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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预算公开

浏览量:2996   作者:  日期:20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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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州纪委)与德宏州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州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根据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

州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州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州监委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州委巡察机构贯彻落实州委、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州委巡察办重要决议、决定和指示,进行巡察。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以适当方式对被巡察的下属单位或部门进行走访调研。

中共德宏州纪委德宏州监委工作点管理中心负责工作点日常行政管理,负责办案场所日常管理、经费保障及有关工作,做好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管理,为纪检监察机关培训、会议、执纪执法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政策法规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五监督检查室、第六监督检查室、第七审查调查室、第八审查调查室、第九审查调查室、第十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州委巡察机构加挂巡视联络办,下设第一巡察组至第六巡察组。州纪委州监委设有派驻机构20个。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德宏州纪律检查委员会德宏州监察委员会工作点管理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全面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州委部署要求,把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焕发出来的学习、工作热情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忠诚履职,担当作为,深入开展“清廉云南”建设,一体推进监督执纪执法,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保障。一是持续强化政治监督。聚焦“国之大者”,加强监督检查,深化政治巡察,在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下更大功夫,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推进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有力有效监督促进各项政策落地落实,确保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德宏见行动。二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强化“纠”的震慑,深化纠治“四风”突出问题,从严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不断加大“树”的力度,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深入整治乡村振兴等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落实到位。三是坚定不移肃贪惩腐。紧盯党的二十大后新提任和重点岗位领导干部,严查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的腐败分子。聚焦医药、教育、国企、政法、水利、公路等领域,集中优势力量打歼灭战,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一体推进“三不腐”,做深做实“通篇文章”,持续强化以案促改,推动从个案清除、重点惩治向系统整治、全域治理提升转变。四是强化协同联动监督。推动构建州县乡村协调联动监督工作格局,更好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推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和基层监督体系,以监督体系的不断完善,促进治理体系健全、治理能力提升。五是突出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并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健全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加大严管严治力度,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8人,其中:行政编制163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16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6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8人。

车辆编制14辆,实有车辆14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3,622,649.9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3,622,649.92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9,440,928.61元,下降35.44%,主要原因是基本建设项目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3,622,649.92元,其中:本年收入53,622,649.92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3,622,649.9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9,440,928.61元,下降35.44%,主要原因是基本建设项目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3,622,649.9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3,622,649.92元,其中:基本支出36,292,649.9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928.61元,下降0.06%,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17,33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420,000.00元,下降62.93%,主要原因是基本建设项目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功能科目2011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27,632,911.18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2.功能科目201110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机关服务8,050,000.00元,主要用于州纪委州监委工作点管理中心经费支出;

3.功能科目201110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事业运行851,639.20元,主要用于保障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4.功能科目20111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9,280,000.00元,主要用于预防腐败工作经费180,000.00元,州委巡察工作经费1,440,000.00元,巡视联络工作经费180,000.00元,非税征管成本补助经费7,480,000.00元;

5.功能科目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52,088.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待遇发放及开展日常活动经费支出;

6.功能科目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20,613.93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7.功能科目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58.62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失业保险费用;

8.功能科目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472,347.48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用;

9.功能科目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68,455.65元,主要用于缴纳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用。

10.功能科目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58,686.02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补助费用;

11.功能科目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2,507.67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用;

12.功能科目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333,742.17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功能科目20111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000,0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91,0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99,02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92,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43,000.00元,较上年减少120,000元,下降3.3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2,00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0元,下降4.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8次,共计接待140人次。

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接待批次人次,严格内部接待审批手续和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71,000.00元,较上年减少9,000.00元,下降3.2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1,000.00元,较上年减少9,000.00元,下降3.2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

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严格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审批手续,节约车辆维修费用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预算绩效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设置相关项目绩效目标,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绩效目标实施。但我单位开展的主要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工作性质均涉及国家秘密。鉴于上述情况,我单位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宜对社会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223,94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4,104.00元,增长3.86%,主要原因是一般设备购置费及差旅费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260,013,147.27元,其中,流动资产4,108,984.86元,固定资产248,768,042.4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487,080.00元,无形资产5,649,04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510,589.9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9,230,275.41元,无形资产增加5,649,038.00元,流动资产增加1,496,841.52元,在建工程减少206,865,565.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77项,账面原值866,644.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310000477500111

[附件: 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0204033848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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