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网工程投资项目审批

浏览量:4658   作者:  日期:2015/12/21

办理对象

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和不跨州、市的220千伏、110千伏电压等级的电网工程由州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35千伏以上单个项目,35千伏及以下以县为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省级审批

 

办理条件

符合《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所需材料

(1)  申请项目核准请示 (原件)

(2)  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 (原件)

(3)  项目用地矿产压覆,地质灾害评价,预审意见; (原件)

(4)  水土保持方案; (原件)

(5)  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原件)

(6)  节能审查意见; (原件)

(7)  项目法人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原件)

(8)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原件)

(9)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原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

2、窗口接件登记规定时限办结

3、窗口发出

 

办理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国发200420

 

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 14个工作日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德宏州政务大厅

联系电话: 0692-2272738

网上行政审批平台:http://zwfw.yn.gov.cn/dhz/project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8:00

 

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主管部门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理机构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投诉电话 0692-2121855

信函地址 德宏州发改委:芒市勇罕街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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