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003400401000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州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州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州级应对重特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州委、州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特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县(市)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州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州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德宏州“大安全”理念进一步树牢,“大减灾”格局进一步形成、“大应急”能力进一步提升,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紧盯重大安全风险和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风险,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加强源头管控,夯实安全基础,风险监测预警能力不断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全面增强,防灾救灾更加高效,努力把人民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1.基本情况
(1)2023年全州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36起(含2起较大事故)、死亡42人、受伤12人、直接经济损失2163.44万元,比上年同期分别上升3.00%、上升20.00%、上升33.00%、上升61.00%。
(2)自然灾害事件46个,其中:干旱1个、洪涝24个、风雹14个、低温冷冻1个、地质灾害2个、地震灾害2个、生物灾害2个。全州5县市累计受灾189721人,因灾死亡6人,伤病10人,紧急避险转移2359人、紧急转移安置7967人,集中安置点85个。灾情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4279.49万元。
(3)森林火情18起,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保持了24年无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的成绩。
2.工作开展情况
(1)持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坚持效能革命、作风革命,深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紧盯监管行业强服务、强监管。一是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工作。二是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工作。对涉及单位的4项检查事项清单进行了认领、录入、审核、上报。三是持续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全面开展防汛抗旱指挥系统、行政执法系统、应急指挥一张图系统、全国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等20余个系统的使用、试用工作。四是充分利用专家辅助监管服务作用,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对全州重点企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
(2)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落实落细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广泛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全面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二是严格执行党委政府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会议制度,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2023年,州委常委会4次、州政府常务会4次专题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审议、安排、解决安全生产各项重点难点工作。三是州委、州政府领导率先垂范,多次带队深入生产经营建设一线调研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部署重点工作。
(3)深入推进全州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
一是高位推动,全面部署。5月8日,召开部署全州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专题会议。二是强化组织保障,有序组织推动。成立工作专班,建立了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问题移交等工作机制,定期调度掌握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制定方案,强化贯彻落实。制定了《德宏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德宏州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德安委字〔2023〕3号),明确了此次排查整治的实施原则以及目标任务。四是定期调度督导,强化工作推进。开展专项行动,全州各级各部门抽查检查企业12114家次,共排查重大风险286项、落实“4个清单”管控措施709条,发现重大隐患58项(政府挂牌督办22项),已完成整改20项(政府挂牌督办6项),行政处罚181次、责令停产整顿19家、罚款273.56万元,约谈警示65家,移送司法机关2人,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一案双罚”1次。
(4)持续抓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汛前,组织州级相关部门检查组开展检查,共检查了93个项目,发现230个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223条,截至6月30日,全部整改完毕,整改率100.00%。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制度落实到全州56个乡镇3968个自然村5099名值班员,形成乡镇、村、组、党员(志愿者)、网格员五级网格,明确转移责任,逐级划分若干网格单元,推进“1262”机制,打通转移避险最后一公里,确保转得出、转得快、转到位。
(5)高火险期森林草原灭火工作圆满收官
2023年度防火期形势异常严峻,高温干旱天气持续较长,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火情火警时有发生,火情处置迅速火情处置均未超过12小时,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按照省长、州长令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行动首长负责制。二是在全州范围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严格执行火灾隐患排查日报制,对全州重点林区、重点部位、输配电路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检查一处、巩固一处,确保林区无火灾隐患,全州共排查隐患108处,已完成整改108处。三是加强联防联控,增强火情预警合力。采取联合值班,与公安、应急、气象、供电局、铁塔、消防等部门建立林火信息预警研判紧急会商机制,相互核实火情信息,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各县市早期处置。严格执行24小时联合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按照每3500亩林地至少要配备1名护林员的要求,配备专职、兼职护林员3389人,加强林区巡护。
(6)强化宣传培训,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一是周密部署,广泛动员,认真安排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1日举行德宏州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州和县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安委会成员单位、企事业单位共计52家90余人参加。各县市按照预定的地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二是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微课堂”“公益讲座”等活动。组织参与《逃生训练营》安全科普短视频学习;在德宏政务网等全州主流媒体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处罚情况,截至目前共曝光4起,涉及事故隐患10条。三是认真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4月4日在梁河县组织2023年防汛抢险救灾演练;4月8日组织全州抗震救灾应急演练(桌面推演);5月12日在盈江县组织开展2023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暨地震应急实战演习;5月16日,在“应急使命2023”高山峡谷地区地震灾害空地一体化联合救援演习期间,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同步开展演习。完成了各级防汛抢险综合演练及群众转移避险演练,全州5个县市56个乡镇,累计开展3071次,累计完成转移群众39万1千人次。动态更新2.3万名受威胁群众的避险转移条件、责任人、地点及线路。
(7)持续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
深化对应急值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在岗带班和外出报备制度,认真履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领导指示批示处理和视频调度等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标准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跟踪续报信息。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应急指挥中心、救援协调和综合减灾科、火灾救援管理科、水旱灾害应急救援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安全生产执法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行政审批和科技信息科、新闻宣传教育科、规划财务科、非煤矿山科和德宏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无下属预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026.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6.8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9.37万元,下降8.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9.37万元,下降8.82%;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一致;事业收入与上年一致;经营收入与上年一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一致;其他收入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当年减少了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和2022年度州级专项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2个项目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026.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5.52万元,占总支出的66.76%;项目支出341.34万元,占总支出的33.2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9.39万元,下降8.8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9.41万元,增长9.49%;项目支出减少158.80万元,下降31.75%;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一致;经营支出与上年一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当年减少了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和2022年度州级专项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2个项目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5.5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29.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6.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2%。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71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1.3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政府购买专家技术服务支出40.00万元,用于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点工贸企业督查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2.2023年重大活动保障支出10.00万元,用于重大活动应急保障相关工作。
3.安全生产监管专项支出45.36万元,用于保障安全生综合监管、督查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4.非税收入征管成本支出29.11万元,用于保障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事务相关工作。
5.消防员招录支出20.00万元,用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事务相关工作。
6.应急管理支出36.69万元,用于应急管理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演练、地震应急演习、防汛抢险综合演练等相关工作。
7.应急值守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配置支出4.60万元,用于应急值守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配置。
8.州直党组织支出0.44万元,用于保障党组织开展活动及相关工作。
9.省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32.90万元,用于保障省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共同事权的综合管理相关工作。
10.防灾减灾救灾支出117.34万元,用于保障自然灾害防灾减灾相关工作。
11.边境管控维稳后勤保障支出4.90万元,用于边境管控维稳后勤保障相关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6.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37.91万元,下降3.56%,主要原因是:2023年较2022年少支了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80.00万元、2022年度州级专项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61.4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0%。主要用于支付疫情防控及时奖、2022年度考核奖和职工住房补贴。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0%。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和退休人员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39.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2%。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4.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7%。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49.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71%。主要用于应急管理督查检查、专项整治、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救援与事故查处、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相关的开支。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91万元,决算为7.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91万元,决算为6.8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7.72%,完成年初预算的86.7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9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2.28%,完成年初预算的96.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9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91万元,支出决算为7.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91万元,决算为6.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7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建设节约型机关,严格控制公务出行和公务接待,压减了“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39万元,增长221.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02万元,增长272.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8万元,增长64.4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8月份公务用车数量新增1辆后,2023年运行及维护费增加;2023年省级的督查检查及州市的交叉检查批次增加,导致公车运行经费及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应急管理公务活动及检查督查,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宣传教育、防汛抗旱业务、防灾减灾业务和应急演练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防灾减灾工作调研、督察检查(4批次,37人次)、安全生产督察检查、考核(8批次,64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33万元,比上年减少1.54万元,下降2.66%,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人员增加2人,其它交通费用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30万元、水费0.35万元、电费1.80万元、邮电费5.00万元、工会经费12.24万元、其它交通费用33.6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940.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23万元,固定资产535.2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48.33万元,无形资产222.89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1.5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9.5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2.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4.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6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9.77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9.77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项目绩效自评中,2023年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名称为:州级应急救灾物资采购经费100.00万元,未开展绩效自评。原因是根据“三定”方案规定,应急管理部门对州级应急救灾物资提出采购计划,州发改粮储部门负责采购及收储(采购)。2023年10月州财政局已将该项目经费调整到州发改委,本单位不再实施。
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报表,因以万元为单位,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指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邀标等形式将原本由自身承担的公共服务转交给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履行,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社会治理结构,满足公众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监督索引号53310003400401111
[附件: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决算报表)20240914030309763]
[附件: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20240914030309763]
返回首页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