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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役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拟定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事迹。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军转安置和就业创业科、双拥优抚和褒扬纪念科、德宏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2.德宏军供站;
3.德宏州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牢牢把握退役军人工作的正确方向,扎实实施“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军人、关爱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让全州广大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成色更足、更可持续。
2.认真做好州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暨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有关筹备和保障工作,实现工作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
3.持续推进德宏州创建云南省第十二届双拥模范城工作,指导芒市、陇川县做好争创第十二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
4.扎实组织开展元旦、春节、“八一”等重大节日期间的走访慰问工作,实现驻德宏部队慰问全覆盖。
5.聚焦服务部队备战打仗,全力完成云南省军供站、保山军代站交办的军供保障任务,服务保障好过往部队。
6.大力弘扬英烈精神、传承红色基因,组织开展清明祭扫、“9·30”烈士纪念日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普法宣传及爱国主义教育,做好烈士纪念设施日常修缮管理维护。
7.强化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持续开展优秀退役军人典型宣传工作,组织“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最美军嫂”、“百名优秀主任(站长)”、优秀“兵支书”等评选活动,充分发挥优秀退役军人示范带动作用。
8.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年度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任务,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创新工作举措,广泛开展“进军营、送政策、畅安置”政策宣讲活动,促进人岗相适,努力实现退役军人、接收单位、部队“三满意”。
9.聚力推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拓展就业渠道,有序推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认真组织筹备全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大赛,发挥州退役军人学院作用,加强教育培训力度,积极扶持退役军人创业。
10.持续推进优抚优待措施落实,按时足额发放定期抚恤补助、医疗费用补助和解困帮扶等资金,组织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开展疗养活动。
11.完善风险防控化解机制,强化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和“浦江经验”,依法推动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源头化解,确保稳定可控。
12.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全州56个乡镇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提档升级,推进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档案库房建设,推动基层武装工作与退役军人工作融合发展,严格落实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政府购买工作人员(服务人员)相关工作,加快实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从“有”到“优”转变。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23人。在职实有3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0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901,806.5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931,178.36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970,628.19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844,486.06元,增长12.25%,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其他收入970,628.19元;二是安置部队转业军官2人,增加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费;三是增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补助经费,四是军休干部增加工资。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931,178.36元,其中:本年收入15,931,178.36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931,178.3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73,857.87元,增长5.80%,主要原因:一是安置部队转业军官2人,增加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费;二是增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补助经费;三是军休干部增加工资。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901,806.5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931,178.36元,其中:基本支出14,647,578.3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51,357.87元,增长6.17%,主要原因是安置部队转业军官2人,增加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费和军休干部增加工资;项目支出1,283,6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500.00元,增长1.78%,主要原因是增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补助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功能科目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0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功能科目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3.功能科目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7,767.11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功能科目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8,868,926.32元,主要用于发放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退休金;
5.功能科目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138,6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优抚对象临时价格补贴等相关支出;
6.功能科目2080903-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735,882.24元,主要用于发放军队离退休管理机构人员工资和日常管理支出;
7.功能科目2080999-其他退役安置支出585,000.00元,主要用于补缴退役士兵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组织2024年烈士纪念日活动,补助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
8.功能科目2082801-行政运行支出3,072,493.90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9.功能科目2082804-拥军优属支出280,000.00元,主要用于召开全州双拥领导小组会议、全州双拥业务知识培训会和省级双拥模范城创建支出;
10.功能科目2082805-部队供应支出447,789.62元,主要用于保障军供站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和保障过往部队支出;
11.功能科目2082899-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135,000.00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开展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12.功能科目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21.86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工伤保险;
13.功能科目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09,032.13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
14.功能科目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6,115.39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15.功能科目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64,186.88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6.功能科目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830.79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生育保险支出;
17.功能科目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447,232.12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保障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1,927.2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71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6,217.29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2,881.00元,较上年减少106,019.00元,下降76.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800.00元,较上年减少50,100.00元,下降88.0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共计接待156人次。
公务接待费下降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按照上级“三公”经费要求,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严肃财经纪律,逐年压减,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6,081.00元,较上年减少55,919.00元,下降68.1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081.00元,较上年减少55,919.00元,下降68.1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的原因一是车辆老化,使用频率减少;二是严格按照上级“三公”经费要求,降低公务活动成本,逐年压减,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度预算未安排本部门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优抚对象】优待对象和抚恤对象的统称。根据我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统称为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29,796.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146.00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安置部队转业军官2人,公用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3,765,227.49元,其中,流动资产1,991,545.29元,固定资产11,673,748.8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99,933.36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25,048.5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00,501.4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5项,账面原值9,752.28元,无偿划转资产17项,账面原值59,330.00元,无偿捐赠资产25项,账面原值120,0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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