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 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专门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以外,按属地原则由企业向项目所在地政府申请备案。
办理条件 有土地手续和可研文本或初步设计文本。
所需材料
(1) 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备案申请表(原件2份) (原件)
(2) 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初步设计(审查后即退还企业) (原件)
(3) 凡属房地产开发项目,则需提交合法获取土地的证明 (原件)
(4) 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原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窗口受理
3、对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承诺时限不包括咨询机构或专家评估时间,评估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国发﹝2004)20号
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 14个工作日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德宏州政务大厅
联系电话: 0692-2272738
网上行政审批平台:http://zwfw.yn.gov.cn/dhz/project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8:00
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主管部门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理机构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投诉电话 0692-2121855
信函地址 德宏州发改委:芒市勇罕街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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