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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防震减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2766   作者:  日期:2024/9/18


监督索引号53310003400501000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防震减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总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和国家、省、州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负责德宏州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负责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实施地震监测、地震预报工作,并结合地震活动、地震分布、地震灾害特点,制定和组织实施中、短、临地震预报方案,做好地震活动与地震前兆信息监测,传递分析,处理及可能发生地震地点、时间、震级的预测及震后趋势快速判定,余震监视。积极开展地震预测预防科学研究。

3.负责依法对全州各类已建、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对重大工程和生命线工程实施抗震设防要求检查。

4.负责全州震害预测和破坏性地震的震情、灾情速报,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进行地震灾害损失调查及快速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和参与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工作。

5.负责全州防震减灾工作计划、规划的制定、管理监督、检查和贯彻落实,负责全州防震减灾技术业务人员的培训。

6.负责全州范围内防震减灾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增强民众的防震减灾意识。

7.负责完成州委、州人民政府及上级地震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责任落实,地震监测预报预警工作成效显著。2023年,完成了全州347所中小学校地震预警终端的安装,实现了全州中小学校地震预警终端全覆盖;完成了全州地球物理观测站监测仪器更新换代和33个地震宏观观测点更新换点等项目建设。积极推进瑞丽市、梁河县地球物理观测站恢复重建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开展了全州地球物理观测站、强震动观测站、测震台站巡检运维工作,观测数据连续率、完整率均达到99.00%以上;协同腾冲中心站、德宏铁塔公司开展了地震预警站网联合巡检和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地震监测质量明显提升。强化震情监视跟踪工作责任,组织周、月会商、专题会商和紧急震情会商50次,加强节庆、重要时段的专题会商,向州委、州政府报告震情分析12期、专题震情报告13期,上报云南台宏微观零异常报告各49期,准确把握了德宏及邻区地震活动趋势。

2.突出行业特点,防震减灾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完善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体系,编制公共服务事项18项,产品清单28种,更新完善“互联网+监管”平台信息8条。制定并实施年度科普宣传计划,确定“地震科普携手同行”主题活动150所参与学校和科学传播师名单,组织各级学校科普讲座11场次,盈江县民族完全中学代表德宏参加第五届全省中学生防震减灾知识竞赛,荣获二等奖;开展“5·12”“11·6”等重点时段防震减灾科普宣传4场次,防震减灾科普“六进”活动9次,地震科普馆接待公众参观11批次820余人。加强防震减灾法治建设,举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防震减灾法等培训15期,组织开展了大型水库专用地震监测站网建设运行情况专项执法3批次。

3.加强防震备震,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得到加强。参与完成了德宏州自然灾害风险普查评估与区划协同审查工作,积极推进地震灾害风险普查成果运用,制定并实施《德宏州地震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工作实施方案》。深化地震安全性评价“放管服”改革,组织开展了4座水库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执法检查和跟踪服务工作,完成了盈江昔马工业园区地震安全性评价现场检查、瑞丽灌区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加强对全州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检查,抽查了5所中小学校建设项目,均达到抗震设防要求。推动震灾防御社会治理,开展年度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工作,完成加固工程信息6092条、新建工程信息1262条。参与完成了各类规划的抗震设防审查工作,共提出审查意见13条。抓紧抓实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修订完善了防震减灾系统地震应急预案,制定了村级地震应急预案模板,实现了地震应急预案向基层延伸,配合省、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展了应急准备检查,及时收集更新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应急预案修订及演练检查指导工作6场次,节庆和重要时段地震安全服务保障工作14次,有感地震应急处置7次;开展了芒市、梁河、陇川、瑞丽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工作,实现了全州县市全覆盖,开展了2个村级试点培训,“第一响应人”培训逐步向村级延伸。

4.高效有序做好“12·02”芒市5.0地震应急处置工作。一是地震发生后,州防震减灾局值班人员快速处置应对,第一时间上报震情信息,15分钟内将地震三要素电话报州委、州政府、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和省地震局值班室,21分钟内完成书面信息报送。二是响应迅速,组织有力,全体干部职工第一时间赶到单位集合,12月2日1时50分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召开地震应急处置会议,安排应急处置有关工作,启动地震应急Ⅲ级响应,成立前、后方工作组,有序组织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三是抢抓黄金72小时,震后不到30分钟,前方工作组一行6人就做好出发准备,12月2日2时整,由王宇波局长带领地震前方工作组根据灾情情况,赶赴陇川县勐约乡和芒市西山乡,指导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

5.解决短板弱项,防震减灾专业队伍建设持续深化。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州人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积极推进防震减灾专业队伍建设。梁河县、盈江县、瑞丽市防震减灾局带编招录了1名专业人员。深化专业人才培养,采取线上培训一批、送出去培训一批、线下培训一批、跟班学习一批等方式,持续提高全州防震减灾队伍整体素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地震监测预报科、震害防御科、公共服务科、监测防御中心。无下属预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防震减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防震减灾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4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防震减灾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防震减灾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505.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2.11万元,占总收入的99.3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3.20万元,占总收入的0.6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3.65万元,增长25.8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3.84万元,增长26.07%;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一致;事业收入与上年一致;经营收入与上年一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一致;其他收入减少0.19万元,下降5.60%。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了地球物理观测站监测仪器更新经费;二是增加了应急值守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配置经费;三是增加了第一响应人培训经费;四是增加了一次性抚恤金;五是增加了社区第一书记工作经费;六是增加了“12.02”芒市5.0级地震应急处置工作经费。其他收入减少的原因是:2023年省地震局拨入我局工作经费较上年度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防震减灾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505.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4.73万元,占总支出的78.04%;项目支出111.07万元,占总支出的21.9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4.44万元,增长22.9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4.85万元,增长12.82%;项目支出增加49.59万元,增长80.66%;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一致;经营支出与上年一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一致,支出合计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了地球物理观测站监测仪器更新经费支出;二是增加了应急值守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配置经费支出;三是增加了第一响应人培训经费支出;四是增加了一次性抚恤金支出;五是增加了社区第一书记工作经费支出;六是增加了“12.02”芒市5.0级地震应急处置工作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防震减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4.7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8.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防震减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1.0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防震减灾工作经费支出46.70万元,用于保障防震减灾事务相关工作;

2.地震第一响应人培训补助经费10.00万元,用于保障地震第一响应人培训工作;

3.地球物理观测站监测仪器更新经费支出39.00万元,用于保障地球物理观测站仪器更新安装工作。

4.党组织工作经费支出1.50万元,用于保障党组织开展各项党建事务相关工作;

5.防震减灾专项转移支付经费支出5.58万元,用于保障防震减灾事务相关工作;

6.单位资金安排省级防震减灾工作费支出3.69万元,用于保障省地震局安排的相关工作;

7.应急值守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配置经费支出4.60万元,用于保障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安装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防震减灾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2.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7%。与上年相比增加103.84万元,增长26.07%,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了地球物理观测站监测仪器更新经费支出;二是增加了应急值守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配置经费支出;三是增加了第一响应人培训经费支出;四是增加了一次性抚恤金支出;五是增加了社区第一书记工作经费支出;六是增加了“12.02”芒市5.0级地震应急处置工作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6%。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工作、活动经费0.51万元、公务员优秀奖励0.45万元、驻社区第一书记工作经费0.99万元、住房补贴5.87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3%。主要用于退休老干部春节、生病住院、重阳节慰问等支出1.28万元,事业人员优秀奖励奖及疫情防控奖励金0.30万元,养老保险单位缴费35.40万元,抚恤金25.96万元,在职失业及工伤保险支出0.48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8%。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3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28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支出0.44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6.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9%。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79.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5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273.4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3.05万元,地震预测预报支出40.40万元,地震应急救援1.31万元,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1.12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万元,支出决算为2.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万元,决算为2.3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9.62%,完成年初预算的83.2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0万元,决算为0.2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38%,完成年初预算的33.7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2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防震减灾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万元,支出决算为2.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万元,决算为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2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0万元,决算为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7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局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加强公车管理,坚持无公函不接待、一函不能多餐接待的原则,压缩接待人次,降低费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加强公车管理。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坚持无公函不接待、一函不能多餐接待的原则,压缩接待人次,降低费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78万元,增长42.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80万元,增长52.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6.9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购置年限久,车辆维修费逐年增加,故费用较上年增加。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随着使用年限增加,车辆维修费逐年增加。二是2023年1月9日芒市风平发生3.4级地震、12月2日芒市西山乡发生5.0级地震,我局分别派出前方工作组到现场开展工作,公务用车使用频率高,发生的油费、过路费相应增加。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局坚持无公函不接待、一函不能多餐接待的原则,压缩接待人次,降低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防震减灾公务活动及检查督查、保障上级部门到我局调研、指导、检查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地震局5次18人到我局开展业务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防震减灾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73万元,较上年增加1.79万元,增长7.1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体检费、其他交通费支出相应较上年度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28万元,工会经费7.80万元,体检费2.20万元,其他交通费15.4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防震减灾局资产总额289.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9万元,固定资产288.4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3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0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0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8项,账面原值7.7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4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42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报表,因以万元为单位,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003400501111

 [附件: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防震减灾局2023年度决算公开报表20240914090735585

 [附件: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防震减灾局2023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附件: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防震减灾局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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