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德宏州委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德发〔2019〕26号)、《德宏州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德财绩〔2020〕12号)、《德宏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德财绩〔2022〕17号)和《德宏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财政再评价工作的通知》(德财绩〔2025〕4号)的要求,德宏州财政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2024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培养造就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德宏篇章。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云南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德宏州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的通知》(德组字〔2024〕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德宏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际,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组织开展2024年干部教育培训项目。为培养一支包括少数民族干部、选调生、新任公务员高素质的各级领导干部队伍,加强对挂职干部的服务管理,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全州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
(二)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2024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经费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项目经费主要用于组织开展政治轮训、履职能力培训、专业化能力提升培训。通过组织开展出省培训、州内培训班次、干部挂职锻炼等方式不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履职能力和服务群众工作的能力。
(三)项目预算及支出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2024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经费实际到位217万元,实际使用资金187.3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6.34%。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云南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德宏州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的通知》(德组字〔2024〕10号)等文件要求,完成以理论武装为根本,突出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培训;以党性教育为核心,突出抓好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教育;以能力培训为重点,突出抓好干部能力提升;以知识更新为基础,突出抓好干部知识优化,聘请国内知名专家、教授到州内授课;以作风养成为目标,加大干部在基层一线挂职锻炼工作力度;以调查研究、做好群众工作、进行自主创业等为重点,帮助选调生提升能力素质,尽快进入工作角色,打开工作局面。
二、评价结论
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2024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2.41分,评价等级为“良”。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及结论如下:
表1: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
决策 |
15.00 |
12.90 |
86.00% |
|
过程 |
20.00 |
14.59 |
72.95% |
|
产出 |
35.00 |
27.57 |
78.77% |
|
效益 |
30.00 |
27.35 |
91.17% |
|
合 计 |
100.00 |
82.41 |
82.41% |
评价认为:2024年度,德宏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党的二十大精神主线,除“2023年全州新提拔处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外,其余均按计划完成。全州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德宏州专业化能力提升培训班等重点班次,均按计划有序开展,有效抓实学习教育,提升干部履职本领,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服务现代化美好德宏建设与全州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资金使用不规范,财务管理亟待加强,项目监管缺位,培训管理待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存在短板,目标、指标及自评不够规范等问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使用不规范,财务管理亟待加强
一是资金使用存在违规情形,超范围支出电费、矿泉水费等非培训直接费用5.38万元,违规用培训费购置固定资产累计3.20万元;部分支出不符合预算批复内容。二是内部控制执行不力,中共德宏州委党校培训费报销均未提供培训计划审批文件;2024年7月赴梁河县现场教学餐费重复报销;且存在出差申请滞后、发票购买方名称填写错误、报销主体与发票抬头不符、购入固定资产未入账等问题。
(二)项目监管缺位,培训管理待提升
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对中共德宏州委党校过程管控不足,培训经费无刚性约束,未对经费使用及培训开展进行全面监督,导致部分班次未按计划实施,主体班次领导讲课课时不达标,案例教学仅1个班次达标,1个班次互动式教学不达标,且存在考勤代签现象。
(三)预算绩效管理有短板
一是部分班次预算编制不科学,预算金额与实际支出相差较大,如新录用公务员初任班超预算比例50.83%;二是绩效目标及指标设置不够规范,年度目标未全面体现项目实施的产出及效益,且部分目标与指标矛盾,社会效益指标模糊,缺乏具体的衡量标准和可操作性。三是绩效自评工作未有效落实,报告简要描述完成情况,相应问题无整改措施,部分评分指标,未见支撑材料,评分依据不充分,绩效自评流于形式。
四、相关建议
(一)强化支出管控与内控执行,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严格按照《德宏州州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要求,审核费用合规性、填报内容真实性及完整性、签批手续完善性及附件齐备性,不合规票据予以退回,超范围标准费用一律不报销。
(二)压实监管责任,提升服务质量
一是压实项目全周期监管责任,建立经费核查、过程监控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单位整改。二是规范培训管理,提前确定培训方案、明确责任与时限;建立培训质量动态监测机制,定期抽查;引入人脸识别、签到小程序等有效杜绝代签行为发生。
(三)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一是补齐预算绩效管理短板,优化预算编制,结合历史支出数据精准预估费用,减少预算与实际支出偏差。二是按“总任务、产出、效益”设绩效目标与可衡量指标。三是做实绩效自评工作,建立绩效自评复核机制,规范项目绩效自评程序,收集支撑材料确保结果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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