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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商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17933   作者:  日期:202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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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商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德办发〔2010〕43号)和《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德政办发〔2011〕67号),德宏州商务局是德宏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德宏州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牌子。在2016至2022年间先后增加了电子商务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珠宝红木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云南省德宏州委员会4项工作职责。主要职责是:

1.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内贸、外贸、国际经济合作、利用外资、境外替代种植和口岸建设管理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内贸、外贸、国际经济合作、利用外资、境外替代种植和口岸建设管理的工作部署;负责拟定德宏州内贸、外贸、国际经济合作、利用外资、境外替代种植和口岸建设相关政策、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汇总编报和下达全州年度进出口计划和贸易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德宏州商务局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体制改革意见和发展战略,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3.执行对外技术贸易、国家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全州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

4.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对东盟国家经济贸易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德宏州内贸、外贸、边境贸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境外替代种植的管理细则和措施;在州政府的授权下,参与有关东盟国家的区域性经济组织的活动,负责与我国驻东盟国家使领馆经参处有关业务的联系工作,组织德宏州同有关国际组织的经济技术合作。

5.负责德宏州组织协调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协调国外对德宏州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6.宏观指导和管理全州利用外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州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州委、州政府报送有关动态和建议,参与拟订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核准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依法核准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全州利用外资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

7.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全州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核准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制定德宏州经贸涉外事务规定;归口审批全州经贸出国(境)团组人员的派赴工作和邀请外商的事宜;归口管理全州经贸涉外工作;参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经贸代表团及重要外商的接待、接洽工作。

9.负责全州口岸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口岸发展规划、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

10.研究拟订全州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全州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11.负责指导全州商务系统及商会和企业协会的工作。

12.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底线思维,高效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压实“四方责任”,研究制定迅速恢复畹町芒满通道贸易水平5条措施,推动口岸能开尽开。围绕防在境外、隔在境外、检在境外、控在境外目标,加快口岸疫情防控功能提升改造,积极试点货物远端防控,夯实口岸疫情防控缓冲区管理。因时据势调整疫情防控措施和规章制度,压实人员货物重点环节管控,严格全流程闭环管理,加强健康监测和教育培训,规范作业流程和医废处置,加大常态化监督检查,提升非接触式运输和机械化装卸水平。落实大段长职责,先后下派40余人次投身疫情指挥部、党员突击队、网格化管理、边境执守工作,口岸、边境责任段安全稳固。目前,全州获批恢复货运通关口岸(通道)10个,正式运行9个,总体安全平稳。州商务局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作出较大贡献,2022年4月州委组织部、州财政局、州人社局给予集体记三等功奖励。

2.扛牢保供责任,全力为群众和企业纾困解难。健全保供体系,建立工作台账,抓实健康监测,严格规范管理,加强分析研判,实行日报制度,开通“绿色通道”,保障人员到岗,开展联合执法,全力物价稳定。疫情期间,充分发挥电商抗疫保供生力军作用,创新“超市+电商平台+网格”无接触配送模式,制定标准化套餐,实行“蔬果直通车”一站式点对点直供配送,形成疫情保供经验在全州推广。发放物流补贴、线上消费补贴,调动企业积极性,补足运力短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米袋子”“菜篮子”。州商务局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锐意进取、敢为人先,2022年4月省商务厅、省人社厅授予州商务局内贸市场管理科“云南省商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3.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口岸效能革命。以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抓实整改。研究出台《德宏州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十条措施》,建立口岸通关问题发现整改长效机制,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全面梳理规范口岸收费,鼓励市场经营主体公平竞争,彰显口岸公共服务属性功能。遵循法治,协同治理,建立考核奖惩、诚信经营、监督预警、督导检查、合理退出等机制,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手续,压缩时间,减税降费,提升口岸综合服务能力。开展作风纪律大检查,务求口岸服务效能大转变、口岸营商环境大转变、干部作风大转变。通过整改,弄岛通道收费由13项降为8项,章凤口岸收费由9项降为8项,芒满通道进口环节收费由9项降为6项,出口环节收费由5项降为3项。

4.提升通关便利,巩固对缅开放主通道地位。加大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年内争取到位口岸建设资金5239.00万元。结合瑞丽国际口岸城市和智慧口岸建设契机,加快推动建设平安、效能、智慧、法治、绿色“五型”口岸,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彰显公共服务属性,提升口岸现代化智慧化管理水平。丰富口岸功能,加快建设冰冻产品进口集中监管仓、芒市国际机场货运通道和芒市空港保税物流中心,着力稳定国际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丰富跨境运输方式,以公路运输为依托,积极链接国际物流,引入集装箱开展公铁联运,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着力建设功能完备、经济活跃、开放安全、交通便捷的现代化国际化陆港。

5.丰富交易品种,提升贸易品质和规模。认真贯彻执行各级稳定外贸发展政策措施,借助各类开放经济平台政策叠加优势,不断扩大对外开放,大力推动跨境电商、免税购物、过境贸易、转口贸易、加工贸易、服务贸易、市场采购贸易、边民互市等贸易方式融合发展,形成多种贸易方式互为补充、相互促进的经贸格局。积极开展进口商品落地加工试点,发展蚕桑、碎米、玉米、糖水、洋葱、芝麻、绿豆、水果、水产品等边民互市进口商品落地精深加工。今年来,共完成市场采购贸易交易额5.10亿元、边民互市交易额13.15亿元。

6.创新贸易动能,促进跨境电商扩量提质。跨境电商监管场站全面建成,积极引导企业和缅甸开展“互联网+边境贸易”,推进传统贸易转型,降低交易成本。指导企业用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和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促进B2B直接出口、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监管模式发展。招引阿里巴巴集团天猫国际落地建设中心仓、退货仓,并积极探索保税中转试单测试。完成德宏州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及电商交易平台线上测试,目前正在向海关申请备案。2022年完成跨境电商37677票,货值1399.18万元(均为9610出口)。

7.加大产能合作,积极推进中缅边合区建设。建立地方层面工作机制和与缅会晤机制,编制完成《中缅边合区发展思路研究》、《中缅边合区总体发展规划》、《中缅边合区产业规划》和《中缅边合区建设总体方案》,及时调整优化中方区域规划并率先启动建设,制定工作方案任务清单,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倒排工期、全力推进。加强对缅沟通协作,将境外工业园区作为中缅边合区先驱项目大力推动实施,促推缅甸投资委员会审批通过并向企业出具指导园区建设复函。云南省海外投资有限公司与缅甸勇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成功签署《谅解备忘录》,达成初步合作意向。目前,企业正在根据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有关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

8.加快肉牛贸易进程,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取得积极成效。一是进境动物查验场、隔离检疫场、肉牛屠宰加工厂、偶蹄动物专用通道等境内基础设施已于2020年8月全部建设完成,并顺利通过海关总署验收,具备肉牛进口条件。二是贵概“无疫区”建设稳步推进,缅方已建成官方隔离检疫场1个和民营隔离检疫场1个,并完成评估验收材料制作和实景专题片拍摄,今年11月初,缅方已通过正式外交途径向中国海关总署发出评估验收申请。三是加强与缅甸退役军人组织中央执委会协作,按照《议定书》要求,积极推动在南坎增设“无疫区”、建设隔离检疫场,现已完成前期项目选址、勘察、设计等有关工作,并编制项目建设方案,目前正在加快推动中缅双方共同批准南坎“无疫区”建设。

9.深化中缅农业合作,夯实中缅命运共同体基础。充分发挥德宏区位优势和热区现代特色农业优势,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和企业主体作用,加大农业技术合作。积极响应政策,引导鼓励企业“走出去”发展。制定支持境外甘蔗种植发展8条措施,促进传统优势产业健康发展。中缅农业合作规模由小散弱逐渐向组织化、集团化加速转变,境外替代种植规模不断扩大,有效带动农户增产增收。积极向上争取新增境外罂粟替代种植企业、指标、品种支持,不断拓展中缅农业合作领域。2022年共争取替代种植返销指标24.84万吨。

10.用活开放平台,先行先试走在前列。自贸区德宏片区挂牌3年建设成效显著,151项改革试点任务全面启动,134项顺利完成(完成率88%)。形成制度创新成果63项,其中,全国首创25项,入选商务部评选范围12项,全省复制推广27项,“边境地区涉外矛盾纠纷多元处理机制”成为全省唯一一项在全国复制推广的“最佳实践案例”。省、州累计赋权124项,累计新设企业数4232户,引入外商投资企业18户,实际利用外资734.00万美元,工业总产值73.96亿元,固定资产投资82.8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5亿元。

11.优化库内结构,应统尽统应报尽报。指导县市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措施,优化库内结构,推进升规纳限,促进社消增长。配合统计部门做好边民互市、珠宝玉石加工统计入库分析研究,认真谋划产业,深挖潜在资源,每月分析调度,提前预报,应统尽统,颗粒归仓。2022年共入库企业11户。

12.培育市场主体,及时出台奖励扶持政策。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稳住经济大盘各项决策部署,制定下发《德宏州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十条措施》《德宏州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德宏州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政策靠前发力,推动经济发展。指导瑞丽市研究出台《瑞丽市珠宝玉石直播行业复工复产方案》、《应急状态下瑞丽市宝玉石直播行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促进行业规范。扎实开展“三进”市场主体活动,“一对一”、“面对面”提供个性化帮助。及时发布《德宏州关于做好促进零售、餐饮行业恢复发展的通告》,认真开展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房租减免工作,激发市场活力,拉动消费回补。2022年共争取促进商贸领域发展等各级各类奖励扶持资金共计360.00万元,均已及时拨付县市;共减免非国有商场房屋租金1259.79万元。积极组织企业参与2022年直播电商示范基地评选和2022年网络销售竞赛,共帮助企业获得奖励资金128.00万元。

13.多措并举,促进消费回暖复苏。大力发展会展经济,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厦门投资洽谈会、南博会等展会,高质量办好中缅边交会、咖啡产业大会,组建德宏咖啡产业联盟,启动“德宏自贸区咖啡边境仓”,与缅甸咖啡协会、泰国ROSZAP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组织企业在云品荟开设德宏咖啡专区,鼓励网红直播带货农特产品,帮助企业、农户增订单、拓销路。利用消费券、彩云购车补、新能源汽车下乡等载体开展促消费活动,释放消费潜力,引领消费升级。按照“符合条件一家、复工复产一家”原则,加快珠宝行业、翡翠直播、毛料公盘有序复商复市。推动盈江那邦通道获批恢复运行,有效保障玉石毛料原材料供应稳定。结合德宏州庆时机,指导瑞丽市高质量筹办好“2022年瑞丽市重振国际珠宝玉石产业系列文化活动”,依托“瑞丽接你回家”、玉石公盘、神工奖、翡翠直播大赛、免税购物节等,大力发展节庆经济、会展经济,吸引人流物流资金流回流,重振珠宝玉石特色产业。2022年举办玉石公盘7届,翡翠直播网络销售额19.40亿元。

14.助力乡村振兴,电子商务进农村整州推进。全州建成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5个,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51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199个,实现电商服务、快递网点乡镇全覆盖,行政村电商服务覆盖率达到50%以上。据第三方数据监测,2022年全州网络零售额34.62亿元,同比增长8.76%。加快德宏州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组织召开区域公用品牌战略发布会。组织企业积极参加“三品一标”认证培训,实施“百村千人”计划,年内开展电商人才培训14期、累计培训548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外贸发展管理科、内贸市场管理科、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科、外商投资管理科、口岸管理科、境外替代种植发展管理科。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珠宝红木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云南省德宏州委员会(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商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商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4人(离休0人,退休3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商务局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商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7,479,682.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479,682.4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3,679,901.01元,下降57.5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3,679,901.01元,下降57.53%;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其他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涉外发展服务领域国家、省级项目资金投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商务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7,479,682.43元。其中:基本支出5,943,397.86元,占总支出的34%;项目支出11,536,284.57元,占总支出的66.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5,415,781.25元,下降59.2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34,625.71元,增长4.11%;项目支出减少25,650,406.96元,下降68.9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对应增加。二是商业服务业领域国家、省级项目资金投入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商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943,397.8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95,253.86元,占基本支出的92.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48,144.00元,占基本支出的7.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商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536,284.5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1,000,000.00元,主要用于芒市空港保税物流中心建设前期工作。

2.行政运行支出240,190.25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3.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支出798,010.05元,主要用于开展口岸、内贸、外贸、自贸区等各项商务工作支出。

4.其他商贸事务支出415,222.38元,主要用于参加各类展会、市场运行监测费工作支出。

5.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1,140.60元,主要用于机关党支部和非公党支部工作支出。

6.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支出8,108.81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党组织工作支出。

7.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支出114,706.40元,主要用于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支出。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160,285.00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工作支出。

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2,010,500.00元,主要用于芒市空港保税物流中心建设、住宿餐饮业复工营业加快发展项目支出。

10.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6,768,121.08元,主要用于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工作、中央外经贸支出边境贸易发展项目、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试点工作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商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79,682.4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5,149,101.01元,下降59.00%,主要原因是:涉外发展服务领域国家、省级项目资金投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026,049.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20%,主要用于发展与改革事务1,000,000.00元、行政运行4,724,262.33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98,010.05元、其他商贸事务支出415,222.38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7,140.60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414.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23,802.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6%,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3,000.00元、行政单位离退休240,232.00元、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8,108.81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87,655.4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9,749.25元、军队转业干部安置114,706.4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50.45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2,653.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6%,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60,285.00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2,368.6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8,778,621.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22%。主要用于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2,010,500.00元、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6,768,121.08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78,55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378,556.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支出决算为47,147.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1,095.5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7.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052.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2.8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05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商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支出决算为47,147.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1,095.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0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5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及公务接待费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607.44元,下降19.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424.44元,下降15.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183.00元,下降40.8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及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外贸、内贸、口岸等商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州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商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8,144.00元,比上年减少30,430.55元,下降6.36%,主要原因分析是落实州委、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本年度邮电费、差旅费等较上年有所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把办公费53,400.32元、水费5,000.00元、电费5,000.00元、邮电费336.00元、差旅费21,544.00元、工会经费74,899.68元、其他交通费用285,6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64.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商务局资产总额7,347,184.85元,其中,流动资产871,535.47元,固定资产2,999,649.3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476,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24,505.6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3,981.9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460.5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280.5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460.5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根据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填报说明:资产总额、流动资产无账面原值,均为期末余额,固定资产按为“账面净值”填报。

(二)涉密信息按保密规定不公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二、离退休公用支出:按照政策规定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的特别补助费和活动费。

十三、“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五、人员经费支出:指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002947401111

  [附件: 德宏州商务局2022年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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