25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8次。
四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回应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和人民群众的诉求,走访回访代表委员34次,州局接待来访46次、来信41件、受理网上信访42起。邀请代表委员和各界群众评议警务公开工作,对评议中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责成有关部门研究、整改,并限期作出答复,确保了警务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有效、健康发展。
(四)互相推进,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应用。
一是以公开促进规范。以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为重点,对公安机关行政职权范围的经侦、治安、出入境、禁毒、交通和消防管理等方面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收费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整合。在政务信息网的相应专栏内,向社会全面公开各类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设定依据、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流程图和表格下载等内容,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有效推进了公安机关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公安机关业务警种更加规范有序,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互相促进,协同发展,稳步发展。
二是以监督强化管理。在政务信息网及相关渠道,公开“三公”经费、“政府采购”、“重大项目”和“工程建设领域”等情况,按期主动向社会公开州局年度预算、部门决算、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领域等信息,有力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接受社会监督,推进权利阳光运行,有效预防腐败,推进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和管理健康发展。
二、主动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德宏州公安局深入贯彻《条例》,认真落实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州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督察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梳理整合,充分发挥政务信息网、德宏公安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作用,多渠道、全方位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1754条。按期发布政府信息,共在政府网站公开向社会发布工作动态396条;在德宏网发布政府公开信息129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765条(发布平台:新浪、腾讯微博);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46次,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13次;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4次,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3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数46件;微博微信回应案事件13次;其他方式回应案事件25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8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德宏州公安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92件,其中当面申请124件,网络申请42件,信函申请26件,均按时办结答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
2015年,州公安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州公安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未被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德宏州公安局在推动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在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还有一些不足有待完善。一是信息公开工作意识有待增强。存在重保密、轻公开的思想,公开及时性得不到很好保障;二是队伍建设仍待加强。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由于缺乏政府信息公开专业知识的系统培训,公开信心和能力不足,与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三是网上办事能力有待加强。公安机关绝大多数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因存在面见当事人、现场核验等工作要求限制,虽然已将可以公开的办事指南、法律依据、表格下载等内容进行公开,但暂时仍无法面向公众完全实现互联网办事。
2016年,德宏州公安局将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公众期盼,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权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水平,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全面提高公安机关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推进全州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表
德宏州公安局
2016年1月30日
返回首页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