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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公安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14年1月)

浏览量:18364   作者:  日期:2016/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德府办明电[2014]6号)精神,特编制2013年福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计算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德宏州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h.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布。

一、概述

2013年,德宏州公安局认真按照《条例》和省、州政府的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在州政府办公室领导下,积极履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德宏州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中。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马闻任组长,州局党委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警令部,由警令部主任王有孝兼任办公室主任,并专门配备了警令部信息科1名专职干警负责具体操作。局直相关部门均配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人员相对固定。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作正常。

(二)制度规范情况            

根据《条例》的要求,坚持按照目录及指南办事,确保政府信息予以有效、及时公开。加强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是保证信息工作顺利开展,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基础。根据先期制定的《德宏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要求,严格按照工作方法和步骤以及工作要求完成了2013年度的目标任务。

(三)加强宣传,强化认识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体民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提高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及业务水平,局领导多次对政府信息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全体民警要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日常工作同政府信息公开紧密结合。

(四)拓展公开渠道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网站机构职能类信息、规范性文件、应主动公开其他信息等各类信息,便于群众了解办事所需条件、资料和流程以及了解涉及自身利益的各种信息并进行监督。

(五)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78条,并多种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举行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集中宣传活动。

通过设置投诉咨询台、摆放展板、悬挂标语、发放宣传页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很好的展示了我局交通管理、消防、出入境、户政等窗口服务工作的成果,让社会公众更好的了解我局的便民措施和办事程序。

(二)加强行政服务体系建设,构建服务型行政执法模式。

1、户政部门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推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⑴提供便捷高效的户政办理服务。截止2013年12月,我局户政相关部门受理身份证业务1171814条、农转城业务43686条和其它相关业务347554条,对群众办理户口迁入、迁出、出生登记等事项,凡手续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手续不全的,由工作人员为办事群众提供指导服务,发放办事指南,当场向群众告知需要补充的各项手续,确保二次办理完毕。对依法不能予以办理的,工作人员会耐心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争取支持和理解。

⑵认真落实便民利民服务措施。自公安部向社会集中推出14项和州局48条便民利民措施以来,我局要求全州户政系统要认真落实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便民服务措施,要时刻以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源泉和动力,打造户政部门“亲民、爱民、为民”的窗口形象。       

⑶重视户政管理服务工作的宣传。治安支队和全州各户政窗口分别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我局相关部门网站、新闻媒体、单位宣传栏、制作并发放办事须知等方式,积极向社会大众宣传公布户政审批事项、户政管理规范、户政业务流程、工本收费依据、收费标准、便民服务措施等各类信息,在方便群众办事的同时,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此外,我局广大户籍民警还通过深入社区上门服务的方式向辖区群众宣传讲解户政管理规范、户政业务流程及各类便民服务措施等内容,争取让群众做个“明白人”,少跑冤枉路。

2、出入境管理部门创新工作方法,落实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营造和谐警民关系氛围。

⑴贯彻落实边境旅游异地办证工作,加强出入境管理两大建设。恢复边境旅游异地办证已成为近年来德宏州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为此,德宏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以龚敬政州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根据开展边境旅游异地办证实施条件和达标建设细则,德宏州涉及边境旅游异地办证的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和瑞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全力加强软件、硬件建设,实现了公安部要求的7个达标,为德宏恢复边境旅游异地办证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文明窗口建设标准》以及《云南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文明窗口建设管理规范(试行)》,在全州继续抓好“文明窗口”建设,从机构设置、基础设施、制度建设、人员配备、业务技能、服务质量六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以示范窗口促进全州文明窗口标准化建设,使窗口建设更上新台阶。

⑵境外人员管理办法与外籍人员服务管理方式创新。

近年来,随着德宏州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缅甸境外边民到我州进行经商、务工的人员呈逐年增多之势。为进一步规范入境缅籍边民的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德宏实际,由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宏州公安局牵头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起草编写了《德宏州境外边民入境务工管理暂行办法》。

“外国人服务管理中心”为平台,加强对停留在瑞丽市境外人员的服务与管控。瑞丽市外籍人员服务管理中心于6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中心主要设有翻译公司、瑞丽市卫生局、瑞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的对外服务窗口,专门为外籍人员提供“一站式”服务。同时,瑞丽市还出台了《瑞丽市境外入境人员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就服务管理中心如何服务管理外籍人员在瑞丽居留、经商、就医、就学、就业、跨境婚姻、集中管理和处罚等方面进行详细指导。

⑶简化公民出入境证件办证程序,出入境管理部门

从加快照片处理、材料录入速度等工作细节入手,在严格按照审批程序的基础上进缩短材料处理时间,提高工作效率,落实对群众的承诺。

⑷加强警务公开。

始终坚持警务公开,开展“阳光服务”制度,将各类出国(境)申请条件、办事时限、工作程序、收费标准、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规范、咨询投诉电话等群众所关心的内容在出入境接待大厅电子显示屏上公开;制作出国(境)办证流程一览表、印制出国(境)办证须知、明白卡等摆放在接待大厅,由群众需要免费领取。出入境管理处在办理证件时都是通过电脑收费,所有收费标准都打印在给申请人的回执单上。

⑸拓宽监督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出入境部门出具给申请人的回执单上公布三部咨询、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还不断拓宽监督渠道,扩大监督范围,通过开展领导接待日、警营开放日活动、深入走访涉外单位、辖区群众和特邀监督员、组织问卷调查、建立意见建议反馈整改机制等活动,广泛征求和采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汇集社会各界的力量,共同创建优质高效的出入境文明窗口,打造和谐警民关系。

3、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提供更加优质的消防服务。

为深入扎实地开展好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消防部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展台,发放宣传彩页、手册,发送手机短信,在电视台、广播电台、人员密集场所电子屏幕播放法制宣片等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消防部门开展走进校园、社区、村庄,讲解消防安全知识活动。一是在校园通过播放校园版消防宣传片,再进行相关消防安全知识的讲解,使学生能够很快的掌握校园消防安全知识。二是消防监督员到社区为群众上消防安全教育课,在漫画中穿插教学内容,既形象又生动,达到了教学目的,现场指导单位人员开展应急疏散演练,达到提升社区单位“四个能力”的目的。三是监督员深入农村社区讲解消防安全知识,切实做好农村、社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对群众关心的放火问题进行解答。

面向社会,敞开红门。在宣传活动期间,各消防大队敞开红门,辖区单位、学校组织员工和中小学生千余名参观了消防中队的营区、营房、消防车辆器材装备等,消防官兵为学生们介绍了各类装备器材的作用,讲解了器材在实战中如何运用,同时战士们还表演了原地着装、火警出动、灭火疏散、逃生自救等,使员工、中小学生进一步了解消防,有效地增强了人们的防火意识,从而提高了中小学抵御火灾的能力,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

广泛宣传,扩大氛围。活动期间,在人流量大的街道、商场设立咨询台,通过广场电子大屏播放消防公益宣传片,展出各社会单位板报,发放宣传单,切实将此次宣传活动贯穿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之中。另外我们还将宣传活动落实到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求各单位在单位内部开展知识讲座,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制作板报等宣传活动,同服务型行政执法宣传活动相结合,拓宽宣传渠道,为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4、提供贴近群众的交通服务。

⑴公开办事制度。通过案件办理确实做到“六个公开”,即事故处理有关法律、法规上墙公开、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公开、当事人权利义务公开、道路事故认定证据公开、损害赔偿标准公开、调解赔偿公开,并以告知书的形式发放到每一个交通事故当事人,杜绝“暗箱操作”。

⑵推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制度,民警在“准确、细致、严格”的基础上,加快事故处理进度,主动作为,所有案件必须在案发后第一时间内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不准坐等当事人上门的现象,要主动找事故当事人询问案情,力争在第一时间内取得第一手证据材料,除事故当事人逃逸、因伤不能询问等特殊情况外,所有案件必须在规定工作日内取证完毕,并在规定时间内做出交通事故认定,杜绝因不依法及时调查取证或调查取证不负责任导致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问题的发生。

⑶完善告知服务措施,通过现场告知、手机短信、声讯台、支网站、微博、报纸公布、邮寄告知书等方式,向交通违法行为人、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告知其违法行为未处理信息、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参加法律法规学习考试、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等信息,及时提醒当事人办理相关手续或者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⑷下放管理权限,增设业务网点、方便群众就近办理车驾管业务。目前,驾驶证的补领换证审验、小型汽车以及摩托车登记全部下放到县级交警大队。

⑸窗口单位拓宽工作渠道,方便群众办理业务。交管窗口单位把管理的依据、办理流程、收费的标准和处罚标准,以图版的方式悬挂在办事窗口,方便办事群众;建立了值日警官制度,随时接待群众投诉,对反映的问题,现场能够解决的,现场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报值班领导限时督导解决。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以网上咨询、信函、邮件、传真等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安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情况良好,但对比先进,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具体问题是:

1、公开信息的质量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收集、更新力度仍需加强,政务信息、警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够,公开内容简单,形式单一。

2、政府信息公开与实际工作同步不够,群众对获取政府信息和解决实际问题之间的关系不清楚。

2014年,我局将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对政府信息公开采用多种宣传方式,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文章来源:德宏州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