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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水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州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州水资源利用规划、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州和跨县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州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按照规定负责河道采砂的监督管理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市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州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州级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指导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市水事纠纷,指导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行政主管部门所管辖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11.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2.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组织实施水利科技政策与发展规划,负责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国际河流的涉外事务。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执行水利工程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13.职能转变。州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14.完成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2022年德宏州水利局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水利厅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抓实水利工程建设和投资,强化管理,顺利完成各项工作。
1.全年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1,108,000,000.00元,主要支流开工建设2件,中小河流治理开工建设10件,完成1座水库工程竣工验收,2座水库下闸蓄水验收、1座水库截流阶段验收,新开工建设2条主要支流治理工程,6件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2.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全力打好“湖泊革命”攻坚战。全年巡河46665次,发现并整改河湖问题319个,清理河湖库渠1150条(座、次),清理垃圾污染物6975吨,整治“四乱”突出问题21个,完成389条河流、72座水库、3个人工湖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完成35个河湖申报省级美丽河湖工作,22个河湖评定为州级美丽河湖。
3.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第一轮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事项8项,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州水利局牵头整改事项2项。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16.42平方公里,水资源费征收63,853,500.00元。
4.开工建设3座病险水库,完成19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20座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项目建设。完成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对6座电站水库进行了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报告审查。
5.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78次,查出一般隐患346个,整改346个。进行质量监督巡查19次,确保了全州水利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6.受理审批行政许可16项,全年共开展水法规宣传活动15余场次,接受群众咨询5000余人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30000余份。扎实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001人次,查处非法采砂行为33起,行政处罚23件、行政处罚人数24人,行政处罚213,500.00元,移交公安机关刑事处罚1件。积极做好信访工作,2022年共收到7件信访件,全部按规定程序办理完成。
7.完成农村供水保障项目38件,解决中度干旱条件下因旱应急送水人口1.51万人,实施沿边行政村农村供水工程97件,受益农村人口12.16万人,维修养护工程151处,服务人口11.3万人。
8.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小水电生态流量问题验收销号,对全州143座小水电站实行清单化管理,共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电站1座,三级达标电站3座。
9.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了全州水利系统和水利施工现场没有出现疫情病例,全年共派出10批76人次支援瑞丽边境一线疫情防控和城区网格化管理,投入疫情防控经费共计442,000.00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科室),包括:办公室、资产财务科、规划计划科、建设运行管理科、水政水保科、水资源科、农村水利水电科、水旱灾害防御科、监督科、党总支、离退休人员办公室、德宏州水利工程管理站、德宏州水土保持环境监测分站、德宏州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德宏州河湖管理站,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德宏州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
2.德宏州龙江水库管护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水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德宏州水利局(本级)
2.德宏州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
3.德宏州龙江水库管护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水利局部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4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8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7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9人(离休0人,退休79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水利局部门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中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水利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7,383,402.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590,608.80元,占总收入的86.1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792,794.01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13.85%;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220,383.11元,下降16.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33,733.44元,增长2.31%,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及职务职级工资变动,导致工资、津补贴、奖金、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较上年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245,883.45元,增长6.93%;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6,000,000元,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其他收入有瑞丽江大型灌区前期工作自有资金收入,2022年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水利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1,529,395.90元。其中:基本支出18,550,308.54元,占总支出的58.83%;项目支出12,979,087.36元,占总支出的41.1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419,950.46元,增长25.5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73,071.7元,增长9.27%,增加的原因一是人员工资增加,二是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后社保缴费增加,三是本年有抚恤金支出;项目支出增加4,846,878.76元,增长59.6%,增加的原因一是开展瑞丽江大型灌区前期工作,上年结余自有资金支出增加,二是下属单位州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上年无项目支出预算,本年增加项目支出预算导致项目支出增幅较大;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水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550,308.5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200,589.10元,占基本支出的87.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49,719.44元,占基本支出的12.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水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979,087.3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项目支出1,519,841.00元,用于开展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和党组织活动。
2.社会保障和卫生健康项目支出369,949.00元,用于离退休党组织活动和疫情防控值守人员补助。
3.水利行业管理项目支出1,724,951.88元,用于保障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产生的办公、差旅、车辆运行维护、邮电通信、会议等相关业务支出。
4.水利前期工作项目支出6,452,532.74元,用于水资源公报编制和瑞丽江大型灌区前期勘察设计费。
5.水利执法监督项目支出171,680.00元,用于水利行政审批事项技术审查服务工作。
6.水土保持项目支出140,406.00元,用于水土保持业务工作和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
7.水资源节约与保护项目支出191,856.74元,主要用于龙江水库库区日常管护及监督执法工作。
8.防汛项目支出1,904,525.00元,用于开展防汛抗旱和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工作。
9.农村水利项目支出56,000.00元,用于开展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
10.其他水利项目支出447,345.00元,用于开展河湖长制工作和河湖岸线划定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水利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590,608.8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82%。与上年相比增加533,733.44元,增长2.31%,增加的原因一是人员工资增加,二是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后社保缴费增加,三是本年有抚恤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63,2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3%。主要用于开展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和党组织活动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71,350.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0%。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51,326.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6%。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期间值守人员支出及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7,757,132.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2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水利行业管理、水利前期工作、规划计划、水利工程建设运行、水政执法、水土保持、农村水利水电、水旱灾害防御、质量监督、水利安全生产、河湖长制工作、勘察设计、水库管护等业务活动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47,51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4%。主要用于缴纳州水利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3,600.00元,支出决算为202,985.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2,542.1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4.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443.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1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44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水利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3,600.00元,支出决算为202,985.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2,542.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44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下属州水利勘察设计院“三公”经费未形成支出,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压缩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8,229.70元,下降15.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4,440.70元,下降18.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211.00元,增长146.7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下属州水利勘察设计院“三公”经费未形成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公务出差、应急保障、执法执勤、勘察设计、地质勘探、水库管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检查、督导和调研以及县市水利部门汇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水利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2,897.08元,比上年减少17,302.92元,下降3.26%,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用经费及其他交通费(交通补贴)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州水利局机关人员的日常公用支出,具体为办公费74,234.00元、水电费14,911.68元、邮电费20,000.00元、差旅费8,750.00元、公务接待费8,816.00元、工会经费89,720.4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其他交通费266,85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9,615.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水利局部门资产总额原值22,267,959.95元,其中,流动资产7,089,203.52元,固定资产原值14,774,672.2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04,084.17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原值减少4,024,432.0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5,099.75元,无形资产原值减少16,520.00元,流动资产减少3,902,812.2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71项,账面原值1,097,646.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7,289.9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4,2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049.9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2,077.07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2.35%。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310000633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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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