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
除国家权限项目,省内河流上的中型水库、跨州市河流上的小型水库由省级核准外,其他水库投资项目由州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办理条件
符合《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所需材料
(1) 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请 (原件)
(2) 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原件)
(3) 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评审意 (原件)
(4)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表; (原件)
(5) 国家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原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
2、窗口接件登记规定时限办结
3、窗口发出可研报告批复
办理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国发﹝2004)20号
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 14个工作日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德宏州政务大厅
联系电话: 0692-2272738
网上行政审批平台:http://zwfw.yn.gov.cn/dhz/project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8:00
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主管部门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理机构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投诉电话 0692-2121855
信函地址 德宏州发改委:芒市勇罕街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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